那天林述言回來的很晚, 起初明笙以為他和新悅談的不太順,沒想到他回來以后就告訴等從南濘鎮回來以后,就可以過去簽約了。
明笙沒想到會這麼順利, 有些擔憂對方是不是暗地里給林述言下了坑。
林述言當然知道腦袋里想的是什麼,當場解了的擔心:“去之前, 我的老師和他那位校友打過招呼了,你放心吧。”
“再說了,你就算對我不放心, 但對杳杳的作品你還能沒有信心嗎?”
明笙當然有信心,合作順利敲下,比誰都開心。
關于那些未完的憾, 終于開始有了一點修補的痕跡。
而的人生也不再是一片霧蒙,因為有一束自始至終都在照耀著。
回南濘鎮的機票買在了周一上午。
因為飛機沒直達的, 所以只能先坐到南市,然后再乘坐大去到南濘鎮。
自從上次和沈朝淵說清楚以后,明笙的生活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他, 他們就像兩條永不相的平行線, 再無集。
原以為會一直這樣下去,只是沒想到才過了沒幾天,明笙就在回南濘鎮的飛機上遇到了他的朋友,趙薛。
趙薛也沒想到會在這里遇到前嫂子, 自從他們分手以后,他哥最近一直都在一個很奇怪的狀態里。
他也說不清楚怎麼去形容,如果非要說的話,他哥現在像一個隨時都可能會炸的不明。
畢竟是舊人,趙薛覺得直接當不認識不太好,而且他的位置就和明笙隔了一個過道, 這一路上不可能就這麼互相裝作不認識坐到底。
“嫂——明笙姐,真巧啊。”趙薛抬手打了個招呼,喊嫂子喊習慣了,他們這突然分手,弄得他還有些不習慣,直接喊名字,好像哪里怪怪的,最后趙薛在名字后面加了個‘姐’,才終于有了正常的覺。
“你們認識?”明笙還未開口,坐在側的林述言先提了這個疑。
將注意力全放在明笙上的趙薛這才發現嫂子邊居然有個男人。
男人面容清雋,眸清斂,和他哥是完全不一樣的風格。
他們明明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可趙薛盯著男人看久了,卻又覺得男人和他哥好像又那麼一點似是而非的相似。
趙薛的經驗告訴他,這個男人在明笙心里肯定是不一樣存在。
明笙回眸,回答了林述言的問題:“嗯,一個認識的朋友。”
說完,看向過道那邊的趙薛,回應他方才的招呼:“你來南市,出差?”
趙薛了頭發,他沒想到嫂子居然還會理他,畢竟他那些前友們自從和他分手和他以及他那些兄弟們都是老死不相往來。
他剛開始還以為明笙也會這樣,所以那聲招呼,他更多的是試探。
“算是吧,過來談一個合作。”
明笙禮貌笑了笑:“那祝你合作順利。”
“那明笙姐,你們這是?”趙薛指了指二人。
雖然明笙和沈朝淵已經分手,而且他哥還是被甩的那個,可在趙薛眼里,明笙就還是他嫂子,沒有人比明笙更適合他哥。
他知道,如果沒有明笙,他哥也不會有其他人了。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他哥需要的一直都不是朋友,而是明笙。
“我們回南市看一個朋友。”明笙答。
趙薛哦了一聲,然后點點頭。
他本想打聽倆人是什麼關系的,可是以嫂子的智慧肯定,只要他一開口肯定就會被識破的。
趙薛歇了那個心思,他現在只懊悔上了飛機以后才遇見,如果是在登機前,他還能給哥報個信。
明笙和趙薛在南市機場分別,和林述言繼續往南,而趙薛則是與他們相反的方向。
來接趙薛的司機到了,趙薛朝著明笙道:“明笙姐,需不要我送你們一程?”
剛好他還可以再深了解一下邊那個讓人很有危機的男人。
“不用了,不順路,趙薛謝謝你了。”明笙拒絕了他的好意。
趙薛也沒有強求,和說了句青市見后,便上了來接他的專車。
去往南濘市的大還要有一會兒才發車,所以明笙和林述言并沒有急著上車。
“笙笙,你怎麼會認識他?”林述言著那輛離去的黑轎車,開口問道。
聽他這語氣,他是知道趙薛這個人的,明笙有些訝異:“你知道他?”
