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宴庭等待著沈歡回答的時候。
心,在漸漸加速。
“這是人類生的繁衍本能,荷爾蒙跟男分泌的激素吸引,如果是像爸媽那樣,跟所之人XXOO,過程應該是快樂的,並無痛苦,我不抵。”
沈歡的回答十分科學,理智。
沈歡是個正常的人。
不是有病。
怎麽會嫌棄這些?
關鍵在於【】與【不】。
跟不的人,多說一句話都覺得是浪費生命。
跟的人在一起,做什麽傻乎乎的事都是甜。
人類的本質就是雙標怪。
有些人做,可以,有些人做,不可以。
就是這麽簡單。
沈歡也不例外。
傅宴庭沒有多說什麽,依舊牽著沈歡的手。
那……
就讓傅宴庭為沈歡口中那個心之人。
就跟傅盛銘和林清月那樣。
翌日。
沈歡跟傅心兒借了一輛杜卡迪機車,戴上頭盔,一路衝向了沈軒的約定地點。
在一清幽的宅院麵前下車。
沈歡掏出手機,給沈軒打了個電話:“大師叔,你人在哪裏呢?”
“歡歡。”
沈軒從宅院裏走了出來:“跟我進來。”
“恩。”
沈歡隨著沈軒走進了宅院。
宅院像是清朝時期留下來的建築,經過了翻新,放在了帝都的四環外。
空氣之中飄著一淡淡的花香。
“薰草……放鬆,降低焦慮,神愉悅,舒緩神經,有助於睡眠,是你種的?”
沈軒自嘲一笑:“時家的人種的,即便離婚了偶爾還是有時家人會過來看看,總比我強多了,我是前不久才知道現在的況。”
沈歡沉默了一下,道:“關係有點複雜。”
沈軒輕歎了一口氣兒:“是個好人,隻是命運坎坷。”
沈歡頷首道:“能讓大師叔這麽惦記的人,我還是第一次聽到,對這個人真的越來越好奇了。”
“剛好醒了,我帶你去見見。”
等沈軒帶著沈軒來到了一個房間門口。
負責照顧病人的看護恭敬地開口:“沈軒先生。”
“沈軒,進來吧。”
一道虛弱的聲傳來。
略微蒼老,卻帶著曆經歲月沉澱下來的溫潤。
沈軒朝著沈歡使了個眼,兩人走進了房間。
坐在椅上穿著的人一臉歲月靜好。
過窗戶灑在了人的白發上,染上皺紋的臉著一發自骨子裏的溫潤如玉,人的氣質很獨特,不似小家碧玉,更像是書中寫(知否知否應是綠紅瘦)的李清照,滿腹詩文才華同時剛無比,虛弱的軀裏藏著一團火焰,足以燃燒一切,眼中的芒從未黯淡過。
跟老年重活一世走在時尚流前線的歐清歡不同,卻一樣的獨特,不被任何標簽所束縛,難怪能夠讓大師叔這麽在意,這個人確實有氣質,讓人忍不住投以目。
更深層次發生過什麽事……這是大師叔跟的事了。
“沈歡……很高興見到你,我簡詩。”
簡詩率先做了個自我介紹,看著沈歡的眼神充滿了寵溺,就跟看著自己的親孫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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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詩,您好,我沈歡。”
打了個照麵,就當是絡了。
隻是……
沈歡看得出來,簡詩哪怕氣不錯,已經病膏肓,無藥可救。
即便有沈軒在,亦是無法扭轉,隻能夠緩解簡詩的痛苦,讓簡詩活的更久一點。
出於一個醫者,理智促使沈歡做出了判斷,隻是沈歡不說。
簡詩微微一笑:“我聽沈軒說了,你做了清歡的孫媳婦兒。”
“簡詩認識清歡?”
“豈止是認識,我們以前還是閨呢,隻是時間洪流走的太過匆忙,掩蓋了太多太多,再好的誼也被時間改變了,如今我變這個樣子,沒有必要讓知道,去追求屬於自己全新的人生,我很為到高興,歡歡,能跟我說說清歡的事嗎?”
“……好。”
沈歡跟簡詩坐到了一起,訴說著沈歡所知道的歐清歡。
簡詩的眼睛一直亮晶晶的,溫地看著沈歡,耐心傾聽著沈歡的話語。
沒有開口。
在簡詩的邊,沈歡覺到時間突然間變得很慢。
像是黃昏下在老宅院門口偎依在邊睡的小橘貓,手裏搖著扇子,裏唱著歌謠,哄著小橘貓睡覺,灑在一人一貓的上,很寧靜,安詳,愜意十足。
沈歡很喜歡跟簡詩相的覺,越來越明白為什麽沈軒會將簡詩放在心上了。
有些人與生俱來,歲月沉澱的厚重,給予人的覺就是如此吸引,一眼萬年。
“過的真好,我看到你跟清歡一起在清歡酒吧演出上的熱搜了,我很高興。”
簡詩發自心地開口。
即便現在的簡詩狀況已經不可能再做這些了。
沈歡認真地開口:“簡詩,我覺得您應該跟清歡見一麵,如果我是清歡絕不想到現在還被蒙在鼓裏。”
“會的……”
簡詩剛想說些什麽。
“大伯母,我來了。”
一道悉的聲音突然傳來。
時覺提著大包小包走了過來。
見到房間裏的沈軒沈歡微微一怔:“是你?”
沈歡不由得挑了挑眉。
雖然大師叔說過簡詩是時家老大時殿生的妻子,結婚三十載,後來離婚。
簡詩住的這套房子,就是離婚時候時殿生分給簡詩的,時家人偶爾會來看簡詩。
沒想到今天這麽巧,就跟時覺見上麵了。
沈歡淡淡回應了一聲:“好巧啊。”
時覺放下手中的東西,微笑著回應:“確實好巧。”
“時覺,你來了,坐,我給你介紹一下……”
簡詩說了沈歡跟沈軒的份。
當然,忽略了沈軒的過往。
隻說是故人,懂醫,知道簡詩的況後特意趕來帝都為簡詩治病。
“原來……你沈歡。”
時覺念著這個名字,出了一濃厚的興趣。
見到沈歡,時覺總有一種朦朧的覺。
似悉,似悸。
時覺捉不。
那一天WIN酒吧分別後,時覺有點後悔沒有要沈歡的聯係方式。
能夠給時覺這樣覺的人,是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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