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茵茵出生在寧城白家,父親是銀行行長,母親是民營企業家。
從小生活優渥,父母寵,沒吃過什麼苦,因此心思單純,甚至有點天真爛漫。
當別的小朋友在初中就竇初開,背著家長拉小手,白茵茵卻在自導自演奧特曼大戰戰士,玩羊羊腳踩紅太狼,掃平青青草原和狼堡的游戲。
覺得邊的男孩子都是腦子有病的單細胞生,不懂那些孩子有什麼好青春萌的?
但是也知道,他們這樣的家庭,以后都是會選擇一個對家族發展有幫助的聯姻對象。
白茵茵對此并不反對,覺得這是的使命。
對前二十多年的經歷做個總結,那就是——
雖然不開竅,但勝在聽話。
所以在林家發出想要聯姻的信號時,并沒有反,反而自己去了海市,想要看一看自己的未婚夫。
當然,后來發生了那些事之后,單純又正義的白茵茵選擇了林書晚,和林家直接說拜拜。
雖然不太聰明,但絕不和小人為伍!
事實證明選擇林書晚是非常正確的選擇,因為后來在的生日宴上,遇到了讓白茵茵小鹿撞的男人。
怎麼說呢?
白茵茵見過很多男人,比明星帥的、比銀行有錢的、比教授博學的......什麼樣的男人都見過,可心依舊毫無波瀾。
可程知珩是不一樣的。
他長了一張很英俊的臉,雖然穿著樸素,但上是掩蓋不住的矜貴氣質。
白茵茵看到程知珩出現的那一瞬間,視線就不自覺被吸引,當時腦子里想到一個詞——天潢貴胄。
對,就是很貴氣,獨一無二。
后來白茵茵才知道,那一見鐘。
遲到十幾年的竇終于開了,一發不可收拾,白茵茵頭腦一熱,當時就想和對方原地結婚。
還好程知珩可以留在海市一段時間,白茵茵連夜惡補“如何追上一個優秀的男人”、“獲得男人芳心的一百種方式”、“像我這樣做,男人對你死心塌地”......
程知珩第一次將目真正放到白茵茵上,是在林書晚的公司。
他去個衛生間的功夫,回來就看到一個特別有活力的生,對著妹妹嘰嘰喳喳的講話,最讓他震撼的還是那句——
“我要做你嫂子!”
他當時的想法是,這姑娘嗓門大。
因為是林書晚的朋友,程知珩心理上會更偏袒一些,所以并沒有拒絕白茵茵的加。
后來他發現,這姑娘有意思,和在一起,永遠沒有冷場的時候。
因為林書晚有工作,所以白茵茵這個無業游民,更多的時候可以陪著程知珩在海市逛一逛。
有一天程知珩剛進行完一場學習會,從禮堂出來,在一眾穿著深系襯衫和行政夾克的男人中,有一抹亮眼的存在瞬間抓住了他的眼球。
白茵茵一多胺穿搭,和嚴肅的會場格格不。
特別乖巧的坐在禮堂外的椅子上,也不玩手機,抓著漢堡包形狀的小包,睜著大眼睛著門口的方向。
因為魚貫而出的人太多,白茵茵一時沒找到程知珩,倒是有不年輕人好奇的看向。
程知珩走過去,在面前站定,歪著頭眼里藏笑,聲音好聽,“在找我嗎?”
白茵茵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你從哪里出來的?我怎麼沒看到你呀?晚晚今天有個重要的合作要談,擔心你一個人吃飯孤單,所以派我來拯救你。”
小上下一,嘰里咕嚕說了一大堆。
程知珩眼里含笑,“走吧,你要救我吃什麼?”
“你想吃什麼都可以!”
可實際上因為附近是莊重的行政會所,吃飯的地方非常,而程知珩下午還要繼續聽會,所以不能走的太遠。
所以倆人只能在附近找了一個看起來很高檔,實際很低端的韓餐廳。
等菜上來的時候,程知珩眉頭一皺。
他這個人其實很有教養,沒有世家子弟的傲慢或自視過高,小的時候程父經常帶他下鄉村驗勞苦群眾的生活。
但唯有一個病,但現在都沒改——不吃菌菇類的東西。
因為小的時候被毒蘑菇毒暈過,有了心理影。
他剛才忘記告訴工作人員了,此刻看著碗里的香菇,程知珩都不想。
白茵茵在對面滋滋的啃著香辣爪,完全沒有在心上人面前保持淑形象的自覺,發現程知珩一直沒。
“你怎麼不吃?”
看到程知珩面前的石鍋拌飯,白茵茵恍然想起來,一拍腦門,“差點忘了,晚晚說過,你不吃香菇!”
程知珩笑了笑,“沒關系,我——”
“那我幫你吃掉吧。”
白茵茵拿起另一雙干凈的筷子,把香菇挑到自己的碗里,完全不在意的樣子。
程知珩微微詫異,在他接的這些世家子弟中,雖然有修養,但也保持著一定的疏離,斷不可能做這種“自毀價”的事。
但白茵茵卻全然不在乎,念念有詞,“別浪費糧食,我可以吃掉!”
程知珩想,有著真正的修養和純真。
吃過午飯,白茵茵開車送程知珩回會場,分別的時候言又止。
程知珩主問,“還有什麼想說的嗎?”
“我晚上可以來接你嗎?”
問的很小聲,似乎怕自己的行為打擾到程知珩。
程知珩笑了一下,“可以。”
就見白茵茵的眼睛亮了,變得十分開心,“我晚上帶你吃海市特!絕對不會有蘑菇!”
“好。”
在海市的日子,白茵茵出現在程知珩邊的時候越來越多,像一只嘰嘰喳喳的小鳥,卻并不讓人覺得聒噪厭煩。
對于程知珩這樣高智商的人群來說,的聲音恰好可以放松神經。
這個進展讓白茵茵非常開心,覺得自己有和林書晚為一家人。
在程知珩回田青鄉的前一天,白茵茵打算勇敢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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