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如站在辦公室門口,照在的牛仔上,模糊了影。
晃了晃手里的甜點,沖著竇臨笑了笑。
兩個人坐在醫院的食堂里,點了兩份飯,老友一樣聊著最近的事。
“今天我帶我媽來做檢查,順便看看你。”
看著宋清如一點點在恢復,一點點的在忘記,竇臨心里是欣的,終于不再被那份折磨,活的輕松快樂,好像又重新變回了曾經那個細心又溫和的人。
“明天,沈硯要來江城。”
宋清如的手凝滯了一下,然后不聲地恢復如常。
“是嗎?”
隨口問問,竇臨知道也并不是真的想知道,他只是覺得應該提醒一下。
“怕你見到他,心里會……不開心。”
宋清如怔了怔,眉眼垂了下來:“或許你不信,現在想想,我已經不恨他了,在我的世界里,他對我,早就是過去了的事,就像是真正的我,已經死了,也就不在意了。”
當初沉浸在巨大的痛苦中時,的確是恨的,恨的骨,甚至覺得他是這個世界上最惡心最厭惡的人。
可后來,承過后還能安然的坐在這里看溫暖的,宋清如卻反而覺得一切都結束了,仇恨太重了,重的已經背不了,這也不是林陌這個無辜的孩兒應該背負的。
沈硯不管是真的愧疚還是一時興起,都不重要了,他就算備折磨,也是應該的,因為真正的宋清如的人生已經被他毀掉了。
當初,不是一個人的錯,應該說大家都錯了,在那條錯的路上越走越遠,才會落得一個那樣的下場。
每天都重復的恨一個人,真的很累。
竇臨的肩膀緩緩的垂了下去,是啊,宋清如的人生已經被毀掉了,現在是林陌。
宋清如想到了什麼,忽然看著竇臨笑了:“你呢,還要這樣一直一個人下去嗎?”
宋清如只是朋友間關心他的樣子,但竇臨明白,是在讓他別等了,別再等下去了,別再為了一個不可能的人搭上自己的一生,否則要是再想回頭就晚了,就像曾經的宋清如對沈硯。
竇臨吃了一口香草布丁,不知道為什麼,這一輩子把這東西吃了幾百次,每一次都還覺得好吃,尤其是和宋清如在一起的時候。
“或許,等我什麼時候吃膩了……我會去嘗試一下其他的口味。”
宋清如知道竇臨的意思,曾經比他還要固執的過一個人,心不死,大概怎樣枯燥無味的食都會覺得可口,因為味道好不好吃大多數時候都是據心定的,因為曾經甚至覺得跟沈硯住那個小出租屋很開心,這是一樣的道理。
“竇臨,你應該先去試試別的口味,否則,香草味你是永遠吃不膩的。”
宋清如看著竇臨,認真的說。
竇臨怔忡了一下,沒有說話,避開了的目。
就算是林陌,可們的眼睛是一模一樣的,的軀殼里裝著的,還是他喜歡的人的靈魂啊,他放不下。
竇臨看著手里的甜點,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大概是從十五歲時的守候,再到如今,有些變了執念,一時半會是放不下的。
“清如,我們永遠都會是好朋友嗎?”
他問,但他不知道自己是期待怎麼樣的答案,害怕不是,又害怕是。
一輩子的好朋友,代表什麼他們除了朋友,什麼都算不上。
可做好朋友,又是最好最好的答案。
宋清如點了點頭:“你是我的親人,竇臨,一輩子的。”
宋清如的目很真摯,謝這個幫了無數次的人,謝他圓了自己鋼琴的夢想,心疼他一次次為了自己陷困境,甚至出過車禍,這些復雜的織在一起,早就不只是友了,他算得上是自己的親人。
聞言,竇臨沉重的,抬起了一個釋然的笑。
他看著宋清如,他現在已經比宋清如年長了,面前的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或許更應該林陌,已經不是當初那個一起長大的清如了,也不是那個孤苦無依的清如,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家人。
竇臨點了點頭,垂眸,緩緩蓋上了面前的香草布丁的蓋子。
不知想起了什麼好玩的事,他笑著喟嘆一聲:“其實,我小時候,就不太喜歡吃甜的。”
宋清如愣了一下,好整以暇的看著他也笑了起來。
“那我每次來找你還買這些,你都不說話,就低著頭吃?”
“以后就……不用了。謝謝你,林陌。”
他林陌,他的意思是,今后,他只當他是林陌。
——
沈硯到了江城。
炎熱的夏,江城一點都不燥,撲面而來的涼爽。
因為那座山的開發了,一座小小的江城經濟也被帶了起來,沿江的高樓鱗次櫛比,人也多了起來。
陳特助問沈硯:“沈總,現在回酒店嗎?”
