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欺花面子有些掛不住。開車才月掙七千,李盡藍這小子就這麼上了幾節課,四千到手。藏不住心底的妒忌,又怪氣道:“你走就走了,拿著這些錢回來又是幾個意思?”
李盡藍伏低:“這些是孝敬你的。”
夠上道,謝欺花問:“孝敬我?”
“謝謝你這段時間幫我照顧弟弟。”李盡藍說,“我一個人去外地打工,帶著他也不合適,他不好也要靜養。我想和你商量個事,我每個月匯錢回來,弟弟就寄養在你這兒。”
“我難道不工作,我難道不掙錢嗎?說的像我就照顧得好他一樣。”
“這一個月你也看到了,平璽很乖,他能照顧好自己,也很聽你的話,你平時忙工作,也不需要多費心他。”
“他是很乖。”謝欺花環著臂冷笑,“想必到了寄養家庭,他的養父母也會很喜歡他的。”
李平璽立刻就坐不住了:“姐姐,不要啊,你不是說不會送我走嘛?”
這沒用的家伙,反話都聽不出來!
謝欺花瞬間黑了臉。
李盡藍適時道:“你看,如今平璽也對你有,不愿意離開這個家。”
話都說到這個份上,錢也給了,謝欺花實在不好擺架子。“行了,每個月記得按時匯錢,敢晚一天,或者再給我搞什麼失聯,就把你弟扔出去。”
這事就算了,李盡藍如釋重負。十二月份的冰窖天,他出了一的汗。
李平璽挪過來,可憐兮兮道:“哥哥,我還以為你再也不回來了呢。”
李盡藍當然也思念李平璽,明白自己離開后弟弟會多麼彷徨無措,可有些事就是這樣,猶豫就辦不了。說實話李盡藍心里也沒底,不確信謝欺花會不會留下他,好在李平璽夠爭氣。
“不會。”李盡藍他的額頭,“以后你就在家乖乖呆著,不要給姐姐添麻煩,知道嗎?”
“哥哥,你不會又要走了吧!”
李盡藍頷首,說下個月再來看你。
李平璽聞言淚眼汪汪,李盡藍用眼神制止了弟弟。“聽話。”他看向謝欺花,“他要是不聽話,你就打他。”
“我也沒打他,我又不是他媽,下不去那個手。我這兒奉行棒教育……你現在走?外面天都黑了。”
李盡藍看了眼天,“明天吧,今天太晚了……我去找個落腳的地方。”
“你一個未年,份證都沒有,哪個地方會讓你落腳?”謝欺花又問,“話說你在襄是怎麼落腳的?”
“車站附近有黑網吧,十五塊錢可以住一晚上,不需要份證的那種。”
“你這……”謝欺花蹙眉,“我發現你了啊李盡藍,一天到晚鬼點子多,你就不能做點法律允許的事嗎?”
李盡藍說自己也沒辦法,一沒有份證,二是未年,就連去襄也是搭的順風車。又問他手機的電話卡怎麼來的,他說找黑網吧里的人買的。
“黑網吧,里面是什麼人你知道嗎,魚龍混雜的。”謝欺花拍了拍桌子,“以后不許住在那兒了!”
李盡藍垂著眼解釋:“我是想著住在那里不貴,能多省點錢,而且離平時上家教的地方也近,出行不麻煩。”
“不麻煩,不麻煩!到時候你又被誰拐走了,掏你一顆腎挖你一片眼角就不麻煩了!”謝欺花瞪他,說教的姿態擺的很足,“我一個大人都不敢住在那種地方,你還敢去送死!”
“知道了,我不住那里了。”李盡藍遲疑片刻,“那我應該住哪兒?”
“你這幾天先不著急走。”
李平璽聞言眼睛一亮。
“要從臨時監護人變指定監護人,肯定要帶你們去街道辦登記。”謝欺花主要是惦記那筆孤兒基本生活費,未滿十八歲的孩子一個月有一千八的恤金,兩個人加一起就是三千六。
李盡藍說好,臉上洋溢著不深不淺的笑容。謝欺花瞥他一眼:“一天到晚抖機靈……如你的愿就這麼高興?”
李盡藍立即收斂了笑意,低聲道歉。
誰料謝欺花卻忍不住笑了,拍他肩膀:“嚴肅什麼,我是在夸你呢。”
“走吧。”提了車鑰匙,“去超市給你和你弟買點日常用品。”
李盡藍合了單薄的服起,李平璽去房間穿新買的白羽絨服。
李盡藍注意到了:“這羽絨服是你給他買的?多錢?我給你。”
“不用,到時候從你們的恤金里面扣就行了。”謝欺花淡淡地道。
李盡藍果然上道:“我們沒有銀行賬戶,恤金什麼的你管就行。”
“行。待會兒去漢正街,給你也買幾件厚的,穿的和紙片兒一樣。”
要出門,李平璽興極了,蹦蹦跳跳的,皮子不停。謝欺花給他戴圍巾手套,又給他戴茸茸的小熊耳罩。
李盡藍嚴肅道:“李平璽,安靜。”
李平璽才略微消停一會兒。
謝欺花自己倒是穿得不厚,耐冷,又拿出一條麥格圍巾遞給李盡藍:
“你戴著吧,別著涼。”
李盡藍接過,按照自己以前學過的手法戴,謝欺花嘖了一聲,“這麼圍著不風才怪了。”手,三下五除二,把他包和李平璽一樣的粽子。
“你那種戴法,中看不中用,管香不管飽。”
話糙理不糙。
哦豁,小伙伴們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