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若云徹底決定從家里出來的那天,是看到嗜賭的生父收了一個男人的彩禮。
三千塊錢。
對方比大了將近二十歲。
所以裴若云當天晚上就連夜從家里逃了出來,只背著一個小書包,里面有從家里的幾百塊錢,還有幾件為數不多的服。
想,才不要被賣。
也不需要嫁給一個男人,乞求他給自己一口飯和一個住的地方。
自己可以給自己。
那年十七歲。
坐了三天三夜的綠皮火車,逃到了離家很遠很遠的地方,誰都找不著。
高中都沒念過,沒文化沒學歷,但幸好長得還算清秀好看,審好,人機靈,也不笨,所以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服裝批發市場里幫人家賣服。
批發市場魚龍混雜,什麼人都有,裴若云每天為了跟顧客推銷和討價還價,大概要費兩升的口水。
就是在這里,遇到了許嵐之。
他來買書包,去了隔壁的店。
他長得很高很瘦,穿淺灰的牛津布襯衫,頭發又黑又茂,皮很白,眼珠的很淺。
裴若云在一秒總結出了他上的所有特征,算是在這里上班練就的本事。
大概是他上的氣質和這里嘈雜的環境太格格不,又大概是因為恰好那時店里沒有客人,裴若云站在店門口,不自覺多看了他兩眼。
隔壁傳來的說話聲也一清二楚。
他說他要買書包,結實耐用的就好。
隔壁的老板給他拿了一個包,他試了一下,就直接付了錢。
整個過程十分迅速,連一句還價的話都沒有。
裴若云知道行,老板報的價格虛高不,顯然在拿他當冤大頭坑。
但他似乎沒有意識到。
裴若云心想,真是個傻子。
視線又不自覺在他上多落了幾秒,直到他離開。
許嵐之走后,隔壁的店主看正往這看,沖著高興地說:“看著沒有,這種人,一看就是大學里那種書呆子,渾上下就寫著‘快來宰我’四個大字,遇到這種人,不宰白不宰哦。”
裴若云禮貌笑笑,沒回應。
沒想到,后來能再遇到許嵐之。
那天和同事一起下班回家,繞了一條平時不常走的路,路過一個舊書攤,書攤旁邊的人卻看起來眼得。
他正坐在書攤邊,捧著一本書看,封面什麼理批判,總之看起來很高深的樣子。
他還穿著襯衫,只不過換了一件淺藍,但是依舊很干凈,垂頭看書時的脖頸線條也很好看。
鬼使神差地,裴若云停下腳步,蹲下來挑了幾本書。
頭頂卻忽然響起一道聲音:“誒?我好像見過你,你是不是在服裝城那邊工作?”
裴若云一愣,抬頭看向他,問:“你記得我?”
許嵐之合上手里的書,點了點頭,“我記憶力比較好。”
似乎是怕不相信,又或是怕多想,他又補充道:“平時看的這些書,容我都能記得七七八八。”
裴若云哦了一聲。
不怎麼意外,因為他看起來就像是學習很好的樣子。
頓了一下,許嵐之忽然一怔,眼里冒出一詫異和新奇,“你剛才的話是什麼意思?你也記得我?”
裴若云:“。”
把目不自然地瞥向別,這才意識到自己說了。
迎著許嵐之探究的目,輕咳了一聲,然后地解釋道:“你那天被當冤大頭宰了,所以我印象比較深刻。”
許嵐之一怔,“冤大頭?”
裴若云點頭,“你這包,比別人多了一倍的價錢。”
許嵐之聞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他看著說:“既然你現在告訴我了,我就不算冤大頭了,下次再買我就知道了。”
裴若云愣住了。
怎麼這人聽到自己被宰,一點都不生氣,居然還能笑出來。
但是看著他的笑,卻忽然有些移不開眼。
那時渾帶刺,對于這個充滿冒險和挑戰的世界鼓足了斗志,同時也充滿了防備。
但不知道為什麼,在他面前,似乎能卸下那種防備。
因為第一次在一個人上到那種純粹的善良。
是那種即使知道自己被人欺騙了也會一笑而過,凡事都往好的那方面去想的那種善良。
這個人和接到的人都不一樣。
和從小見過的那些不把人當人、喝了酒就輒打罵人的男人不一樣。
和那些每天在批發市場里一門心思算計著坑哪個冤大頭的人也不一樣。
裴若云知道他有文化,他說話給一種很舒服的覺,就像是一塊溫潤的玉石。
從沒遇到過這樣的人。
后來,下了班,就總是刻意繞一條路,路過他的舊書攤,買上一兩本,和他說一會話。
就這麼過了一個星期,許嵐之忽然問,怎麼看得這麼快,每天都要買書。
裴若云心里咯噔一下,耳朵一瞬間變得很熱,不知道出于什麼心理,好幾天都沒有再去。
直到有一天,又在店里看到了許嵐之。
那是中午吃飯的時候,買完飯,就看見許嵐之正站在店門口。
兩人沉默地對視了幾秒,裴若云率先開口:“你還來這買東西?又想當冤大頭了?”
