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人用完餐一起把餐放進垃圾袋裝好,再把桌上了一遍。
“我去看看小,它應該了~”蘇眨了眨眼睛,聲音綿地道。
“小~”蘇走近小博,親切地喚了一聲。
被漂亮姐姐忘好久的小,半瞇著眼有氣無力地趴在小窩里,一聽姐姐甜的嗓音立馬睜大眼睛,站起來。
“快過來,吃午飯了。”蘇招了招手,往小的碗里倒了它最喜歡的進口狗糧,再加了些牛干,還有一些小零食。
小看著碗里的食兩眼放,津津有味地開始用餐,茸茸的小尾一晃一晃的,可極了。
林逸緩緩地走了過來,坐在旁邊的沙發上,看著蘇坐在小凳子上臉帶微笑地守著小家伙進食。輕聲問:“喜歡小?”
蘇點頭,眼睛不離小博,淺笑道:“嗯,小很可~”
林逸問:“小是它的名字?”
蘇了張紙巾了手,丟進垃圾桶。
走到林逸邊坐下,開心一笑,兩頰出一對漂亮的酒窩,“嗯,它的名字是我取的,好不好聽?”眼神中滿是自豪。
那雙明亮的狐貍眼,對著林逸眨了眨,長長的睫忽閃忽閃的,像個孩子做了自認為了不起的大事,等著大人夸獎一樣。
林逸覺得,任何人都難以拒絕這樣的眼神。
他角噙著笑,嗓音中滿是寵溺:“嗯,好聽。”
他想更加了解,隨口問道:“它多大了?你什麼時候養的?”
“還不到兩歲。去年年底陪朋友去寵店,剛好看到它,那時候它才幾個月大,小小的一只,超可的!它看我的眼神都不一樣,小小的一只,眼睛特別有神。憑眼緣,我就把它帶回家了,我爸我媽都超喜歡它~~”蘇說起小博滔滔不絕,眉眼都含著笑意。
看得出來,真的很喜歡。
林逸看了一眼這只小博,全發都是雪白的,看著還算干凈。別說以前小,現在也是小小的一只。
他討厭掉的東西,因此家里從來沒養過寵。
林逸思索著:喜歡的話,他就屋及烏,把它領回去,給它建間漂亮的房子,給它買喜歡的話任何東西……
小吃飽喝足后,開心地往蘇邊走去,走了幾步,抬眼看了一眼邊的男人,剛好上男人打量自己的目……小連忙低下腦袋,往后退了幾步。
它左右為難的站在那里,一不。好想跟姐姐玩,可旁邊的那個男人看起來好兇……自己要是不小心惹怒了那個人,肯定會被扔出去的……
小心里好怕怕,小板哆嗦了一下。
“小快過來。”蘇招招手,聲音甜地喚了一聲。
小眼睛亮了一下,抬頭看向蘇,剛要邁步上前,看了一眼旁邊的林逸,心理斗爭了一下,邁出一半的右腳又了回來。
蘇知到了它的擔憂,轉頭朝旁邊的人輕輕一笑:“小怕你~你不要兇它,它膽子小,會害怕的!”
蘇只是開玩笑而已,小家伙平日在家里膽子大得很,恃寵而驕,不高興會甩臉不理人。
蘇看著它一臉委屈的模樣,心里暗笑:小東西,今天算是遇到克星了吧?看你以后還會不會發脾氣!
林逸一臉無辜地看著蘇,攤開手解釋道:“我什麼話都沒說,冤枉死我了!”
蘇咯咯直笑,又朝小博招了招手,“小,過來,來我這里。”
小緩緩地走了過去,中途還瞄了一眼那個可怕的男人,渾有些起皮疙瘩:咦!那冰冷的男人居然跟姐姐在撒!
小一臉得意,看來姐姐的家庭地位還是很牢固的!
它暗暗發誓:為了抱住自己這條小命,為了今后的好生活,今后一定要抱姐姐的大!
小一臉討好地在蘇腳上蹭了蹭。
蘇連忙把它抱在懷里,輕輕地著它背上的發。
小渾舒坦,撒似的往蘇懷里蹭了蹭。
姐姐上香香的,的,它好喜歡!
忽然它覺得后背有些發涼,一無形的力著它不過氣來。
小探著腦袋朝上看去,迎面對上一道極迫力的寒,瞳孔微震,子不由自主地抖了抖。
如果眼神可以殺人的話,那它在剛剛已經被摧骨揚灰了!
“這小家伙是公的,還是母的?”林逸語氣淡淡地問了一句。
“啊?”蘇有些詫異,他居然會突然問這個問題,很快老實回答:“公的。”
林逸的寒出來,包含一冷笑,讓狗不寒而栗。
他憋了一眼蹭著自己夫人口的小家伙,頓時火冒三丈!拽拳頭,青筋顯現,真想一把抓著扔外面去!
我老婆的是你能隨便蹭的嗎?
林逸抑著中的怒火,語氣堅定地說:“既然是公的,那就保持好距離,哪能任由它在上蹭來蹭去的……”
它就知道這個男人沒安好心!
才剛登堂室就來挑撥離間!
小氣鼓鼓,非常沒出息地全發抖,隔著姐姐的,狠狠地瞪了一眼對方,心里痛罵一句:壞男人!
它堅信姐姐不可能任憑男人三言兩語就不要自己的。
它豎著耳朵,等待姐姐的回話。
“啊?”蘇停下的作,看看乖乖窩在自己懷里的小,又轉而看看一臉嚴肅的林逸。
一臉不可思議,這是什麼道理?
蘇腦子轉了轉,再看看旁邊男人神冰冷地盯著小,一副生死仇敵的樣子,明顯覺到小子都在發抖。
突然想到了什麼,抬起胳膊輕輕地了林逸,呵呵直笑:“林先生,你不會是吃醋了吧?這麼大個人了,居然會吃小博的醋?!”
林逸收回視線,眼神看向別,沉默不語。
蘇心里笑:誰會想到堂堂大總裁居然會吃狗狗的醋?莫非自己嫁了個醋老公?!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