林述言失笑:“趙家的產業可是有很多都涉及娛樂圈,我在國外這些年,對于娛樂圈的這些影視娛樂公司可沒研究。”
他這麼一說,明笙也覺得自己方才的問題有些多余。
“我和趙薛認識,是因為大學那會兒了一個男朋友,他們是朋友,間接認識的。”明笙以一種很平常的語氣將這件事告訴了他。
對于沈朝淵的存在,明笙沒有要瞞林述言的意思,大學男朋友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沈朝淵的出現,將心中那塊憾填補了些許。
可是在外人眼里,他們之間就是一場再普通不過的關系,所以沒什麼好避諱的。
而且在明笙心里,對林述言的這份,需要和沈朝淵的這段過去作為遮掩。
“男朋友?”林述言眼神一頓,似沒想到會是這個答案。
半晌,他才繼續:“怪不得那個趙薛剛才喊你姐,明明他比你大了好幾歲,原來你們還有這麼一層關系。”
“都是過去的事了,我們前一段時間分手了。”明笙沒有細化其中緣由的打算,只是簡略地解釋了一句。
“怎麼分手了?”林述言剛問完,便察覺到緒的變化,以為是在為那一段傷,他抬手了明笙的腦袋,像時一樣安,“你以后會遇到更好的。”
明笙垂眸沒有答話,因為知道不會了,不會遇到更好的。
因為已經遇到了。
就在眼前。
回南濘鎮的大即將發車,他們也找了個靠窗的兩個位置坐下。
明笙坐在里面,大的明玻璃窗完全打開,是有些暈車的,所以全程一直著窗外,企圖想要靠窗外這些不斷變換的風景,來緩解生理上的不適。
開車的師傅應該是個老手,一路穩穩當當,顛簸幾乎沒有,這讓明笙憑空生了幾分安全。
這一趟在路上花費了將近兩個小時才到達南濘鎮上的車站里。
從大上下來,明笙微抿了下,有些干,這時面前突然出現一瓶水。
抬眸,是林述言遞過來的。
他說:“喝一點,會舒服點。”
明笙應聲接過,喝了兩口,緩解了一些。
出了小車站,明笙著這個悉的小鎮,忽然鼻頭有些酸。
這里有一年多沒有回來了,小鎮的街道還是悉的那個。
林述言除了四五年的一次,這是他第二次來到這里。
漉漉的街道剛迎來過一場雨,南方的小鎮,即使到了初夏依舊雨意綿綿。
灰墻磚瓦,屋檐上的積雨,正順著瓦片壑,一滴一滴落在鵝卵石鋪的臺階上。
而初杳就是在這個小鎮上出生的,從一歲長到六歲,后其父母因為工作原因搬到了青市。
后來十年,所有的年記憶都留在了青市,那里有的朋友,有喜歡的年。
而這一切好,終止在了十七歲那年的春天,后來又和的父母回到了這里。
初杳的墓地,選在了老家后面的那一片花海。
初父害怕兒一個人孤單,所以在原本只有雜草的地方種滿了各各樣的花,保證春夏秋冬,那里都會有。
墓碑上的,笑容燦爛,還是記憶中的模樣。
明笙站在碑前,熱淚盈眶。
風徐徐地吹著,一陣花香繞過鼻息,是悉的味道。
站在遠的初父初母看著兒碑前的倆人,不自地抹了抹眼角的淚,他們的兒啊,是不幸的,但同時又是幸運的。
短短的十七年韶華,他們的兒遇到了這輩子最重要的兩個人,也算無憾了。
明笙回來的時候,是一個人。
初母視線往后探了探,一下便了然:“述言那還孩子,還在那?”
明笙點頭:“嗯,他這麼多年沒來,應該有好多話想和杳杳說的。”
所以特意先回來,就是為了給他們留下單獨相的時間。
初母談起林述言,微微嘆了口氣,握住明笙的手:“笙笙啊,你沒事幫我和你干爸勸勸述言,杳杳已經走了,你讓他別死守著過去的那些承諾了。”
明笙睫了一瞬,無聲嘆息,帶著不易察覺地傷:“干媽,有時候,不是那麼容易說斷就斷的。”
這種事,太深有會了。
初母何嘗是不知道呢,現在提起這件事更多的還是為了面前的這個孩子。
和初父已經失去了杳杳,不能看著長大、人,結婚生子。
所以他們更加盼明笙能夠幸福。
初母握了明笙的手,話里藏著深意:“笙笙啊,有時候不要顧及太多,如果喜歡,就去爭取。”
明笙似有所地和初母對視了一眼,直到這個時候,才忽然發覺,自己這麼多年努力藏的那份,并不是毫無破綻。
——
趙薛一上了車,便迫不及待地給沈朝淵打了個電話。
打算將自己在飛機上的所獲得的報全都告知沈朝淵。
電話打了兩遍才通,電話那頭的沈朝淵明顯對接到趙薛的電話并沒有多歡喜,聲音極其冷淡:“什麼事?”