許嵐之靜了靜,看著說:“我是想來看看,你還在不在。”
裴若云一怔,“什麼意思?”
許嵐之眉心微蹙,“我看你很久沒有來書攤,以為你離開這了。”
裴若云又愣了一下,別過臉問:“離開了又怎麼了?”
許嵐之抿了抿,“離開了...我就見不到你了。”
“為什麼要見我?”裴若云問。
“因為我......”
許嵐之被問得支支吾吾,落荒而逃,耳朵紅了一大片。
裴若云看著他的背影,剛才質問他的氣勢一下子泄了,抬手捂了捂口。
心臟怦怦的,快要跳出來,也只有自己知道。
從那天起,下班的時候,又重新走回原來的那條路,刻意路過他的舊書攤。
他們之間有什麼東西變得心照不宣。
只差一層窗戶紙。
過了兩天,裴若云去買書的時候,許嵐之把一封信夾在了遞給的書里。
“回...回去記得看。”
裴若云一愣,“好。”
覺得稀罕,從小到大,從來都沒用信和人通過,這是收到的第一封信。
小心翼翼地拿回家,打開,才發現里面是一首酸詩。
把眼睛都看酸了。
看完之后,又小心翼翼地收了起來。
第二天,照例去了舊書攤。
故意問許嵐之:“你的信是什麼意思,我文化低,讀不懂。”
許嵐之一愣,似乎沒想到會這麼說,耳畔有些紅了,“就是...就是那個意思。”
“哪個?”裴若云問。
許嵐之沉默地看著,靜了兩秒,終于開口:“意思就是,我...我喜歡你,我想對你好,你可不可以做我朋友?”
他神鄭重,像是下定了什麼重大的決心,又帶著一期待,直直地著,耳垂紅得不行。
裴若云看著他而單純的眼睛,忽然覺得自己好壞。
明明是先喜歡人家,卻要著人家對表白。
不過,許嵐之肯定不會覺得壞。
因為他是個好人,還是個書呆子。
他只會說窈窕淑君子好逑那樣的話,說本來就應該是他來表白。
從那天起,他們順理章地開始。
后來裴若云攢了點錢,從批發市場辭職,準備自己做生意。
但是因為年紀小沒經驗,被人用次品坑得本無歸。
裴若云大哭了一場,這是頭一次這麼失態。
許嵐之把抱在懷里安,說沒什麼大不了的,他會寫稿子,他能賺錢,他養得起。
“你寫稿子才掙幾個錢?”裴若云噎著問。
許嵐之蹙眉,然后認認真真地說道:“那我就多寫幾篇,寫到腦細胞枯竭為止,保證讓你頓頓有吃。”
裴若云聞言,瞬間破涕為笑。
不知道為什麼,明明什麼東西都沒解決,只是和他說了幾句話,裴若云就覺得,塌下來的天又撐起來了。
想,原來這就是人的意義。
于是重整旗鼓,繼續變得干勁十足。
又過了三年,他們終于小有積蓄,在世紀的千禧年,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結婚第一年,裴若云生下了第一個孩子,是個男孩。
許嵐之為他取名裴致。
寓意求知、專注和認真。
過了一年多,又生下了一個孩。
許嵐之為取名裴晰。
晰字的意思是清晰、明白,寓意明和智慧。
他把這世上最好的寓意和期,放進了他們的名字里。
許嵐之親自照顧兩個孩子,看著他們一天天長高,記錄下他們長的點點滴滴。
裴若云的公司也逐漸擴大規模,慢慢發展為了消費者得上名字的品牌。
對于他們來說,那是一段人人艷羨的幸福日子。
事業蒸蒸日上,夫妻甜,兩個孩子也乖巧可。
可大約,這世上事,最忌圓滿。
許嵐之忽然查出了癌癥。
胰腺癌,發現的時候已經晚了,沒法做手。
他生活作息規律,沒有任何不良嗜好,卻還是莫名得了這個病。
裴若云放下手里的所有工作,每天在醫院陪著他。
在他面前從來不哭,卻總是半夜一個人掉眼淚。
許嵐之卻樂觀得好似生了病的人不是他。
他告訴裴若云,每年大概有數百萬人死于癌癥,這不是一個小數目。
所以并不是命運刻意針對他。
他只是在遵循生老病死的自然規律而已。
他依然還和以前一樣善良溫,一樣把凡事都往好的方向去想。
他想,這世間盈缺守恒,他承擔了痛苦,那他的阿云和孩子們就不必承擔了。
他愿意用他的余生,去換他們的余生平安健康。
他愿意的。
他的阿云,他的小致,他的晰晰,以后一定會健康快樂地,過完這一生。
順遂無虞,百歲無憂。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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