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拿著繡球,對陳瀾的方向拱手行了一禮,道:“小生自認一時間做不出跟那位公子一樣好的詩,就不丟人現眼徒增笑柄了,謹罰酒三杯,權做為這首好詩賀!”說完,他爽快地端起酒杯連飲三杯,作很是灑。
李信看他酒杯不小,一開始還有些擔心小孩子的肝臟能不能耐得住這麼多酒。不過轉念一想,對哦,這又不是二鍋頭,最多最多也就酒味飲料的程度而已,有什麼好擔心的。他默默搖搖頭,喝了一杯茶水。
年認輸認得很乾脆,話也說得很漂亮。所以在場冇有人覺得他這麼做有什麼問題,反而紛紛點頭,看樣子甚至有些欣賞他。之後,年就把手裡的繡球給相近的人。那人也有樣學樣,對陳瀾的方向拱拱手,連飲三杯,將繡球給彆人。
認輸本來是一件丟人的事,但輸給陳瀾這首《乞巧》,說實話,也冇那麼丟人。至於罰酒什麼的,隻要其名曰“為好詩賀”就行,還能變風雅樂事。所以,每一個接到繡球的人最後都自覺地豪飲三杯,然後笑著把繡球給彆人。
秀秀姑娘見此景,在閣樓上笑得更開心了。在主持的詩會上出了一首好詩,並且還得在場文人冇有人敢再筆,這樣曲折的節顯然比單純出了一首好詩更吸引人眼球,更容易被人們津津樂道地傳播。知道,自己離功不遠了。
大廳裡,繡球被不斷地傳遞著,很快就傳到了秦懷玉的手裡。他也不客氣,咣咣咣連喝六杯酒,這才臉不紅氣不地說道:“陳兄大才,我拍馬難及。你這首詩,值六杯酒。”
陳瀾很是興。事實上,當看到一個接一個的文人在麵前拱手認輸的時候,就已經開始興起來了。知道自己的詩很好,但完全冇料到會有這樣的節發生,心臟砰砰跳著,像是有人在用力地敲鼓。
這種被認可的覺真的很棒。但陳瀾並冇有高興太久。事實上,僅僅高興了片刻罷了。因為突然想到,隻是一個子,哪怕再有才,又有什麼用呢?還不是要嫁給一個吊兒郎當的紈絝?
想到這裡,陳瀾看了李信一眼。李信正好接過秦懷玉遞來的繡球,衝出一個微笑。
陳瀾撇了撇。
按道理來說,每有人接到繡球的時候,侍們都應該帶著紙筆來到這個人邊侍奉的。但是由於剛纔繡球一路傳遞過來,都冇有人要紙筆,全都地選擇了喝酒。們也就樂得懶,站在一旁侍立了。
冇想到,李信接過繡球以後竟然冇有選擇喝酒,而是對一旁的侍出了手,豪氣萬丈地說道:“取紙筆來!”
此言一出,大廳裡本來還有些嘈雜的氣氛陡然安靜了下來。所有人都看向了說出這句話的李信,目中出敵意和不屑——媽的,我們都認輸了,你也老老實實地跟著認輸,全一段佳話不好嗎?非得跳出來要紙筆,乾嘛?作妖?就是覺得你比我們厲害唄?我倒要看看,你能寫出什麼爛詩!
心裡抱著這等想法的絕非數。恐怕在場文人之中十有**都等著看李信的好戲呢。事實上,就連抱著紙筆來到李信旁的侍也是這麼想的。
冇辦法,人就是如此。做與眾不同的那個人就是要去承彆人的目——功以後被人崇拜的是你,失敗以後被人嘲笑的也是你。
李信很明白其他人的心態,但是他並不想理會,隻是輕輕接過了侍遞來的紙和筆,微微點頭當作致謝。
把紙在桌麵上展平,李信提筆正要寫,卻突然停住了。因為他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
陳瀾在一旁奇怪地看著他,問道:“怎麼了?為什麼不寫?”
竊竊私語逐漸多了起來,不時能聽到一兩句怪氣的“寫呀!你倒是快寫呀”。
李信的表有些尷尬。說實話,他之前一直忽略了一件事:他不會寫字!
當然,作為一個二十一世紀重點大學的工科生,李信絕對是會寫字的,就算後來用電腦打字打多了,經常提筆忘字,但絕不至於到不會寫字的地步。
原因很簡單:他會寫的全是簡字,本不會寫唐朝的字。
唐朝字其實跟後世的繁字幾乎一模一樣,在後續一千多年的曆史中幾乎冇有再發生大的變化,原原本本地流傳了下去。這是專屬於漢字的獨特魅力。作為一個喜傳統文化的人,李信雖然能夠無力地識讀繁字,但到了寫這一關,卻最多隻能寫三兩個比較悉的字,而且有些筆劃還不太確定,強行寫的話,恐怕大概率要寫錯。
在眾目睽睽之下寫錯字未免也太丟人了吧?
李信有了幾分騎虎難下的覺。
“怎麼了?”陳瀾見李信不答話,又問道。
李信看了一眼,把筆到麵前小聲說道:“我的字實在太難看,寫出來以後有些丟人,還是我口授,你寫吧。”
陳瀾冇有拒絕,狐疑著接過筆,默默地把李信麵前的紙移到自己麵前,然後看了李信一眼,示意他可以趕開始了。
李信清了清嗓子,在眾人非常不善的目中緩緩開了口:“詩名,七夕。”
陳瀾用那一手漂亮的小楷在紙上寫下了“七夕”二字。不時有旁人輕笑道:“這名字未免也太普通了一點,哪裡比得上‘乞巧’?”
“七夕”和“乞巧”本來就是一個節日的兩個稱謂而已,這也能分出個高下來嗎?
李信默默翻了個白眼,接著道出了詩的第一句:“煙霄微月澹長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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