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勾引他,是他對我手腳,他想強行帶我走,所以才會這樣誣蔑我的。你放開我……你們濱市都沒有王法的嗎?就憑他幾句話,你們就只相信他,而不相信我?我到底要怎麼解釋啊……”
孩焦慮的向周圍的人解釋。
“你們看看,穿這樣,哪里像正常孩兒的模樣,肯定是夜店里的老手了,出門就是為了勾引男人,想從男人上撈到好的。”男人抓著孩不肯松手。
“小姑娘,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你為什麼偏偏要做這一行呀,真是丟人啊。你父母知道嗎?那不得把他們的老臉,全部都給丟了啊?”
“就是啊,太不要臉了。”
“這男人都可以當你的父親了,你怎麼還勾引他呀……”
“我沒有勾引他,不是他說的那樣。”孩一再解釋。
“跟我去警察局,自會有警察收拾你。”男人把孩強行往旁邊自己的私家車里攥。
“我不去……救命呀……”孩咬了一口男人的手臂,轉就往另一邊逃跑。
剛跑出人群,就撞到了某人的上。
時宇歡本能的扶了孩一把,那個糾纏孩的男人,接著追了過來。
“小白臉,不關你的事,你管,把給我。”男人怒斥著時宇歡。
那些圍觀的人還沒有散去,依舊跑過來看好戲。
“我不認識他,幫幫我……”孩兒的抓著時宇歡上的西裝外套,抬頭請求著他。
兩人四目相對,孩臉上剎那間就泛起了欣喜的笑容,而時宇歡則瞳孔都了一下。
“歡……”迪麗娜著他。
“你……”時宇歡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孩是那個人。
迪麗娜著黑的肚臍抹服,下面是一條紅的齊大的短,腳上套著一條黑,以及紅的細高跟鞋。
戴著黃的炸頭假發,化著妖艷的濃妝,要不是開口他‘歡’,時宇歡完全不敢確定,他是當初在西域認識的那個刁蠻堡主的千金小姐。
“把給我,聽見了沒有?啊……”男人怕到的鴨子就這麼飛了,他指著時宇歡呵斥。只是話都還沒有說完,手就被時宇歡抓住,扭得骨頭都發出了錯位的聲音。“小白臉,這人是我的,你休想把帶走,放開我……”
時宇歡給了男人一掌,然后一腳踹在男人的腹部,男人重重的摔倒在地。
他拿出西裝外套里的手機,撥打了一個電話號碼。
“來酒店西門的路口,理一下。”
他說完后,把手機放在西口袋里,然后下上的白西裝,披在迪麗娜的上。
他拉著迪麗娜的手,大步流星的去酒店那邊。
“啊……”迪麗娜踉蹌著腳步,每走一步腳都痛得要死。
時宇歡停下腳步,看向的腳,腳上的細高跟鞋,完全不止公分。
他蹙了蹙眉頭,把上的西裝外套拿下來,綁在的腰間,然后對說:“把鞋了。”
“啊?”迪麗娜還不太明白他話中的意思。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