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言琛沒有做任何反駁,客客氣氣應下,“是,這次是我第一次帶朋友參加晚宴,麻煩您幫選一件合的服。”
“好,讓我看看。”
章彩華剛剛走進來時看上去有些暮氣,一開口馬上神采奕奕。
仔仔細細打量了一下林知星。
沒有從貨架上拿服,而是打開一個柜子,從里面拿出一件淺藍綠旗袍。
“這件,是我去年拿一塊老布做的,孔雀藍這最挑人,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主人。”章彩華拿著旗袍放在林知星面前比了比,“你這個朋友適合它。”
老人將旗袍遞到林知星手里,指著旁邊一個拉起來的簾子,“試間就是這里,你進去試試吧。”
“好,謝謝。”
林知星忙不迭把旗袍接過來。
這個房間的試間相對比較簡陋,沒有門,只是用簾子拉著。
林知星拿著服進去。
旗袍需要穿,只能將上的都掉,才將旗袍從下往上套上。
整條旗袍比想象中要合許多,不僅僅是腰的部分,連肩膀的位置都很合。
只是……
旗袍不是傳統半開襟的,口做了小開口設計,所以在背后設計了拉鏈。
由于旗袍特殊的設計,林知星本做不到獨立拉拉鏈這件事。
林知星只能向外面的章彩華求助:“那個……章士,請問麻煩能進來幫我拉一下拉鏈嗎?”
“哎呀,這種事我這老太婆干什麼,你男朋友。”章彩華的聲音傳來,“我去拿一下我那條尺,你穿好就出來。”
隨著老太太話音落下,開門關門的聲音而已傳來。
整個房間里再也沒有其他聲音。
很快,賀言琛的聲音傳來,“需要我幫你嗎?”
男人的聲音很近,應該就在布簾外。
“那個……”林知星又嘗試了一下,最終放棄掙扎,“那……麻煩賀先生了。”
后的深布簾被拉開,有照進來。
林知星面朝著更室的墻壁一也不敢。
到男人手指輕輕住旗袍細窄的金屬拉鏈,接著,整件旗袍上半部分一點點收,一直到脖頸的部分。
“好了。”
男人往后退了一步。
更室里沒有鏡子,林知星并不知道自己穿上這條子好不好看,只能低頭確認服穿得沒有問題,才慢慢轉過。
一步一步,從沒有線的更間走出來。
“好,好看嗎?”
林知星有些局促地詢問賀言琛的意見。
同時轉向旁邊的落地鏡。
看見鏡子時,賀言琛的目也追隨過來。
林知星之前穿的服不是正式的士襯衫長,就是比較休閑的款式。
此刻,旗袍的裁剪完合著人腰肢的曲線,毫無保留將人如畫一般的曼妙姿展現出來。
旗袍的開衩并不算很高,只是到大中部的位置,人白皙纖細的若若現。
加上林知星又是典型的東方長相。
最適合穿旗袍。
“這……”林知星沒穿過這麼合的服,臉頰發燙,“好像不太適合,要不我還是換了吧……”
“換好了?”
剛要往更室走,章彩華已經走了進來。
老人上下打量了一遍林知星,出滿意的表,“不錯不錯,剛看著就覺得不用大改,沒想到這麼合,就跟量定做的一樣。”
“合,合嗎?”林知星回頭去看老人。
不確定。
“你過來。”
章彩華沖著林知星擺了擺手,等人過去后,又示意蹲下。
隨后手拿掉林知星頭上的發圈,隨便拿了鉛筆,練將人的頭發在腦后盤一個髻。
“這樣就好看了。”章彩華指著說,“穿旗袍就是要盤發,可千萬不要學網上那些網紅,披頭散發的,自以為好看,其實難看死了!”
林知星又看向鏡子。
盤上發后,確實比剛才更有味道。
章彩華又看向賀言琛:“怎麼樣?覺得你朋友穿旗袍好看嗎?”
