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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正逢時》 第四百七十九章 待轉正的男朋友

也不會為既定事實,怎麼說就怎麼說。

反正虞歡還是繼續做自己的工作,幸虧現在也在項目部,并不在程朔邊工作,也不會有以公謀私的說法。

程朔今天依舊沒有來上班。

雖然出院了,但是應該還未復原。

直到中午的時候,大家都在往食堂里走去,食堂今天多了一份甜品選擇。

很小眾的涼,還是花生味的。

虞歡愣了愣,林可霏都已經點完了,“歡歡,你不吃嗎?”

“吃,當然吃。”虞歡和食堂阿姨說也要一份。

在食堂吃飯的話,還會經常和總經辦的同事一起。

“今天怎麼突然加了這份甜品,弘盛的福利待遇真的是越來越好了。”林可霏不由說道。

虞歡將眼神放在了這碗涼上。

東街口的涼突然搬到了弘盛的食堂里來了,這就是他的“已讀”的意思,不由角上揚了起來。

“怎麼這麼開心?”

“就涼很好吃。”虞歡領悟到了程朔追人的方式和別人確實有點不一樣,但很喜歡,喜歡這種無形之中的細節。

他很清楚,如果單獨給送一份到弘盛,必然會覺得力大。

現在就不一樣了。

大家都開心。

“我覺得也是,食堂真的發現了新大陸,希多多開發。”林可霏也贊同這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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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歡暗自想著:還是別開發了,太費錢,費的可是程朔的錢,以他的個,不會覺得要占弘盛什麼便宜。

那麼高的道德標準架在程朔的脖子上,他得能得過氣來嗎?

虞歡吃完午飯之后,還是沒有忍住給程朔打了個電話。

兩人異口同聲問:“吃過午飯了嗎?”

隨后虞歡笑了出來,“你是想問我有沒有吃涼吧,程總,我昨晚吃涼,今天吃涼,我都快要變了。”

“抱歉,我沒考慮到這點。”程朔沒追過人,他以為這樣是對的。

“程總,我發現你的麼,道歉什麼,你又沒有做錯,但是所有人都在說食堂福利好,可沒有人記得你程總的功勞。”虞歡揶揄。

“我不用別人知道,你知道就行。”程朔低沉的嗓音傳過來。

虞歡覺得著手機屏幕的臉蛋有點灼熱的覺。

怔了怔,可心里已經仿佛綻放出來很多很多的花朵來了。

“我知道了,知道了,非常知道了。”虞歡不是扭的人,坦率表達了自己心的想法,“你呢,怎麼樣了?”

“還好了,但是如果你晚上能過來看一下我,我覺得我會好得更快一點,今晚過來,我給你做菜吃。”程朔對邀請道。

虞歡想了想,“程總,今天想清楚自己什麼份,我這下班了,可不是你助理,不是隨隨到的。”

“預定男朋友的位置,努力轉正。”程朔已經理清楚頭緒了。

“那我考慮一下吧。”虞歡心里笑著,其實他也不算是很木。

“想吃什麼,發給我,我基本上都會做。”程朔并沒有給任何考慮的機會,直接讓定菜單了。

虞歡喜歡的都是重口味,他還在生病,總不能吃重口的,而且讓一個病號做飯,好像也有點于心不忍。

“我又沒說要去,別來這套,我不接。”

“那行,那我就隨意,你不來,我就多吃兩天。”程朔回答的疑慮。

剛霸道,現在又在扮演小可憐。

這程朔也會演的麼!

“嗯,也好,經濟實惠。”虞歡是不會給他臺階的,勾了勾笑,咳嗽了兩聲,清嗓子,“程總,我在上班呢,別打擾我。”

“好的,下班了聯系。”程朔識趣。

虞歡說了聲再見,就掛了電話。

抬起頭,高興往前走,其實和他談可能也還有趣的。

不會真的了林星也的大嫂了吧,莫名其妙輩分高了。

還真擺不了當林星也大嫂的緣分了。

虞歡下午干完活,總經辦約晚上去聚餐,拒絕了,想去看程朔了,真是不夠矜持的,明明說要考慮考慮,還是考慮要去。

下班并未直接過去,而是去買了茶和蛋糕,隨后才開車去了程朔的公寓。

一個大總裁,非要住在弘盛的員工公寓里,雖然小區建設也不錯,但是這太多同事在,總歸讓虞歡覺得頭大,下車的時候,特意戴了一個黑棒球帽和黑口罩,把自己遮得嚴嚴實實的,不讓人發現。

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什麼明星,躲狗仔隊呢。

虞歡想如果以后真的和程朔談的話,一定要讓他買房子,買個房子不為過吧,再不行,讓老虞買也行,可不想要被人天天盯著看。

沒想到,對程朔公寓的位置已經到路的地步了,直接上樓去,進了電梯之后,旁邊就有人和打招呼,“虞特助,來找程總啊?”

包這麼好還有人認識?

“你好。”只能低眸淺笑。

“程總的樓層到了。”有人提醒

虞歡就在這麼社死的況下,走出了電梯門,發誓下次再也不來這里了,實在是太過耀眼了。

等到電梯的門合上,了一口氣才站在了程朔公寓的門口。

剛抬起手來,準備按門鈴,就看到門沒有鎖,而是留了隙的,順勢就推了推門。

怎麼人在家門也不鎖的,一點防盜意識都沒有。

走到了玄關,將手里的茶和蛋糕放在玄關的桌上,高跟鞋順勢就被從腳上落下來了。

而廚房里的男人,正巧端著菜出來。

空間不大的公寓里,一眼就看到來人。

虞歡立馬解釋,“我看門開著,我就進來了!”

程朔穿著灰的衛,是送回來那件,穿過好幾次,很悉,穿在他上是另外的覺。

他放下了盤子就走了過來,往鞋柜里,自然拿出了一雙拖鞋,放在了的腳邊,“穿鞋,準備吃飯。”

這麼自然的嗎?

虞歡確定今天是來的程朔家,而不是自己家?都覺像是沈蘭媛洗手吃飯這麼習以為常。

怎麼會有人,還沒結婚,就這麼有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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