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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個大佬再闖末世》 第210章 趁一切都好的時候,及時珍惜

麵對長輩,王歡歡還算客氣,隻是已經冇了之前的熱,“阿姨,結婚本來就是兩個人你我願的事,我和鄧先生格不合,及時止損也是未免耽誤兩人一輩子。”

“這也太隨便了,親戚朋友那邊已經說了,現在取消以後我們會被怎麼看?”鄧嘉安母親臉慍怒,“我讓嘉安給你道歉,咱們不開玩笑好不好?”

現在又冇那一本證束縛著,王歡歡自認已經做到位,不過還是象征的問了鄧嘉安一句,“鄧先生,聽說你之前已經結婚了,我想在你妻子生死未卜的時候,咱們還是不要牽扯太深。”

鄧嘉安看了看神焦急的母親,微微扯角,“好。”

對於他的識相王歡歡很滿意,拿開他母親的手,轉朝著門口走去。

“嘉安,歡歡是個好孩子,你怎麼能讓就這麼走了呢?還不快再勸勸。”鄧嘉安母親慌了,再次拽住的手,“嘉安那個老婆早就變了,歡歡,你彆因為這種事置氣啊,不值得!”

這樣著人不放多有些死纏爛打了,王歡歡扭頭看向,“阿姨,您這樣就讓我為難了。我王歡歡自認條件不差,為什麼就一定非嫁給您的兒子不可呢?”

僵住,不可置信的睜大眼睛,“嘉安比天下所有的男人都要強上百倍,和他結婚是你的福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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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歡歡搖頭,“就算他的妻子去世了,再娶人也是二婚,先前你對我瞞,既然我已經知道真相,就不可能再繼續委屈自己。”

和剛纔見到的奚舟相比,鄧嘉安實在不如,更何況也不是看不到他母親眼中的貪婪,若真是結了婚,以後想必不了給的爸爸添麻煩。

王歡歡走了,鄧嘉安母親還想下樓去追,被他住,男人臉上儘是自嘲,“媽,隻有您會把我當稀世珍寶,可是在彆人的眼裡,您的兒子真的隻是一個普通人。”

他很窮,也冇有特彆掙錢的本事,在社會上爬滾打了幾年也冇能給家裡換個好點的房子。他的格懦弱,妻子被欺負也不敢吭一聲,這樣的他又怎麼會令人高看。

鄧嘉安覺得王歡歡取消婚約是對的,欣圓變那樣,他不可能再繼續彆的人。與其兩個人日後痛苦折磨,還不如一開始就放手,不去耽誤一個優秀的子。

他啊,往後的一輩子就這樣了。

這天後鄧嘉安徹底頹廢了,他不去蒐集資也不接基地的任務,整日整日的待在房間裡,抱著一張破爛的結婚照。

他的母親有去找王家鬨過,可王歡歡的爸爸在基地勢力不小,又一次差點被趕出基地,後麵就不再敢了。

生活是殘酷的,尤其是當你把所有的好都破壞殆儘之後,留下的隻有陳舊破爛與腐朽。

湖城大道,連續趕了一夜的路,伴隨著日出升起的金,黑汽車駛城市。

高溫在這座城市肆,清晨並不存在涼爽,柏油馬路差點被曬化了,車上沾染了一層又一層的瀝青。綠化帶上種著的景觀樹葉子蔫蔫的,像極了水的魚。

黎歌剛打開車窗,一熱氣就撲麵而來,饒是冇有溫度的也覺得有幾分燥熱,於是趕關了窗。

極端天氣的影響下,路上看不到一個行人,放眼去能夠移隻有喪,喪還活像是失去了力氣。

“先停一會兒吧,這樣漫無目的找下去也不是辦法,不如找找有冇有地圖參考一下。”

一路上都是奚舟在開車,黎歌稍微有些過意不去,不過現在的也幫不上什麼忙。

車子停在樹蔭下,奚舟在空間裡翻找了一遍,拿出來一張地圖在方向盤上攤開。

“湖城勉強隻能算得上三線城市,若說這裡技含量最高的地方恐怕也隻有一個。

黎歌順著他手指的地方看過去,是一片工業園區。

“這裡有一家全國有名的製藥廠,即使有一個生產車間在運作,產量也是驚人的。”奚舟眉頭擰的死死的,眼底凝聚陣陣暗芒。

“你特彆注意這個地方,有什麼說法嗎?”他這個樣子不太尋常啊!

奚舟提起一個幾乎要被忘記的人,“在進東部基地醫院任職之前,劉教授曾經在這家製藥廠工作十幾年。”

劉教授,在東部基地對奚舟進行一係列的研究,甚至遮蔽喪的儀也與他有關。

“湖城和海城中間隔著兩個省的距離,這不太可能吧?”

東部基地自從末世降臨之後幾乎就冇有安穩過,這段時間更是被喪包圍,劉教授會大費周折的來湖城製藥廠嗎?

奚舟讓拿著地圖,還冇停下來一會兒手又放回了方向盤,“你來指路,誰在幕後做這些事,去看看就知道了。”

製藥廠在城市的另一頭,與一條大河相鄰,他們不可避免的從城市中心穿過。

然而,到了喪最多的城中央,長時間使用的車子搖搖晃晃的停止了使命。

奚舟檢查了發機,“燒的太嚴重,報廢了,隻能再找一輛車。”

隻能下車慢吞吞的用兩條走,這輛車各方麵效能都可以算得上頂級,但也架不住他們日夜不休的開法,暴力使用下壽命也大打折扣。

好在附近除了喪多了點,各種大型停車場倒是不,希還有能開的。

奚舟速度快,他去找車,黎歌就坐在臺階上等,懷裡還抱著變異植小球和小番茄樹。

“水......給我水。”

一道極度沙啞的聲音從後傳來,接著一個黑影快速的朝黎歌撲過來,搶走了手上的、嗯,塑料盆。

“啊!不許搶水水。”在水裡麵遊泳的小球立即炸,渾的刺支棱起來。

這人服被汗水浸了,頭髮也糟糟的,臉埋在盆裡喝水,看不出長什麼樣子。

黎歌瞧見他胳膊上的傷痕,眼睛瞇了起來,在意識中阻止小球,“小球,帶著小番茄樹跳出來。”

一連灌了大半盆水,幾乎冒煙的嚨才稍微有些恢複,他抬起頭,是一張十五六歲年的臉,很是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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