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半夏小說 總裁豪門 蓄謀已久,我被京圈太子強娶了 第1卷 第77章 你和警察解釋吧

《蓄謀已久,我被京圈太子強娶了》 第1卷 第77章 你和警察解釋吧

“小妹,我知道,這是留給你的畫,對你非常重要。”

“你要是反悔,不想賣了,姐姐也支持你,我們現在就把畫拿回家,好不好?”

林姝薇盯著林淼,幽深的眼眸中藏著濃濃的暗示。

在讓步。

可以和林淼私下和解。

鬧到警局,完全沒有意義。

其實林姝薇從一開始就覺得該以三千萬的價格把畫賣給林淼。

是朱馨擅作主張,把畫藏起來,不斷向林淼抬價。

現在的林淼早已不是以前那個任憑欺負的林淼。

朱馨非不信。

想找死,林姝薇不攔著。

原以為,林淼會找傅硯舟撐腰,大鬧拍賣會。

結果居然一個人來了。

還用了最原始、最老套的方法。

報警。

這并不是一個好方法。

林淼和林姝薇是一個戶口本上的親姐妹,近親屬之間指認盜竊罪,除非是節特別惡劣,否則是不會被認定為犯罪的。

是否真的是,這個界線很難去判定。

憑林姝薇一張,死的也能說活的。

林淼贏不了。

即便現在把事鬧大,最終結果也還是一樣。

家庭糾紛而已。

如果林淼能把傅硯舟請來當靠山,或許還能懲治一下朱馨。

Advertisement

連靠山都沒有。

不知道哪里來的勇氣。

林姝薇心里略有些失

不過林淼到底還年輕,會過幾次有人撐腰的覺,就自信膨脹,自以為自己也能行了,倒也是人之常

眼下。

林姝薇主讓步,把復雜的事簡單化,同意重新私下協商。

不會抬價,依舊是三千萬的價格,把問題解決。

這對林淼和林姝薇而言都是最好的結果。

要不是朱馨攪局,早該是這個結果。

林姝薇盯著林淼看了良久。

自認為的暗示已經足夠明顯。

可林淼沒有毫反應。

甚至移開了視線。

“小妹!”林姝薇又一次開口,“這是家事,我們私下解決,好嗎?”

林淼對著林姝薇笑了一下,冷淡地吐出兩個字:“不好。”

恍然間,林姝薇突然覺得林淼看上去有些陌生。

以前的林淼,明明是個生,卻連打扮自己都不會,總喜歡穿白T和工裝,留著一頭黑長直,典型不諳世事的窮學生。

現在的林淼,滿的頂奢。

不只是著裝。

整個人的氣質也變得與過去完全不同。

林姝薇一直知道林淼變了。

可這還是第一次清晰地發現變了。

這才過去短短一個月的時間。

之前五年都沒見變化那麼大。

林姝薇還在愣神,警察和其他相關人員已經開始陸續離開酒店。

接下來需要回警局展開問詢和調查工作。

朱馨因為襲警,是被兩名警察押著走的。

屈辱大喊:“薇薇,你還不快救我!”

林姝薇沒有理會朱馨,快步追上林淼,低聲音說道:“小妹,聽姐姐一句,報警解決不了你的問題,我知道你想要回的畫,我可以給你,抬價只是朱馨的個人想法,我向你保證,這次不會讓手,我們和平解決問題。”

林淼腳步微頓,轉頭看向林姝薇。

“姐姐。”

這一聲姐姐,得林姝薇寒直豎。

上次姐姐的時候,差點坑的林姝薇嫁給周澤安。

“我只是證人,不是報警人。”

林淼臉上掛著淡淡的笑容,語氣溫和地說道:“你找我說沒有用。”

林姝薇勉強出一抹笑:“怎麼會沒有用?這是你的畫……”

“這不是我的畫。”林淼打斷林姝薇,“這是京城館的畫。”

五年前。

的畫丟失后,林淼報警無果,找律師商量對策。

當時律師看出林淼想嚴懲畫賊的想法。

于是提醒說,即便畫被找回,因是近親拿取,極大概率不構犯罪。

而且,林家子孫眾多,方婉清卻把全部產留給了林淼,無論是否履行過贍養義務,這件事都會為程序上酌考量的因素。

林淼極大概率懲治不了畫賊。

所以,絕之下,做了一個決定。

把《歸家》捐給了京城館。

京城館的館長,也就是林淼的二師兄,方婉清的徒弟許軍,親自與林淼簽訂了贈予合同。

同時小范圍放出消息,稱《歸家》在轉運過程中,不慎丟失。

這些信息全部記錄在案。

包括林淼的兩次報警記錄,警察同樣查得到。

每一樁每一件,都是盜竊的鐵證。

“報警的人不是我,是京城館的館長。”

林淼話音落下,林姝薇第一時間沒有反應過來。

“你……你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們拿的是本該被送去館展覽的畫,不是我個人的畫,后續對你們提起訴訟的人,也不是我,而是館的負責人。”

林淼每多說一個字,林姝薇的心就多涼一截。

最后整個人仿佛陷了冰窖之中。

徹骨嚴寒。

如果林淼的話屬實,那會是怎樣的結果?

林姝薇不知道。

但有一點可以確認。

必須立刻把自己從這件事里摘出來。

干干凈凈地摘出來!

“這件事和我沒有關系。”

“哦,是麼。”林淼笑了一下,“你和警察解釋吧。”

說完,沒再多言,轉跟著大部隊離開。

林姝薇臉煞白地站在原地,著朱馨被兩名警察押走的背影,巍巍拿出手機,給朱玉蓉撥去了電話。

“媽,出事了……”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