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聽晚回到辦公室戴上聽診,今天是和另一個醫生坐診。
喬榮一邊鼠標一邊和說話,“晚姐,昨天沒睡好嗎?看你的黑眼圈比我的還重。”
江聽晚把頭發挽起來,眉目清冷,“上班時間不說這些。”
喬榮做好記錄,鼠標停在一個名字上,“晚姐,下一個是今天走VIP通道的。”
“我這就去,你盯著這邊。”江聽晚在患者檢測單上簽上名字,垂著視線叮囑道:“人手不夠就把林萌過來。”
接了一杯熱水,往VIP會診室走去。
站在門外敲門,里面很快便傳來回應,“請進。”
江聽晚推門而,“你好,我是心外科主治醫師江聽晚。”
VIP會診室開著窗,今早出門時,京都還是云天氣,這會兒卻突然放晴了。
藍窗簾被風吹得飄起來,江聽晚看見窗邊站著一抹高大的影。
他背對著,一手搭在窗沿上,另一只手拄著一拄拐。
他上穿的全是黑,隔著一段距離,江聽晚只有一個覺——沉穩卻凝重。
“哪里不舒服嗎?”上前幾步,把水杯放在桌子上,“況持續多久了?”
江聽晚在等待他回答的間隙低頭寫東西,沒有察覺到人已經靠近了。
做事向來專注用心,且不會浪費自己的時間。
盡管屋的男人帶著與生俱來的貴氣,也沒有分神。
來得匆忙,沒有問喬榮這位患者的名字,寫著寫著筆尖突然寫不出字來,在手背上劃了幾道也沒有出墨水。
正準備重新去辦公室取一支,一只骨節分明的手握著一支鋼筆遞到的視線下。
江聽晚接過來,抬眸與他對視,“謝......”
話未說完,向來波瀾不驚的神在此時顯出幾分愕然。
男人坐在對面,笑起來時更顯儒雅,“晚晚。”
手中的筆“啪”的掉到桌面上,讓江聽晚回過神。
面前的男人和傅承洲有著幾分相似的臉,與傅承洲帶著鋒芒的面容相比,他的五溫潤,帶著天生就想讓人靠近的親和力。
江聽晚接過他手中的鋼筆,筆尖落在會診卡姓名那一欄上,寫下一個名字——傅淮修。
傅淮修子微微前傾,語氣里蘊著調笑,“怎麼了?看到大哥回來不開心嗎?”
江聽晚角輕勾,抬眸對上他深邃如墨的眸子,“大哥回來怎麼不提前說一聲?我和承洲也好去機場接你。”
傅淮修低笑,“昨天回來的,但是時間太晚了。”
江聽晚的視線落到桌邊的拄拐上,有些言又止。
“我已經能走了,只是不能走太快。”傅淮修遞給一個的小盒子,“這是大哥給你的新婚禮,你和小洲結婚,我沒能參加婚禮,這份禮晚了兩年。”
盒子里是一條價格不菲的鉆石手鏈。
江聽晚把盒子推回去,“謝謝大哥,我是醫生,平時也戴不了這些。”
傅淮修輕笑,“今晚要回去看爺爺,可以戴。”
江聽晚只好先收下,等到以后有合適的契機再回禮,“大哥心臟不舒服嗎?特意來掛我的號。”
“沒有,就只是想來看看你。”
傅淮修角帶著舒朗的笑意,仔細端詳面前的人,語氣里有些唏噓,“晚晚,我已經兩年沒見到你了。”
江聽晚垂著眼簾,沒有看見他眼底盡管努力抑制,卻還是出幾分憾和不甘的神,“在傅家,你和我最親近,沒想到你會和小洲結婚,他對你好嗎?”
江聽晚頷首,語氣平靜,“好的。”
“晚晚,怎麼不看大哥?”傅淮修輕笑幾聲,“你和以前一樣,撒謊時就喜歡著手指。”
江聽晚聽了下意識的停了作,不知道該怎麼回話。
傅淮修也沒有多留,離開時又說了一句,“晚晚,如果小洲對你不好,你可以回來找我。”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