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媽隻是靜靜地看著馮元中,眼中泛濫著母,生怕自己以後就再也看不到馮元中。
“媽,你咋不說話呢?好了,我該去上班了。”
馮元中見母親保持沉默,無奈地拿起桌子上的一塊饅頭塞進裏。
他一路上都在哼著歌,當他來到加工廠門口時,辛迪和宋錦書就站在門口等著他。
辛迪和宋錦書僅僅是站在那裏,就已經為了一道靚麗的風景。
馮元中看到這一幕,眼睛都不由自主地瞪大了起來。
“馮元中!”辛迪大喊了一聲他的名字,才讓他緩過神來。
“辛……辛迪。”馮元中小跑過去,走到們的麵前,看到鮮亮麗的們,他下意識地自卑低著頭。
宋錦書第一次見到馮元中,早聽說過他為人憨厚老實,和他的外表簡直是百分之百符合。
但看著他傻笑的樣子,卻和脾氣火這個詞,毫不沾邊。
“辛迪和我提過你,從今天開始,你就是我們宋氏集團的一員了,希你能夠在宋氏集團取得一個好績!”
馮元中點了點頭,他張得不敢用正眼和宋錦書對視。
“好了,你快去上班吧。”看到馮元中這幅窩囊的模樣,辛迪一臉嫌棄地讓他趕幹活去。
辛迪在看向宋錦書時,又變了另外一種態度:
“宋總,你別在意他那死出,他這個人,實在是太靦腆了,以至於他沒什麽朋友,我隻希他來到宋氏,別又到得罪人了。”
說到這裏,辛迪還是忍不住翻了一個白眼。
從辛迪的語氣中可以看得出來,對馮元中有著幾分在意。
“辛迪,你好像還在意他的,你可千萬不能……他實在是……”
宋錦書拉長了語氣,生怕辛迪會喜歡上他,甚至不敢想象,配狗熊會是什麽場景。
“宋總!你在想什麽呢?我之所以關心他,是因為他一直在幫我們的忙,而且我現在,已經算是把他當朋友了,能夠幫朋友找到一份工作,的確是有就的。”
宋錦書聽完辛迪的解釋,這才放心地鬆了一口氣。
蘇哲遠一直在觀察著加工廠的況,在他走出門口的那一刻,正好聽到了宋錦書和辛迪的對話。
辛迪走後,他走到了宋錦書的邊,調侃道:“真沒想到,宋總還是一個會八卦的人啊!”
一個突如其來的聲音響起,把宋錦時給嚇了一跳。
整個人渾一,看著蘇哲遠疑道:“你怎麽會出現在這裏?你不是說今天要去山區裏看那群孩子們嗎?”
“前往山區,正好要經過這裏,我突然想到,我還從未來到加工廠查看況,於是順路來了。”
宋錦書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那你現在看完了,就打算出發了嗎?”
“當然,你要不要一起?”蘇哲遠看向宋錦書,眼裏還帶著幾分期待。
正好今天的任務,宋錦書全都安排出去了,和蘇哲遠出門一趟,也算是給自己放個假。
“去吧,正好看看,你資助的孩子們如今都怎麽樣了,如果看到他們個個都變得十分有出息,那你一定會到非常欣的。”
宋錦書也的確好奇,那些被資助的孩子們的況。
坐在蘇哲遠的車上,這個省的麵積不大,但是繞了山路十八彎,愣是花了快五個小時才到山區。
來到了目的地時,已經到了下午,宋錦書覺得胃裏十分難,即使有意,但卻沒有任何的食。
“要不先吃點東西吧?”看到宋錦書不適的樣子,蘇哲遠皺起了眉頭,擔心道。
宋錦書接過了他手中的水,猛地灌了一口。
“實在是太暈了,我還是第一次見到這麽繞的山路。”
宋錦書扶著額頭,覺得腦袋很沉,好在現在二人已經到達了目的地,也就慶幸了許多。
山區裏比起瓊安市,涼快了許多,這裏雖然沒有空調,但並沒有像瓊安的室外一樣,待一會就會汗流浹背。
“這個時間段,孩子們應該都在上課吧?”宋錦書看了一眼時間,現在已經是下午兩點鍾了。
蘇哲遠點了點頭:“是啊!但我們又不是隻能看孩子們。”
蘇哲遠帶著宋錦書走進了那間小學,小學十分破舊,連牆上的瓷磚都掉了許多快,一大片強就隻剩下空空的水泥牆。
環境雖然破舊,但設施相對來說都比較完善,給孩子們提供了塑膠跑道、籃球場、足球場等,滿足了孩子們的育活需求。
這些場地的金錢投資,都是由蘇哲遠以江氏的名義出的,可以說,除了這棟破舊的教學樓,其它的都是由蘇哲遠出錢建設的。
宋錦書打量著周圍,從小養尊優慣了,即使後來落魄過,也從未見到過如此破敗的環境。
山區的蚊蟲很多,一隻大蟲子從宋錦書的眼前飛過,把給嚇得尖起來。
迅速躲在了蘇哲遠的後,正是的這聲尖,引起了校長的注意。
校長是一名中年婦,留著一頭幹練的超短發,黑頭發間摻雜著一些白發,扁平的鼻梁上戴著一副老花鏡,時不時就會往下。
在校長看到蘇哲遠的那一刻,立刻將眼睛扶到了正確的位置。
定睛一看,發現是蘇哲遠,驚訝地捂住,又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眼睛,想要再次確認一下。
蘇哲遠麵笑容,走到的麵前,笑道:“章校長,是我來了。”
章校長著蘇哲遠的肩膀,激得淚流滿麵,他們二人已經許多年沒有見麵了。
“好孩子,你來了,那些孩子們都在讀書呢!你聽見沒?”
章校長指著教室,教室裏傳來一陣朗朗上口的讀書聲,孩子們的普通話雖然帶著很重的口音,但還是能夠清晰地發出正確的讀音。
“這些孩子命不好,生到了這裏,隻有讀書才能夠改變他們的命運,才能夠讓他們走出大山,如果實在不是這塊料的話,那就讓他們回去種田吧!”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