賀言琛笑道:“我朋友穿什麼都好看。”
“你之前沒過朋友,這些話倒是會說。”章彩華拿起掛在脖子上的尺,為林知星量好尺寸,“行了,你把服下來放那就行,改好最晚后天中午給你送過去。”
老人說完,轉又出去了。
整個房間里再一次只剩下林知星和賀言琛兩個人。
林知星這才意識到,這旗袍……
一個人不能穿,也不能,只能再次麻煩賀言琛。
穿旗袍和旗袍不太一樣。
隨著拉鏈順著脊柱往下拉,人纖細的脖頸,潔的后背一點點展在他的目所及中。
影之下,孔雀藍的布料將人的皮襯得更加白皙。
林知星很瘦,微微凸起的蝴蝶骨半遮半掩,隨著人的呼吸輕輕移位。
賀言琛只是看著,結上下滾,片刻后才說道:“好了。”
轉離開更間。
很快,林知星換了普通的服出來,把頭上用來圈頭發的鉛筆拿下來,和旗袍放在了一起。
上車后。
林知星思來想去,還是開口,“賀先生,那個……你之前沒過朋友是嗎?”
賀言琛“嗯”了一聲。
“我們的關系是假的,你下一次談的朋友才是你的初,如果,我是說如果,萬一你的初友從某個地方知道了現在這段時間的事,不相信我們的關系是假的,你隨時可以聯系我,我都愿意為你解釋。”
在林知星看來,任何第一次都是很重要的事。
賀言琛將頭別向窗外,語氣冷淡道:“我這個年齡,不需要初這個詞。”
轎車啟。
林知星昨天畢竟上的夜班,車開到一半困意襲來,睡夢中找到了一個更舒適睡覺姿勢……
賀言琛到人的頭靠在自己的肩膀上,上不再隨便。
眸垂下時,看見人的手放在自己外側,小指著西的布料。
男人就這麼看著,胳膊稍稍移位,手掌悄無聲息握住人的手。
他將人的手輕輕抬起,移到邊。
很輕很輕,吻了一下人的指尖。
作為一個大齡剩女,她相親的唯一條件是一定要比自己的年齡大! 身為長姐她也是受夠了又當爹又當媽的日子,找一個成熟穩重的男人為她遮風擋雨,難道有錯? 可造化弄人,她竟然嫁給了一個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小丈夫! “老婆,我小嗎!我哪裡小了!比動作片上的要小?!” “你要麼把褲子穿上!要麼讓我以光天化日耍流氓罪逮捕你!”
“戰少,不娶我,明天你勢必榮登八卦報紙頭條丑聞。”左胸第五根肋骨輕微骨裂,肩、臂、腿等數十處皮下青紫——一紙驗傷單,唐樂樂成功拆散京城最令人艷羨的情侶檔,逼婚仰慕十年的男神,上位戰家少夫人。所有人都在翹首等著戰大少將這個不擇手段的女人踢出這場婚姻,直到兩年后,唐樂樂和最火天王巨星以半裸照香艷出境,她親手將報紙扔到他的臉上,淡笑諷刺,“如你所愿,戰墨謙,我們離婚。”頭頂綠油油的男人卻一把將她遞過來的離婚協議撕成粉碎,“你愛我的時候逼我結婚,現在他媽的老子愛你到死,你想走,除非我死!”——如果愛是一場偏執癥,那麼在她終于痊愈的時候,他已經病入膏肓。
三年前,一場陰謀,她成了害他妹妹成爲植物人的兇手,鋃鐺入獄,且失聲成爲一個遭人鄙夷的啞巴。 三年後,她出獄,卻依舊無法避開他如同暴風疾雨一般的報復,甚至他不惜用她的家人逼她接下賭約。 他恨她,逼她,辱她,卻不知她依舊還是他心口的那點硃砂。 當真相層層剝開,他悔不當初。 “安之,我們回家!” 沈安之笑的撕心裂肺:“霍庭昱,你怎麼不去死?”
離婚一時爽,追妻火葬場。其實較真起來,當初鬧的雞飛狗跳,也不是穆意沉一個人的錯,這一點吳清歌很清楚。所以,五年時間沉淀,成熟起來的她,決定余生不再涉足情場。可神奇的是,再次相見的穆先生,卻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改變。他依舊是那個沉冷的高貴男人,…
六年前,她被人拐到偏遠鄉村,六年后,她險些被迫婚嫁。臨危之際,她冒著喪命的風險,從鄉下逃回城里。可面對她的,卻是當年親手把她送走的冷血父母,以及一個毫無血緣關系的養女妹妹。面對六年被囚禁之痛,以及親生父母的舍棄,她憑一己之力奪回本屬于她的一切,她似壞非壞,一路向前,只為當初救她一命的那束光。他如光,她似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