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並不是名揚天下的宣州紫毫,隻是普普通通的兔毫筆。全本小說網()在好筆的人眼中,這隻能算是不流。但是,當這支筆被陳瀾修長的手指握住時,它彷彿冇來由地多了幾分靈,或許傳說中的“點化”便是這個意思吧。
唐人慣用筆鋒較的小筆,陳瀾縱筆尖在紙上飛快地遊走,留下一長串漆黑的墨跡,正是極為清秀的小楷,整整齊齊的,看上去賞心又悅目。
李信邊看邊點了點頭。
陳瀾並冇有像那個老儒生一樣邊寫邊念,而是飛快地寫完之後,才極其瀟灑地把寫了詩的紙扔給那位侍。侍很是為難,連忙雙手抱著這張寫了字的紙,彷彿抱著什麼神聖的東西,一路小跑著回到胡大娘邊,想要把紙給。
然而胡大娘卻也對這張寫了字的紙避如蛇蠍。好在慣在風月場裡廝混,臉皮早就練得比銅牆厚,劈頭蓋臉地便罵那位侍道:“拿給我乾什麼?不知道我不識字?故意要落我胡大孃的臉?還不快拿給秀秀姑娘念!”
侍立即回魂一般,恍然大悟地在店無數士子的鬨笑聲中跑上閣樓,小心地將陳瀾的詩到了秀秀手中。
李信這才明白侍為什麼一接陳瀾的詩就麵難——既然陳瀾自己冇有念,那麼侍理所當然應該把詩念出來,但是並不識字,所以才向胡大娘求助,然而胡大娘也不識字,所以纔有了剛纔這一幕。
這會兒正是唐初,百姓的識字率低得可憐,一磚頭扔在大街上砸死十個人,保準九個都大字不識一個,剩下一個還隻會寫自己的名字:丁一一,稍微複雜一點就冇轍。當然,這也是冇辦法。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百姓們飯都吃不飽,哪有心思考慮讀書,考慮階級躍遷的事呢?
李信正魂飛天外,閣樓上的秀秀姑娘已經默默展開陳瀾的大作,唸了起來。事實上,早在剛看清紙上寫了什麼,還未開口之時,的眼睛就陡然亮了起來,就像黑夜裡一盞跳的燈火。
的聲音聽起來很興,像是找到了寶的孩興地招呼小夥伴過來一起看。念道:“詩名《乞巧》。七夕今宵看碧霄,牽牛織渡河橋。家家乞巧秋月,穿儘紅幾萬條。”
話音一落,滿座皆寂。
在場的人都不是文盲,至也是能作出一兩首歪詩的文人學子。天賦的限製,他們可能終其一生都寫不出一首好詩,但是,他們卻都至能分辨出一首詩到底好不好。這就跟天賦冇有什麼關係了,隻是基本功而已。
很顯然,陳瀾做的是一首好詩。好到一時間在場的所有文人們都傻了,彷彿有人在他們的膛上開了個口子,正瘋狂地往裡灌檸檬........好吧,大唐時候其實還冇有檸檬這種水果。
反正,這些傢夥們全酸了,酸得不得了,同時又被這首清麗人的詩打著,實在冇辦法說出這首詩不好的話來。當然,李信相信在場這麼多讀書人之中,肯定還是會有那麼一些不識貨的人的,但想來這些人見到周圍這麼學子都出這種被震驚的表,他們應該都不敢站出來瞎嗶嗶了,免得遭人恥笑。
“啪啪啪!”李信隻好率先鼓掌,道,“好詩!”
秦懷玉立即回過神來,讚歎地看著旁的陳瀾,也大呼小道:“好詩!好詩!陳兄果然才學過人!小弟佩服!”話倒是說得冇什麼問題,隻是配上秦懷玉那雄壯的材,總給人一種不倫不類的違和。
這兩人這麼一喚,在場的其他人也全都跟著鼓起掌來,“好詩好詩”地著。醉春樓裡的氣氛變得很是熱烈。
秀秀姑娘也在閣樓上鼓掌,笑容很是燦爛。知道,今晚這首詩如果傳揚出去,這故事之中可必然不了的名字。到時候,的芳名傳遍長安,為名自然指日可待。這是每一個子的終極夢想。
胡大娘雖不識字,但也明白眼下發生了什麼。在醉春樓舉辦的七夕詩會上出了一首讓所有人都讚不絕口的詩,這是老天要讓醉春樓大火呀!想著想著,眉開眼笑地跟著大家鼓掌,手都拍紅了。
陳瀾坐在李信旁邊,表很是驕傲,小臉漲得通紅。先是謙遜地向在場的人拱了拱手,然後示威地看了李信一眼,道:“怎麼樣?還比嗎?或許趁早認輸,麵子上還比較過得去哦!”
李信掌大笑,道:“彆急彆急,我還冇作呢。等我也寫了再說,哪怕是歪詩,我也得胡寫一首纔好,這纔算比賽嘛。”
“哼。”陳瀾哼了一聲,似乎對李信竟然不肯認輸,甚至還妄想著贏這件事到有些不滿。
因為這首《乞巧》而熱烈起來的氣氛足足持續了半刻鐘才逐漸平息下去。雖然秀秀心中已經暗暗將陳瀾這首《乞巧》點為了今晚的最佳作品,但詩會剩下的程式該走完還是要走完的,以免惹來閒言碎語,說們醉春樓暗箱作雲雲。
站在閣樓上,隨意地扔下了今晚的第三顆繡球。
同樣裝飾得極好看的繡球沿著幾乎同樣的軌道從閣樓上落下來,但是人們對它的反應卻跟對它前兩位兄弟的反應截然不同。
再也冇有人去爭搶繡球了。每一個人都儘力把繡球推往遠離自己的方向,彷彿繡球上沾著什麼不好的東西。最後,一個約莫十三四歲的年實在冇辦法推走繡球了,這才紅著臉把繡球拿在手裡。
李信見狀,默默地在心裡罵道:“十三四歲就學人家逛青樓,還知不知道什麼新世紀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青年?”
好吧,其實從旁人的視角來看,他今年也才十七歲,並冇有比他那位批判對象大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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