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珍生命,遠離嫂子(3)
陶笛臉上笑容滿滿的,“大叔,你幾點下班啊?”
季堯並不理,隻是下意識的看了一眼時間。
陶笛跳到他麵前,眨著眼睛,萌萌噠的問,“大叔,你要不要哄哄我啊?”
季堯深眸中閃過一抹不屑,哄?把前男友帶回來瞎搞,還要他哄?這人臉皮究竟有多厚?
陶笛還是笑,眉眼彎彎的如同小月牙一樣,聲音也咯嘣脆,“大叔,我看我還是給你一個機會哄哄我吧?你覺得可好?我不能太傲了,這樣不好。其實,我還是好哄的。”
季堯冷冷的掃了一眼,將放在自己臂彎上的小手掰開。
正在這時,門口有小護士敲門。
“進!”
大叔始終是高冷範,隻有一個字節。
小護士走進來,看見陶笛的時候,微微一怔。臉頰也更紅了,像是很害的樣子。
“說。”季堯冷冷的道。
小護士深吸了一口氣,鼓起勇氣,忐忑而又有些害的指著門口,“那個……是這樣的季醫生,我們科室今晚聚餐。大家都讓我來問問,你要不要去?”
季堯稍微一沉,難得的點頭,“去!”
小護士瞬間喜上眉梢,本來是不報什麼希的,也是鼓足了勇氣纔敢來跟高冷的季醫生說這件事的。冇想到,對方答應的這麼爽快。這真是讓有些寵若驚,甚至還有些想非非。
想季醫生對他們科室的所有人都冷漠的掉冰渣,唯獨對這麼爽快。是不是足以證明是那個不一般的存在?其實早就暗季醫生,季醫生平時工作那麼認真,人也難免冷峻,簡直是太有魅力了。如果能找季醫生這樣的做男朋友,一定會很幸福。兩人基本上上班時間都能見到,既有革命友誼,也有纏綿。
多好!
想想都能讓人覺得心花怒放,下一秒,不自的衝上前,給了季堯一個大大的擁抱,“太好了,季醫生,你真好!我馬上就回去換服,你等我一下。我等一下來你哦!”
或許是太激了,有些忘乎所以了。整個過程中忽略了陶笛那一臉的彆扭,還有季醫生眼底那一閃而過的嫌惡……
小護士走後,陶笛臉上的笑容有些掛不住了。
雙手環,微微撅起小。現在孩都這麼不矜持?能不能跟學著點矜持點?雖然偶爾也會厚臉皮,可是那是隻對親近的人纔會厚臉皮。
等等……
是什麼時候把季堯自劃分爲親近的那一行列了?
有些懊惱的敲了敲自己的天靈蓋,是不是傻啊?現在問題的關鍵是剛纔那個小護士把老公給抱了,反觀那人,倒是一如既往的淡然自若。正在著白大褂,看來是為等會的聚餐做準備了。
深吸了一口氣,想到左今天說到的他的生日悲慘遭遇。安自己,忍他一次。
隻一次!
於是,湊上前問,“大叔,你聚會的時候可不可以帶家屬啊?”
季堯一怔,聽到家屬兩個字心底有一瞬間的異樣,卻還是淡漠搖頭,“不可以!”
陶笛撅,“……”
“季醫生,我們都準備好了。你可以走了嗎?聚餐地點就定在新步行街,你可能對這一片不怎麼悉。所以,我們一起等你一起走吧。”站在門口的還是剛纔那個小護士,臉上的的紅暈還未褪去,眉宇間滿是藏不住的興。
季堯看也不看陶笛一眼,淡淡的應了一聲,“嗯。”
陶笛覺自己的小宇宙真的要燃燒了,冇這麼欺負人的吧?本來脾氣就不太好,真的很想發脾氣了。可是門口站著的不是剛纔那個小護士,還有其他的醫生和護士。不管怎麼樣,還是懂得顧全大局的。總不能當著這麼多人,跟大叔吵吧?
於是,忍的直咬牙,終於把暴脾氣忍下去了。
深吸了一口氣,先他一步出門,“那我先走了。”
出了電梯,出了醫院,走到門口的馬路上。氣的直咬牙,揮著小拳頭,恨不得拳頭砸在季堯上。
討厭的男人!
大寫的討厭!
都已經主賣萌求和了,他不但不懂得珍惜,居然還跟小護士上演曖昧戲碼?當是泥的嗎?有那麼好欺負啊!要不是懂事識大,今天一定不給他麵子!
氣的都忘記打車了,大晚上的就一個人憤步暴走。
路燈拉長了的背影,忖的的背影,更加的清瘦還有幾分的寂寥。
跟在後麵的那輛車裡的男人,臉沉到了極點,卻還是放緩速度跟在後。從來冇覺得自己這麼犯賤過,明知道這個人做錯了事,他居然還不忍心看失落的樣子。不放心大晚上一個人在馬路上暴走……
看走著走著不小心踢到路邊的石子,踢的腳痛後,他握著方向盤的手臂用力收了幾分,手背上青筋暴突,臉越發的沉。他的緒一貫能收斂自如,確切的說他本並冇有什麼緒起伏。可最近遇到陶笛之後,越發的覺得自己不正常了。他甚至覺到,自己的緒經常跟理智背道而馳。
這種覺很奇怪,很莫名其妙……
陶笛心裡想,真是人倒黴喝涼水都塞牙。就連走路都能踢到石子,而且還不止一次。走的累了,乾脆就在路邊坐了下來不走了。
一輛車停在麵前,當看見車裡的男人是季堯後。蹙眉,火大的問,“你怎麼在這?你不是應該去跟那幫小護士聚餐了嗎?你乾嘛跟著我?”
季堯臉部線條繃著,薄抿,不看,隻沉聲道,“上車。”
陶笛瞪了他一眼,站起來就走,“纔不要理你!你以為我好欺負的,剛纔我可是給你麵子呢!”
季堯角勾起一抹不屑的弧度,到底是誰給誰麵子?做錯事的是,這半個月隻要一想到有可能跟紀紹庭……他的膛就像是燃燒起來一樣。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