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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清淺,愛已盡》 第九十一章 旗袍

接下來半個多月我沒有再見到許嘉年,

陪孩子的時間也越來越,因為我需要更多力用來打理濱藍國際。

我把自己和孩子所有的份都還給了顧弈琛,目的就是想他不要再為了這些份不擇手段算計我們母子。

除了允許他每周去家里看一次孩子以外,我跟顧弈琛也不想再有其他任何集。

所以我要求他把顧氏旗下濱藍國際落到我名下之后,

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解除濱藍國際之前和顧氏有關的所有業務。

由于濱藍國際打造的就是高端的商務型酒店,之前大部分業務要依附在顧氏的產業鏈下,

所以我的決策,給酒店帶來了翻天覆地的影響。

“夏總,這是你讓我整理的酒店上半年的GOP數據,可以看到在我們接手的短短兩個月,GOP已經下降了百分之三十,這樣下去的話,恐怕要撐不了多久。”

下午我剛出去辦完事回來,林秋月就來跟我匯報工作。

我接過遞來的數據表看了看,又抬頭看見林秋月有些發愁的樣子,微笑著安

“秋月姐,別著急,企業改革,是難免的,越是這種時候我們越要沉住氣,你先看看這個。”

我說著,將一個文件夾遞給

林秋月接過去打開看了看,下一秒頓時眼冒似的盯著我:

“夏淺,你這是要加盟維爾縵?”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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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點頭確認。

維爾縵,是全球知名連鎖酒店品牌,旗下在全世界多個國家和一線城市有上千家酒店。

所謂大樹底下好乘涼,只要我能夠功加盟維爾縵,就不怕酒店經營不下去。

而且我也想給濱藍國際換一個招牌,徹底和顧氏解除所有聯系。

林秋月也表示支持我的想法,當即上網去查有關維爾縵的資料,查過之后更是有點沒底氣:

“夏淺,維爾縵可是全球商旅酒店的天花板,全世界想要加盟維爾縵的酒店投資人不計其數,而且業界都說維爾縵對加盟商的要求極其苛刻,我們又恰恰不是管理酒店的專業人士,恐怕沒那麼容易。”

“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如果因為難就不敢嘗試,那注定一事無!”

我這句話其實也是對自己的鼓勵,在有這個想法之前,我就已經仔細了解過維爾縵,自然了解加盟維爾縵不是一件容易辦到的事。

但我用法院判給我兒子的份跟顧弈琛換了這家酒店,

并以此作為顧弈琛一次支付給我兒子的養費,

那就意味著,如果我經營不好這家酒店,我和我兒子都將一無所有。

不管多難,這次我都要為我兒子,全力以赴去拼一把!

并且這一次,我要完全靠我自己的能力去爭取,只有靠自己得到的一切,才會讓我真正到踏實。

所以我絕不是紙上談兵,而是已經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秋月姐,我定了一件旗袍,你現在幫我去取一下,然后今晚六點隨我去唐悅。”

“唐悅?就是維爾縵旗下目前在濱市唯一的那所加盟酒店?”

“是!因為我得到消息稱,維爾縵法國總部董事長,今天傍晚會落地濱市下榻唐悅,并且唐悅酒店已經為其準備好了一場隆重的歡迎晚宴。”

“原來如此!可是夏淺,你為什麼要穿旗袍去?”

林秋月有些不解,為什麼我非要穿一件旗袍去見維爾縵董事長?

對此,我只是略帶神的一笑,先賣了個關子:

“今晚你就知道了!”

晚上七點,我在秋月姐的隨同下來到了維爾縵-唐悅酒店。

酒店燈火輝煌的宴會廳里,名流云集,觥籌錯間盡顯繁華。

而當我走進晚宴的第一時刻,就吸引了眾多驚艷的目,只因我上穿著一件特別的旗袍。

這件旗袍是香檳的真面料,湛的剪彩完勾勒出我S型的段曲線。

尤其是旗袍上那片求凰圖騰格外讓人驚嘆,

那是用銀和紅線,一針針手工刺繡上去的。

據我了解,這件旗袍的設計師是在這幅求凰圖騰的刺繡上就花了整整兩年的時間。

可想我為得到這件旗袍花了多錢財和力。

不過,此刻看到整個晚宴上所有人的目都因為這件旗袍而聚焦在我上,不管付出了多代價,都是值得的。

因為我需要讓這場晚宴最尊貴的主角,注意到我。

是誰啊?上這件旗袍也太了吧?”

長得也好漂亮啊,你看人家那皮,簡直白的發,氣質還這麼高雅,也不知是哪家名媛?”

“我認得是顧氏集團原來的總裁夫人,不過因為顧總婚出軌夏氏集團千金,兩人已經離了!”

“對對,我也聽說了,好像前段時間這個人還去顧氏集團要跟顧總搶份呢,不過后來只得到了顧氏旗下的一個酒店,就是那個濱藍國際。”

“那也就是說,現在是濱藍國際的老板呢!”

“怪不得氣場這麼強,原來是霸總啊,果然漂亮的人都不簡單啊……”

在一片議論聲中,我穿過香鬢影的人群,邁著淡定從容的腳步徑直走向了晚宴中央,

最終我的腳步停在了坐在椅中的,那位古稀之年的法國老人。

他就是我心準備,今晚特地要來見的人,

維爾縵國際連鎖酒店,法國總部董事長——弗蘭克維。

“您好弗蘭克先生,久仰大名,很幸運,今天終于見到您本尊了!”

眾人詫異的目下,我走到了坐在椅里的老人面前。

法國的弗蘭克維先生,雖然已經七十多歲,并因為多年前一場意外落下了殘疾,

但即使坐在椅里,雪鬢霜鬟的他依然西裝革履,渾著紳士儒雅的貴族氣質。

雖然弗蘭克維先生是正宗的法國統,但據我了解,三十幾年前,他曾經因為深深上一個東方孩,而選擇放棄法國的家族事業,

然后執意追隨他心的姑娘來到國發展,并在那個孩的家鄉也就是濱市,定居過整整十年。

所以我知道弗蘭克維先生會講中文,我便也用中文與他問候,

但他用那雙藍寶石般的眼睛盯著我看了足有幾秒后,卻用法文向我詢問:

“請問這位小姐,你為什麼,要穿這件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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