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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夫他心口上撒鹽》 第27章 你又找到真愛了

想到這兒我才發覺,梁聽南剛剛忘記給我開藥了。

這輛車是繁華的,司機也是,我當然不能到別的醫院去。

於是我靠到車門邊,閉上了眼。

伴隨著眩暈,慢慢沉夢裡……

朦朧中,我又看到了繁華。

看到他的臉懸在我眼前,微垂著眼,用冰袋輕輕敷著我的臉。

他的眼睛很漂亮,發怒時極有威嚴,這樣低眉垂目時,又顯得斂而溫

昏黃的燈籠罩在他上,氤氳出一片老照片似的陳舊朦朧。

是夢。

他的懷抱是暖的,上混合著香水和淡淡的煙草味兒,足夠細心的話,還能嗅到一獨有的味兒。

看吧,我果然是一隻蠢狗,隻有狗才會把別人的氣味兒記得這麼深。

隻有狗,才會被如此對待後,還做這種恬不知恥的夢。

思及此,我用手捂住臉,不想看到那張悉的臉:「你走吧……」

心臟傳來悶痛,眼淚湧出,我沒有去忍耐。

在自己的夢裡,哭出來也沒關係吧?

反正隻有我。

一直都隻有我。

我深深地吸氣,任由眼淚浸了髮鬢,濡了手掌。

不想承認,今天我其實……有一點想被他穿。

也有點想看看,當他知道我的病時,會不會有一點後悔自己那樣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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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罷了。

這太賤了,實在是太賤了。

「不要再出現了。」我喃喃地說著,並不是在告訴眼前這個無意義的幻覺,而是告訴製造幻覺的自己,「不要再出現了,我真的好煎熬……」

不要再出現了。

讓我睡個安穩覺。

我隻有半年了,不到二百天。

餘生的每一天,都很重要。

我一直哭了好久,哭到眼淚流乾,緒得到徹底的釋放後,才逐漸平靜下來。

放下手,眼皮仍能線。

睜開眼……

眼前是悉的臉,那雙淩厲的眼睛審視著我,幽冷森然,如一把出鞘的利刃。

我完全呆住了,著這張毫無的臉,下意識屏住了呼吸。

對峙半晌,繁華開了口,緩慢、冷、一字一頓:「果然是他。」

我不知道他在說什麼,隻覺得恐懼。

「我就說你怎麼突然開始轉了?鬧離婚,嗯?甚至不惜凈出戶!」他說著,住了我的臉,目宛若利劍,「你給我老實代,跟他多久了!」

「……」

得太用力,且按住了我臉上傷痛的部位,我的完全不了。

「不說是吧?」許久,繁華冷哼一聲,鬆開手,慢慢站起了

他現在活像個瘋子,我隻覺得頭皮發麻,忍不住翻跑,頭皮上卻傳來一陣劇痛。

繁華攥住了我的頭髮,一把將我拖到了地上。

我拚命掙紮,卻敵不過他的力氣,被他拖進浴室,丟進了浴缸裡。

浴缸很深,我先是整個人掉進了水裡,嗆了一口水之後,又被拽著頭髮拎了出來。

我拚命地咳嗽,氣管痛得好似已經裂了,眼前亦是一片水霧,耳邊傳來繁華冷漠的聲音:「我再問一遍,跟他多久了?」

我咳了老半天,才總算覺呼吸順暢了些:「我不知道你在說什……」

話還沒說完,頭就又被按進了水裡。

淹了足足十幾秒後,才提出了水麵。

「不想死就說實話。」這次他說得極慢,一字一頓,「跟、他、多、久、了!」

我低著,了一把臉上的水,看清了他的臉。

他麵冷,額角青筋畢,儘管浴室裡燈大亮,仍好似一隻地獄的惡鬼。

害怕嗎?更多的覺是陌生。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也不是完全不知道,他前麵提過醫生,說的可能是梁聽南。這太可笑了不是嗎?我說,「你直接淹死我吧。」

話音落了,沒有聲音。

繁華維持著那個亡命徒一樣的兇橫姿態,盯著我。我清楚地看到,他擱在側的左手攥了拳。

我跪在水裡,仰著臉與他對視,在這短暫的幾十秒裡,我是不怕的。

對於一個將死之人來說,死有何懼?

對峙良久,繁華鬆開了攥著我頭髮的手,微微點頭,「很好,穆容菲。」他說著,扯開了領帶,臉上泛起一抹詭譎的笑,「看來你這是又找到真了。」

我的心懸了起來,問:「你想怎樣?」

「我想怎樣?」他發出一聲嗤笑,「當初可是你送上門兒要嫁給我的。」說著,將領帶丟進了水裡,「現在想做烈?晚了!」

說完他一手,我是想跑,然而我在水裡劣勢,撲騰兩下,就被按到了浴缸邊上。

頭又開始暈了,這次伴隨著頭暈的還有反胃,恍惚中,耳邊傳來繁華的聲音,他在笑:「他這樣過麼?」

我說不出話,亦無話可說。

昨晚是我的第一次,我不信他不明白。

他不過是想找個藉口折騰我,就像那個笑話一樣,當狼一心想打兔子的時候,兔子戴不戴帽子,又有什麼區別呢?

沉默間,繁華忽然攥住我的頭髮,用力提起。

斷裂,我痛得發抖,眼淚溢位,我看不清他的臉,隻能聽到他咬牙切齒地低吼:「穆容菲!」

「……」

他問:「我是誰?」

他是誰?

眼前虧並不好吃,這種問題也不必堅持到底,於是我移開目聲說:「繁華。」

「很好。」他先是鬆了手,卻隨後便住了我的下顎,用力掰我的臉,使我必須麵對他,「我是你什麼人?」

「丈夫……」眼睛裡全是淚,我看不清他的臉,這樣也好,我並不想看清他。我麻木地說,「你是我丈夫。」

「難為你還記得。」他聲音轉低,惻惻的,很是邪佞,「那你應該怎麼我?」

「……」

啊!嗯?」他催促,「啞了?」

我應該管他老公。

以前我最喜歡這麼他,哪怕他嫌棄我,厭惡我,都不我。

因為我很喜歡這兩個字,覺得它很親,代表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甜,也代表著一生一代一雙人的永恆。

但我不想再這麼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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