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久記雖不錯,但,六歲的記憶過分久遠,記得不甚清晰,只記得,那一次生日,沈姝為彈了一首曲子,還送了一條漂亮的子。
的生日,父母宴請的賓客數不勝數,打過照面的人那樣多,怎麼可能每一位都記得,絞盡腦搜尋著,仍未想起與沈持有關的記憶。
“我好像不記得了,”常久說,“你能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麼?”
“不記得了麼,算了。”他的口吻仿佛有些失,“沒什麼好說的。”
“那個時候我太小了,人又多,所以記不住,”常久拉住了他,是真的好奇,“你和我說一下,行麼?”
沈持問:“這麼想知道麼?”
常久點著頭,“嗯。”
沈持同說,“我被人欺負,是你救了我。”
常久真的不記得,“還有這種事麼?”
沈持娓娓道來,同仔細說了那天的經過。
原來,他是第一次參與那樣的場合,雖心打扮過了,但在諸多世家子弟中,仍顯得格格不,加之他沉默寡言,便被一群年齡比他小的人欺負了,他們將他騙到了角落,潑了他一的水,又要將他往后山的泥潭里扔,他無從反抗。
而路過時,一聲令下,那群人便停了下來,不僅救了他,還罵了那群人一番,最后命令著保安,帶他去樓上換了服。
常久終于想起來,似乎是有這麼一件事,但,印象中,救的應當是個服務生的弟弟……
記憶太久遠,可能是記混了。
常久很是意外,過了十幾年,沈持竟還記得這樣清楚,“你怎麼會記得這麼細?”
沈持握住了的手,用巾替拭著指,“因為你是第一個救我的人。”口吻篤定又深,仿佛帶著某種特定的吸引力。
常久聽后,竟被他蠱得心跳加速,“什麼第一個?”
“像我這種出的人,從小,只有被欺負的份。”沈持的笑中染上了自嘲。
大抵因為今日是他母親的忌日,他脆弱了許多,竟也會主同旁人說起過去了,“從我有記憶開始就是如此。年紀小的時候,我總認為邊的人欺負我,是因為我不夠優秀,后來我變得好了,欺負我的人更多了,久而久之,我也習慣了。”
私生子,素來是被著脊梁骨過日子的,以前,常久和某個富豪的私生同班,的確是在被所有人霸凌,連老師提起,都是一臉不屑。
沈持所經歷的,應當有過之無不及,究竟是怎樣長時間的欺負,才會讓他“習慣”?
“我沒想過會有人救我,但你出現了。”沈持凝著的眼睛,眼底濃墨重彩,那微涼的手指上了的面頰,“這麼多年我從來沒有忘記過你。”
常久心跳的速度再一次加快,那雙眼睛吸引力太大了,仿佛到自己的靈魂被吸附進去,無從掙扎。
漫長的沉默后,沈持松開了,“該回去了。”
常久“噢”,隨他向前走著。
凝著那道頎長的背影,理智漸漸回歸,常久并沒有天真到認為沈持會因那一次的出手相救,對一見鐘,念念不忘,這麼多年都等待著。
但,卻解釋得通,沈持先前為何會幫解決一些不必要的事,應當也有償還的心理在。
面對曾經幫助過自己的人,總是會有些惻之心,知曉此事后,常久與沈持相的心理負擔,沒有先前那樣重了。
沈姝的忌日,沈持一整日都沉默寡言,晚上,他讓祝阿姨早早下了班,但晚飯沒有準備。
今天一整天,沈持都沒怎麼吃過東西,常久想給他弄點好吃的,但的廚藝著實很一般,祝阿姨走后,便外賣點了幾道菜,等著送來。
半小時后,外賣來了,常久提著外賣去了餐廳,方才發現,沈持竟一個人在這里喝悶酒,一瓶烈酒,已經下去了一半。
“空腹飲酒很傷胃的,你想喝的話,配點菜吧。”常久將外賣擺上了桌,給他一雙筷子,坐在了他的對面。
沈持忽然問,“會喝酒麼?”
“一點點。”常久對酒興趣不大,但眼下,況特殊,他心不好,便舍命陪君子,拿了杯子過來,為自己倒了大半杯。
沈持問,“要陪我喝麼?”
常久同他了一下杯子,喝下一口,辛辣又刺激,忙去夾菜吃。
頭頂傳來了沈持無奈的笑聲,常久看見后,忽然覺得值得了,能讓他心好些,便是收獲。
常久陪沈持喝了兩杯,平素喝的都是果酒或者燒酒,酒濃度很低,兩杯烈酒喝下去,自是醉了,意識混沌了起來,開始胡言語,說起了醉話。
喝多后,面頰紅,一雙漂亮眼睛里著水霧,目渙散,茫然,清純,卻也勾人,兩種反差極大的氣質,同時出現在了的上。
“好熱……”酒令人溫升高,解開了扣子,鎖骨下白皙的展無。
沈持將人扶住,嚨似有烈火在燃燒,“別,我抱你去洗澡。”
“嗯。”聽話極了,手臂纏上了他的脖子,“公主抱,可以麼?”
喝多后,又變了那個氣任的千金。
沈持依言,將抱起來,帶去了浴室。
洗澡時,也不安分,全然意識不到,這樣與一個男人撒胡鬧,會造怎樣的后果。
他為淋水,便像個孩子一般,掬起水,向他上淋,很快,他上便了,最后洗了雙人浴。
他甫一站定,便像一只小狐貍一般,湊上來,的手上了他的腹與,渾然不知“”二字如何寫。
令沈持發的,是后面的這句話,“梁寅,你的材越來越好了,是不是背著我去健房了?”
“我是誰?”沈持捉住了的手腕,弄疼了,看見蓄起的眼淚,也未曾松開。
常久早已不省人事,醉酒后,便回到了過去,囂著,“梁寅,你敢欺負我,我要去和爸爸告狀,你休想再娶我了!唔唔……”
沈持俯首啃了下去,吻中帶著洶涌澎湃的怒意。
這世上,沒有任何男人能夠接下的人,反復去另一個男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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