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4章 小叔叔,你來啦!
“不用啦!我今天回去整理一下,明天請你來我家吃飯。”霍承櫻麻煩了陸霆深這麽久,這點人世故還是懂的。
整理這些事,自己來就行了。
“請我吃飯,你做嗎?”陸霆深可不相信霍承櫻會做飯。
“當然不是了,我們可以點餐送過來。我只會煮泡麵,你要吃嗎?”霍承櫻自己都是不喜歡吃泡麵的。
“你這樣還請我去你家吃飯,會不會太沒誠意了一點?”陸霆深就知道,這麽生慣養的孩子,怎麽可能會做飯。
“不會啊!我親自做飯請你吃,才是沒誠意的。我倒是可以看食教程去學,但是你敢吃嗎?小叔叔,那種教程對於我來說是不行的。看著似乎很簡答,但是實踐起來很有難度。這是我第一次煮泡麵時,就知道的。”
對於霍承櫻的這番話,陸霆深還真是不能說不對。
人家這雙手就是用來彈琴的,要是真去做飯了,就是暴殄天了。
陸霆深卻是要逗逗,“你要是真敢做,我也敢吃。”
“我不敢。”霍承櫻直接承認。
本都不敢拿菜刀,萬一切到自己的手了,疼的可是。
“好吧!你總是有道理的。”陸霆深了的頭。
霍承櫻也不在意,朝著他揮手,“小叔叔,那我走了,明天你要過來啊!”
“嗯。”陸霆深點頭。
等到霍承櫻一走,陸霆深剛開始時,還不覺得有什麽。
但是,到了晚上做飯的時候,才想起來,自己不需要做那麽多菜了。
人家小水晶已經搬走了。
笑了一聲,菜都拿出來了,還是隨便做一個吧!
晚上的時候,他在沙發上坐下,準備看書的時候,也才想起來,自己不用特意坐在這裡,陪著小水晶一起了。
茶幾上還有霍承櫻喜歡吃的水果。
這個公寓,甚至多了很多不是他買的東西。
臺上的吊椅,還有一個置架。
上面擺著很多盆多。
還有兩盆綠蘿。
小水晶似乎很喜歡多,這些還都是閑著種的。
他牆上還多了一副畫,也是買來掛上去的。
陸霆深想,霍承櫻還好已經離開了,不然的話,他還真是要一直習慣下去了。
——
次日一早,霍承櫻就給陸霆深發了微信過來。
【小叔叔,你可以過來啦!我家裡都已經收拾好了。】
陸霆深剛好吃完早餐,也就直接出門了。
也不好就空著手上門,但是,也不知道買什麽禮好。
挑挑選選的,最後買了一套餐。
符合霍承櫻審的那種。
畢竟,他想,霍承櫻家裡肯定是什麽都不缺的。
買什麽似乎都多余。
除了一套餐以外,陸霆深還買了一箱車厘子和草莓。
然後,才去到霍承櫻家裡。
“小叔叔,你來啦!”聽到門鈴聲的時候,霍承櫻就知道是陸霆深來了。
“恭喜喬遷。”陸霆深進去,將東西放在桌子上。
就開始打量這兒。
客廳那架白的鋼琴很顯眼,鋼琴旁邊,還有一架大提琴。
(本章完)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