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寧驕傲的說道,“那是自然,要不然你三哥之前也不會看上我呀。”
看提起三哥的時候,竟然沒有一點的異樣,傅南瑾也就將自己心中的不忍了下去。
“走吧,吃飯。”
只見蘇寧說完便推開門走了進去,隨便找了一個空座就坐了下來。
與蘇寧想的并不一樣,餐館里的人大多數都在吃著自己的飯,本就沒有心思去管進來的人到底是誰。
只有一桌并不一樣。
安晚看著坐下來的傅南瑾,疑的問道,“那是……傅南瑾?他邊的人是誰啊?”
“我不知道,我也沒興趣。”
安晚這才后知后覺的,轉頭看著坐在對面的許清歌。
看著許清歌臉上那一副不自然的神,安晚作為多年的閨,又怎麼能看不出來許清歌現在應當是難過的。
安晚安道,“你不要多想,萬一這個人和他其實沒有任何的關系呢,也許只是我們想多了而已呀。”
許清歌沒說話,但此刻的心實在算不上是太好,心里涌來的那陣酸意幾乎讓不能呼吸。
看著許清歌這副樣子,安晚心疼的說道,“不過就是一個男人嗎?我的姐妹這麼優秀,又怎麼可能會愁找不到男人呢!”
或許是安晚說這句話的聲音實在是有一些大,傅南瑾聽到了略微悉的聲音,一個轉頭就看到了坐在角落里的許清歌。
“……”傅南瑾的表瞬間就變得張了起來。
傅南瑾怎麼也沒沒想到竟然能在這家餐館看到許清歌和安晚。
看著傅南瑾張的神,蘇寧也好奇的順著的視線看過去,就看到了坐在那里的許清歌。
“這不會就是你喜歡的那個孩子吧?”蘇寧好奇的問道。
“是我孩子們的母親,也是我的人。”
蘇寧這才想起來傅南瑾之前有過婚姻,而且還有孩子。
“啊對對對,是直發的那個還是卷發的那個?”
“直發。”
許清歌今天穿著一白運裝,頭發簡單的披了下來,看起來格外的青春洋溢。
想起來下午的時候,傅南瑾本來是想要去找許清歌的,奈何連公司都沒有進得去,就直接被人趕了出來。
如今在這里到也不知道是好還是壞。
就在傅南瑾思考著事的同時,蘇寧已經直接走到了許清歌和安晚的面前。
“你們好呀,介不介意我們拼個桌?”蘇寧自來的說道。
安晚被蘇寧的直來直往嚇到了,心里面則是想道——這敵可真的是太勇敢了,竟然直接上他們面前來宣戰了?
就在安晚想直接拒絕蘇寧的時候,卻又聽到許清歌爽快的說道,“請坐吧。”
這也是傅南瑾趕過來時聽到許清歌所說的一句話,心里面竟莫名的有一些不是滋味。
蘇寧識趣的坐在了安晚旁邊的座位上,傅南瑾看著許清歌旁邊的座位,慢慢地坐了下來。
氣氛實在是有一些太尷尬了,安晚干笑了兩聲,“巧的。”
許清歌本來并不想說話,可是轉念一想,自己本來就和傅南瑾沒有什麼關系了,又一直在拒絕他,所以他現在邊就算是有再多的人跟自己有什麼關系呢?
于是強迫自己的臉上出算是和善的笑容,“你好,第一次見面,自我介紹一下,我是許清歌,清水湖畔歌聲悠揚的清歌。”
許清歌此刻并不知蘇寧早就已經看穿了臉上的偽裝。
“你好呀,雖然我不是第一次見你了,但也還是和你自我介紹一下吧,我蘇寧,并不寧靜的寧。”
看著蘇寧臉上得的笑容,許清歌的心依舊還是墜落在谷底。
不過卻并沒有忽略掉剛才蘇寧口中所說并不是第一次見的事,但卻下意識的以為是敵的挑釁。
“你別誤會,是我的……”
傅南瑾剛想解釋,卻被蘇寧打斷了。
“誒呀,剛下飛機得很,先點一點菜吧,你知道我吃什麼的,就你來點吧。”蘇寧一邊說著話,一邊給傅南瑾遞了一個眼神。
可傅南瑾并不知道蘇寧遞過來的眼神到底是什麼意思,他只覺得自己旁的氣溫好像一下子跌了好幾度一樣。
“我哪里知道你是什麼?”傅南瑾下意識的說道。
一看就是孺子不可教也,蘇寧瞪了他一眼,隨后又淺笑兮兮,“你看你,我出國這麼長時間,你竟然連我吃什麼都忘了,哎,真的是人家好傷心啊。”
傅南瑾:“……”
他突然有一些后悔帶蘇寧來這家店了。
就在這時,許清歌放下了碗筷,平靜的說道,“我們兩個吃完了,你們兩個慢慢吃吧。”
說完就開始收拾著自己的挎包,看樣子真的是要走似的。
傅南瑾見狀連忙說道,“是我的嫂子,我之前不是和你說過三哥嗎,就是三哥的老婆。”
許清歌收拾挎包的作一頓,隨后看向了傅南瑾。
在的記憶里面確實有曾聽過傅南瑾說起過他的三哥,只是時間很久遠了,只記得那個三哥最后是為了救傅南瑾而死,其他的都已經忘記了。
蘇寧立馬很是不滿意的說道,“我說你倒是平日里面厲害的,怎麼在上面就這麼遲鈍?”
一副恨鐵不鋼的樣子,倒是讓許清歌覺得有一些疑。
看著許清歌的眼神,蘇寧笑了笑解釋道,“妹子你別誤會,我就算是喜歡誰也不會喜歡上他的呀,本來是想要試探試探你還喜不喜歡他,可是我這個傻弟弟呀,實在是不中用。”
傅南瑾這才后知后覺的反應過來,蘇寧剛才是想要做什麼。
只是他想的就只是不希許清歌誤會而已。
安晚迷的看著這劇走向,隨后看向了表依舊不是很開心的許清歌,“那我們是吃完還是沒吃完啊?”
許清歌:“……”
蘇寧忍不住笑出了聲,“你這妹子倒是很可呀,什麼名字呀?”
“我……我安晚。”安晚小聲的說道。
“啊,我聽過你這個名字,你是安家的小兒是吧?”
“誒?你還知道安家呀?”安晚下意識的問道。
蘇寧笑了笑,“因為我在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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