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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拍案,「氏!你是否承認在你丈夫的飯食里下藥,謀他命!」
茹自知下藥一事,辨無可辨,沉默著含淚點頭。
正當縣令要斷案時,茹忽然仰頭大喊,「是他騙婚在先!奪了我的財產!還迫我寫信給前夫索要錢財!大人!他今早去寄信了,一定會留有痕跡!民婦忍不了才出此下策!」
縣令聽得一愣一愣的,楊川一口咬定污衊。 閱讀最新小說容,請訪問s🌶️to.co💫m
楊川有證人能證明他中毒,可是茹卻沒有實證證明楊川存在騙婚行為。
至於寄信或是奪財,縣令道:「既是夫妻,你的錢財就也是他的錢財,哪怕產生金錢糾紛,也不該謀殺親夫。」
縣令的態度明確,茹知道自己躲不過了,乾脆認下殺夫罪行皆是一人所為,而與金哥確實不相識,這樣,至不牽連無辜的金哥。;
而金哥口中的「哥哥的朋友」究竟是誰,了一個疑點。
畢竟是沒有找到同謀殺人的確鑿證據,最後,金哥被無罪釋放,獲罪的只有茹。
以殺人未遂的罪名,茹被判十年牢獄,送進了大牢。
楊川則以丈夫的名義,順理章地拿到手裡的所有存銀。
他還想要茹的那宅子,卻意外發現,宅子竟不是茹的,宅子所屬,寫的是另一個人的名字。
名字陌生,楊川沒有再多關注,下意識以為這宅子是茹租來的,有些憾。
至於小孩的養權,也一併判給了楊川。
進大牢的茹唯恐孩子過得不好,所以多次想要獄卒幫忙報信,「這個孩子,是京城寧國公府的脈,請縣太爺幫忙給京城遞個信,保我孩子周全,來日國公府必有酬謝的!」;
因為說了太多遍,獄卒思索後就報了上去。
縣令聽聞,卻是不信。
寧國公府的脈能流落在外?誆騙誰呢?真是慌不擇路了!
不過,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縣令還是派人去查探一番,又念及在公堂上的時候,茹不是說楊川向前夫索要錢財嗎?
想要查一查茹的這位「前夫」是誰,還是容易的。
查戶籍查過往就行。
這一查,可不得了。
竟查出了,曾為寧國公府妾室的經歷。
還有居住過的那住宅,房產所屬人的名字好眼啊。
「是!」
「安公主!」
縣令邊的師爺驚訝到結,「這這這……怎麼辦呀大人!」;
縣令聽到他結的聲音就煩,「就算真如氏所說,可意圖殺人就是有罪,本沒判錯,不心虛。」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趕了幾天路的裴徹終於趕到。
裴徹原本是直接去的柳樹村,到了村里聽說了茹殺夫一事,直接將放在隔壁大嬸家的孩子搶了過來,給了段姨娘。
從公堂歸家的楊川發現孩子被搶了,而對方氣度不凡,一看就是富家子弟,還帶著不護衛出行。
哪個富家子弟會莫名其妙搶小孩的。
楊川當即想到了,「你是茹的前夫?」
裴徹冷哼一聲,不回答他的問題,「晚些再同你算帳。」語畢,就急匆匆地帶著一行人離開。
楊川憑一人之力當然是沒法阻止這麼多人的,但是一想到孩子被搶走,他今後靠什麼吃飯呢?他如今連面的職業都沒了啊!;
所以鼓起勇氣,攔住一行人去路,「你們誰啊,憑什麼搶我的孩子!」
裴徹懶得跟他講話,段姨娘嗤笑道:「醒醒吧,這可不是你的孩子!」
楊川:「就是我的孩子!哪怕我不是他的親生父親,但府將孩子判給我了!」
周圍的鄉親圍了過來,楊川哭訴得像一個害者。
裴徹直接道:「府判的,那我們就去府,再判一次。」
「這怎麼行,」楊川退了,養父與生父爭孩子,怎麼可能搶得過?而且還是一個月的養父和有實力的生父,他也只能靠皮子了,「府既已判了,哪有再判的道理,你們不要以為有幾個臭錢就可以為所為!」
裴徹停下腳步,放一句狠話,「你再前進一步,我會讓你把之前吞下去的錢財,都吐出來。」;
若不是眾目睽睽,他定要將人揍一頓才解氣。
楊川一聽要把錢吐出來,當即勢弱了,他最怕的,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只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將孩子搶去。
離開時,段姨娘還冷哼一聲,罵了一句,「什麼人啊。」
裴徹當然也不會就這麼放任楊川,離了柳樹村就去了縣衙。
彼時縣令剛得知茹與裴家的關係,說是不心虛,到底還是有些慌張的。
一個已經與裴家斷絕關係的妾室,照理說,縣令秉公執法是不用怕的。
但,氏養育著國公府的脈,國公府竟然沒有要回去,甚至,氏一直著裴家的照拂,住著公主的房子,可見,在國公府還是很有地位的。
「大人,國公府的二公子來啦!」;
隨著捕快的通報,縣令趕忙起,心想上午判的案子,下午人就來了?這也太神速了吧?
心想歸心想,一點也沒妨礙縣令的腳速遞,忙出去迎接裴二公子。
將裴徹母子請進來,不等裴徹問,縣令就主將今早發生的事、案件經過、以及審判的依據一一說明。
裴徹禮貌地請縣令坐下,縣令見對方還好說話,沒有以權人要求放人的態度,暗自放鬆了些。
其實本朝是可以花錢贖刑的,但前提不能是殺人強或對生命造極大傷害的罪。
像楊川雖然被救活了,但茹的犯罪行為已經是事實,是不在贖刑的範圍的。
裴徹沒提贖刑,而是將楊川騙婚的行為闡述,在縣令為難時,他提出探茹,茹看見裴徹,如同見救星,但並不是自己的救星。
而是救孩子。
在得知孩子已經被帶出來後,茹重重地鬆了一口氣,無力地癱在了地上,「楊川要寫信,用孩子威脅我,我替他寫了信,這封信如果沒有被銷毀,就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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