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是魏思初弱勢,可實際上呢?
魏思初弱勢,弱勢的是那些無傷大雅的小事兒,可一到大事兒上了,盛放全都是以為先。
從盛放給鋪好路這一點就能看出來。
12年,盛放都在為鋪路。
盛南山接不了這樣的事:“你離開他。”
魏思初搖搖頭,輕聲說:“這怎麼行?”
“為什麼不行?”
盛南山氣紅了臉:“你想要錢,名,利,都可以,我可以給你。”
魏思初:“我們才剛談上,如膠似漆著呢,還不想走。”
盛南山拎著拐杖狠狠敲了敲地面。
生氣是真的。
但……
他盯著魏思初這張悉的故人臉龐,憐也是真的。
這可是……素瑾的臉。
盛南山深呼吸了一口氣,花了好一會兒的時間才平息了自己的緒,他不再吭聲,只是默默的在等待著什麼:“你不好奇你的世,但我好奇,這段時間我讓人去查了,很快就有人送消息來。”
他垂眸看了看手表:“很快。”
助手總是明里暗里的說素瑾可能不止他一個男人。
但他不信。
他跟素瑾的時候,素瑾是第一次。
魏思初聽到這句話,微微歪頭:“盛放如果知道我的世,會和我分手嗎?”
盛南山轉頭盯著:“他要是甩了你,你就來找我。”
魏思初皺眉,心底里罵了一句“老不死的”。
消息確實快。
有保鏢從大門口進,隨后給了一份文件給盛南山。
盛南山接了,當著魏思初的面拆開。
魏思初則是仰起頭,去看了自己剛才所在的包廂,正好瞧見了阮棉棉,后者坐在沙發上舉起杯子,沖著魏思初做手勢。
手勢意思是:我通知盛放了,他馬上到。
魏思初淡笑,點點頭。
“世界上不會有這麼巧合的事,長的一模一樣……”
盛南山看文件看的緩慢,到最后一頁的時候,他了文件,緩慢的念著上頭的字:“你父親素臨封……24歲跟妻子章琪在雪山遇難,雙雙死亡,有個還在襁褓之中的兒,你們……”
這些文字念出來,讓盛南山瞪大了眼睛。
因為。
但凡是有腦子的人,都能夠從這些只言片語的信息當中探查些許真相。
“后孩子被素瑾養,直到3歲……”
盛南山念的很艱難,但到這一刻,他什麼都明白了。
不是他。
魏思初也明白:“是我親姑姑。”
長得像,是因為是親姑姑。
而素瑾只養到3歲,是因為素瑾在魏思初3歲的時候,遇到了盛南山,素瑾為了和盛南山在一起沒有任何污點,所以棄養了魏思初,把魏思初送到了孤兒院。
當時的素瑾單,未婚,卻有一個哥哥的孩子,這個孩子,就為了的污點。
但說是完全棄養,也不是。
因為素瑾在盛南山那里得到的錢,會每年都打給孤兒院,讓他們好好照顧魏思初。
素瑾還會幫著魏思初找新的父母,希被別人領養走。
“我要是嫁到盛家,有了話語權,我就找機會接你過來,但是你的年紀就得改小一點,最好說是我跟盛南山生的,這樣你就能有新份。”
“要是我過的好,你也能過的好,所以你得保佑我,知道嗎?”
那會兒素瑾住著盛南山給的別墅,市中心最黃金的位置地帶,1平方米售賣到幾百萬的房子,悄悄把魏思初丟棄在了孤兒院門口,說的話。
走的時候了魏思初的腦袋:“可惜了,你就是沒這個命,因為我才知道,盛南山竟然有妻子,他追我的時候可不是這麼說的。”
“我說他怎麼總是不回家,還以為他在外邊有三了,一查,才發現我就是那個三。”
素瑾給魏思初編了一個小辮子,低聲說:“我這輩子就這樣了,盛南山有錢,我毀在他上,他說要給我負責,恰好我也喜歡錢,如果他沒天不回家,還能給我錢,當三也沒什麼不好。”
魏思初年紀小,本不知道在說什麼。
或者換一句話來說。
3歲的小孩子記憶力都不太好,能記得的事都很短暫。
素瑾給套了一個很漂亮的外套,又繼續說:“我總是過苦日子,你爸爸和你媽媽都是討債鬼,他們死了一了百了,給我留一個孩子是什麼意思?倒是給我留點財產啊?”
“小時候父母就總是偏心你爸爸,什麼好的都是留給你爸爸的,我什麼都沒有,甚至我想上大學他們都不讓我上,改我志愿,說我大學學費太貴了要留著給你爸爸娶媳婦兒,我只能出去打工,好不容易他們都死了,沒人強迫我了,現在你爸又給我這麼一個累贅。”
素瑾拍了拍魏思初的屁,指著孤兒院的大門:“自己進去吧,我現在是個三了,可不能養你了,我要過好日子,你別妨礙我。”
小小的魏思初記憶力不夠記得很多事,只知道自己被棄了。
而在被棄之前,素瑾說了一句:“要是有一天有人領養你,你就跟人走吧,跟我沒關系,要是盛家來人了,就是來殺你的,說不定我也活不到那個時候。”
素瑾說:“可是人不為了自己,為誰呢?”
素瑾低聲:“難道我一輩子都要為了你們家嗎?我父母重男輕,你爸是個白眼狼,我只能靠我自己,可是我沒有什麼能力,當一個人沒能力卻又想要往上爬的時候,才是最悲慘的開始,因為許多事擺在眼前,自己本束手無策,只能任人宰割。”
說:“所以,我要為我自己搏一個未來。”
“當三有什麼意思啊,我要做正妻。”
“據說那個人跟盛南山只是商業聯姻,家世背景甩我好幾條街了,我拿什麼跟人拼啊,趁著盛南山還我,就要在他心底里永遠留下痕跡,他一輩子都忘不掉我。”
素瑾把魏思初棄后,便回了別墅。
人的青春很短暫,轉瞬即逝,素瑾知道盛南山是個花心大蘿卜,外邊的人怎麼可能就一個呢?
人,都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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