趙薛也不顧沈朝淵是什麼態度,直接道:“哥,我不是來南市了嘛,你猜我在飛機上遇見了誰?”
沈朝淵沒耐心聽他講故事,直接掛了電話。
自從那日從香山公寓回來以后,沈朝淵便全心投到了工作中去,從表面上看過去,別無異常。
就好像和明笙的分開對他而言,和喝一杯咖啡沒什麼區別。
被掛了電話的趙薛,一臉懵,他不就是稍微吊了個胃口,他哥什麼時候這麼沒耐心了。
于是他又撥了過去。
又是想了兩遍,沈朝淵才接起。
這一次,他聲音里帶著微怒:“趙薛,我沒耐心聽你講故事。”
趙薛聽著電話那頭暴怒的聲音,子不自覺地抖了抖,他沒敢再兜圈子,直接了當地告訴他:“我在飛機上遇到嫂子了!”
這個稱呼,趙薛一時半會兒是改不了了,索是在沈朝淵面前,他也不需要多在意。
在長達十幾秒的緘默后,沈朝淵才淡淡開口:“所以呢?”
他語調平常,一點也沒有被影響,仿佛趙薛口中提起的是一位他并不識的陌生人。
趙薛和沈朝淵在不同的地方,他看不到沈朝淵此刻的神姿態,僅憑著這短短的兩句話,他略帶不解地了鼻頭,再次試探:“哥,你真不在意?”
沈朝淵眸幽深,或許就算趙薛站在他面前,也解讀不出來他此刻到底是什麼態度。
因為連他自己也不知道。
“說完了嗎?”沈朝淵狀似無意避開他的問題,“南市的合作談好了?”
趙薛哀嚎:“哥,我這才剛下飛機好不!我遇到了嫂子和一個男人一起,所以一下飛機就給你送報了,結果你卻一點都不在意,早知道飛機上我就裝作和嫂子不認識了!”
“一個男人?”趙薛那麼長一串的句子,沈朝淵就只聽清了這幾個字。
趙薛見達到目的,頓時又裝了裝:“對啊,一個非常優秀的男人,很帥,和哥你不相上下,重點是嫂子和他特別的有默契,就像、就像認識很多年了一樣。”
這些話,趙薛是一點都沒夸張,如果不是因為他是站沈朝淵這一方的,他早就將那個男人夸上天了。
陳若雨追孟古,追傷了,於是她跑了。 孟古招惹陳若雨,惹急了,於是被咬了。 當然不能白挨咬,於是他咬回去了。 咬來咬去變成了吻,吻著吻著失控了。 糟糕,跟他扯不清楚了怎麼辦? 陳若雨真煩惱。 論臉皮厚,他勝!論嘴巴毒,他勝!論脾氣大,他勝!論耍流氓,他還勝! 她還能怎麼辦?
大齡剩女樂喜剛穿書,還沒來得及高興重返青春,就被家里拉去相親。結果發現相親的對象居然是男主?關鍵過后人家還答應了!得知親事定下的樂喜一臉懵比:……話說這是炮灰的我該有的待遇嗎?咋感覺那麼不真實呢。大齡剩男衛誠剛回城,還沒來得及高興家里平反,…
江妤曾是海城上流圈提起都會搖頭憐憫的可憐蟲。可後來,再提起江妤,人們憐憫的目光中,卻充滿了豔羨。宴會相遇。陸青城看著江妤脖子上眼熟的戒指,點了一根香煙,追問:“我的求婚戒指怎麼在你脖子上。”江妤將戒指歸還:“七年前泰晤士河你救了我,戒指就在你搭在我身上的西裝口袋裏。”陸青城雙手插兜,隔著白霧,眸子半瞇:“救命之恩,江小姐不該以身相許?!”都說江妤是陸青城心頭愛最像的替代,可隻有陸青城最親密的幾個朋友知道,江妤才是陸青城的鬼迷心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