“去小鎮上。”
陳特助遲疑了一瞬:“是太太以前的家麼?”
“嗯。”
很久沒有回來了,沈硯不是不想,是不敢。
有時候景生這個詞是很要人命的,是看到與那個人相關的就覺的心疼。
方從文的車隨其后。
這個小鎮也因為臨近雪山和幾年前欣然不同,如今也算是一片繁榮。
車停在一座小院外,青石板鋪的巷子,兩邊的爬山虎在日下泛著幽綠,風吹來,搖曳著沙沙作響。
方從文跟在后面:“跑這兒來干嘛?”
沈硯說:“看看。”
方從文正要吐槽,陳特助在一旁提醒道:“這是太太小時候的家。”
方從文做了個閉的手勢,默默的跟在后。
上一次來,沈硯沒有進去就被那個神的阿婆走了,這算是他第一次真正來到宋清如家。
院子里有些破落,樹下面掛了一個小小的秋千,沈硯已經想到了小小的宋清如在上面爬來爬去的樣子,憨態可掬的。
下一秒,那張可的小臉變了黑夜中落淚的臉,在吐……沈硯的心臟一抖,呼吸都有些。
“算了,回去吧。”
沈硯落荒而逃一般離開了院子。
她,站在世界武道競技巔峰的天才少女,連續五年奪冠,稱霸擂臺,被稱為不敗之王!他,出身豪門的頂級流量巨星,盛世美顏,高冷腹黑,粉絲日天日地。當她意外重生,成了他的未婚妻,一個黑料滿天飛的小作精白富美,麵對滿世界的黑粉,林繁冷冷一笑:如果全世界diss她,那就讓全世界顫抖吧!媒體拍到兩人同框,第二天熱搜第一#偶像巨星盛星澤被家暴#粉絲怒了,啊啊林繁我們要集資做了你!而她們的愛豆卻走到她麵前:「我想申請行使一下丈夫的權利。」林繁舉起拳頭:「不,你不想。」縱有疾風起,人生不言棄!①武道競技,偶像巨星,熱血爽文!②女主鐵拳,毒舌,線上懟人,追夫火葬場。③真香警告??
沈念替妹出嫁,嫁給秦家那個窮困潦倒、酗酒暴力的渣男,不奢舉案齊眉,只求相敬如賓。誰知渣男老公不渣,替她打臉撐腰虐極品后,搖身變成全國首富!沈念不敢相信,轉身逃跑,“你不是我老公!”男人長臂一伸,將她撈入懷中,“怎麼,我就這麼拿不出手?”從此,沈念變成司太太,一路躺贏走向人生巔峰!
【雙C甜寵+先婚后愛+懷孕,溫婉嬌憨設計師X禁欲爹系大佬男友】季明嫣是溫順嬌媚,剛大學畢業的珠寶設計師。江霆是手戴佛珠,陰鷙瘋批,被無數人恐懼的‘魔鬼’,親人都避他如蛇蝎。一紙婚約把兩人綁在了一起,旁人都勸季明嫣撈夠好處就離開。但她被后媽打得遍體鱗傷時,是江霆伸手抱她走出淤泥。*……有人說江霆陰晴不定,很殘暴,會打人。季明嫣捂臉:“你們說的是,我偷吃一罐水果糖,被他抓住打屁股的事嗎?”……有人說江霆占有欲很強,會把她關起來!季明嫣:“你們怎麼知道我喜歡宅家!等等…老公,我們還是要出門的,不然肚子里...
【破鏡重圓 久別重逢 甜文 救贖】溫絮知道, 一句分手讓那個驕傲到骨子裏的少年一下跌到了穀底,不惜丟下自尊,寒冬臘月,在女生寢室樓下站了一個晚上,可依舊等不到她的回心轉意,最後,毫無留戀的踏上了去往國外的班機。彼時,五年後的同學聚會上。他隻給了她一個冷淡到極點的眼神,沒有多餘的情緒,仿佛兩人不過是點頭之交的陌生人。包廂內,音樂聲、哄鬧聲環繞,氣氛不斷高漲。但溫絮卻覺得無比壓抑。她找了借口逃離。剎那間,一股強烈又熟悉的氣息覆蓋了上來。溫絮:“抱歉,你擋住我去路了。”江亦寒:“我擋住你去路了?”他指著門口的牌子,唇角輕蔑一揚,“要不要看看門口的牌子?”溫絮頓時尷尬的無地自容,艸,她竟然走錯廁所了!多年後的某一瞬間,她才知道當初的決定有多麼錯誤。“溫絮,別他媽再想玩我了。”男人溫熱的軀體抱著她。她踮起腳尖,在他唇上印下一吻。“對不起,永遠不會了。”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