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的午餐時間。
“晨晨!這邊!” 謝晨晨剛走進餐廳,就看到石宇在不遠的餐位上朝瘋狂招手。
這是一間臨時選定的普通家常菜館,別看外觀普通,上座率極高,每天一到飯點就是大部分上班族必選的打卡點。
謝晨晨從一桌喝得熱火朝天,將服起,出肚皮的中年男人邊經過,臉上幾乎不易察覺地出了一點嫌棄的表。
要不是今天況特殊,一輩子都不想踏足這種社畜多的地方,太拉低的檔次了。
很快走到石宇所在的餐桌對面坐下。
“難得你約我出來吃飯,這家店是我朋友推薦的,環境是嘈雜了點,但勝在味道不錯,你就當嘗個鮮!”石宇待謝晨晨一坐下,就殷勤地給謝晨晨倒茶水,拆碗筷,還一個勁兒的介紹這里的招牌菜。
“他們用料好,沒有預制菜,油也很健康,在我們這附近是午餐生意最好的店,我想著跟你吃飯不能太隨便了,就提前兩天預定了。”
謝晨晨看著面前桌上還沒干的水印,渾都難的覺得整家店都油膩膩的,怎麼看怎麼都不衛生,忍不住將子往座位后挪了挪。
“服務員,我們這桌可以上菜了!”石宇高聲喊了一嗓子,正在忙碌的服務員回頭看了他一眼,依著他的話朝后廚大喊一聲。
謝晨晨倒吸一口涼氣。
自從跟霍斯年有了關系,幾乎沒踏足過這種只適合社畜,不適合貴婦的“樸實”飯店。
“晨晨,你這段時間過得怎麼樣?好久都收不到你的消息,我還怪擔心的,看到你臉紅潤我就放心了。”
他神頭十足,看謝晨晨就像看多時未見、兩地分居的友:“你最近怎麼忙到連朋友圈都不發了,不過我聽說你找了個不錯的工作,是不是太忙了?再忙也要注意呀。”
謝晨晨暗暗翻了個白眼。
朋友圈當然是屏蔽你了呀。
不然等著你這個狗天天來找我聊天嗎? 在心把自己的計劃念了五六次,才終于出一個冷笑:“嗯,算得上是個好工作吧,我現在在霍氏做書。”
石宇震驚地瞪大眼睛:“霍氏?是那個跟傅氏有關系的霍氏?那確實不錯啊!晨晨,我以前就覺得你優秀,現在的你,更優秀了!” 他的吹捧讓謝晨晨心里舒坦不,也有了點閑逸致跟他嘮嗑:“運氣好而已……” 話還沒說話,一邊的服務員就端著菜盤上前打斷了。
這個時間,店里已經忙碌到服務員不夠用了,們行匆匆,上菜的時候幾乎是把盤子“砸”在桌面的。
謝晨晨被嚇了一跳,當即閉了。
面前一盤白菜炒臘放在桌子的正中間,里面的菜甚至因為服務員的作過大還在油水里。
“啊!這是他們家的招牌菜,臘是老板自己熏的,特別香,也是老板自己盤下來的養豬場里的直供的!晨晨,嘗嘗!” 或許是謝晨晨的臉實在不好看,石宇后知后覺的只能用味來轉移謝晨晨對環境的不敏。
在他心里,謝晨晨永遠都是那個善良清純的神,怎麼會拜金似的嫌棄這個他們以前經常都會來的地方呢? “晨晨,你怎麼了,心不好嗎?”石宇關心則。
謝晨晨朝他出一個有些難看的笑:“沒什麼,只是你提起我在霍氏的工作,讓我想起一些事。”
說到這里,謝晨晨的眼眶很適時的紅了:“唉,不說這些了,吃菜,讓我嘗嘗是不是真的像你說的那麼好吃。”
言又止才是最勾人的!
謝晨晨自然清楚這點。
很快,石宇的好奇心就被高高吊起:“發生什麼事了,讓你這麼慨?” 石宇聞著一桌食漂亮,卻一點胃口都沒了,手上前握住謝晨晨拿著筷子的手背:“你說出來,越是這種大公司越要講道理的,我為你討公道!” “晨晨,別怕!” 謝晨晨又在心翻了個白眼。
但面上還是很難過的笑著,小聲說道:“能有你這樣的朋友,是我的幸福,我謝晨晨這輩子,值了!” “要說起來,其實也沒什麼,就是公司前段時間有個空降,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得罪了,總是往我上扣臟鍋。”
“除了在公司造我的謠,還設計我,讓我被公司里的同事們取笑,還跟我們老板說我的壞話……”緒也很配合的控制得很好,又適時加上了一點哭腔,“前段時間,我們霍氏有個小團建,居然在團建的現場陷害我傷害霍家老太太!鬧到最后居然還說要報警!” 一說起那夜的委屈,謝晨晨就上頭,控制不住自己的嚶嚶啼哭起來:“石宇哥,我真的好冤枉,你從高中就認識我了,你覺得我是那種喪盡天良的人嗎?” 石宇最見不得的就是謝晨晨在自己面前哭,一哭,他心里就虎抓似的難。
他忙坐到謝晨晨邊,手忙腳的手去給謝晨晨眼淚:“別哭了,你哭得我心都要碎了。”
一顆心是又氣憤又焦急,眉頭鎖著忍不住大聲質問:“到底是誰這麼針對你?有病吧?”
表麵上她是個彎男高中生。實際上她是利用網絡追捕罪犯的黑客z。女扮男裝,橫霸遊戲,懲治罪惡,撩妹技術一流,當人們知道“他”是女生時,全民沸騰了! 薄九:“秦大神,有女朋友嗎?”
所有人都以為兩大頂流顧明綽和沈星不和。顧明綽矜雅明亮,對誰都是和顏悅色。唯獨對沈星。無論同臺,還是于后臺擦身而過,他清雋的面容上都似覆上一層薄薄的冰霧。沈星,家世顯赫,再加之那一張混血神顏,萬千嬌寵,她早已習慣。顧明綽因此顯得有些特別,不過…
宋星辰看见苏清澈的第一眼,就恍惚有种感觉:这个男人太危险而宋星辰的第六感一向比她的大姨妈还要准。所以当宋星辰这个长袖善舞的淘宝店长对上腹黑记仇的军官大人,除了咬牙切齿,就是恨之入骨惹我?没关系……于是,宋星辰很是顺手的把自己打包寄了过去。
【撩蠱?強占有欲?久別重逢?雙潔甜欲?救贖】清冷旗袍美人??瘋批西裝暴徒從小循規蹈矩的秦桑做過兩件瘋狂的事。一是分手前主動且激烈的與盛煜忘我纏歡。二是名校畢業的她放棄了體面高薪的工作在一座小城開了一家小花店。她喜歡穿旗袍,成了那條街遠近聞名的旗袍美人。秦桑消失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雪,在她家門前等了一天一夜的盛煜快要被大雪淹沒,寒冷刺骨。后來酒吧重逢,他誤以為她做了陪酒,心疼到骨子里卻語調冰冷無情:“陪酒?包Y麼?多少Q一晚?”滿目可憐泛紅的秦桑望著多年未見已然冰塵冷漠的男人,委屈又倔強:“盛總平時給人多少錢就給我多少好了。”“平時?呵~沒包過。”盛煜面無表情只嗓音犯冷“我嫌臟”“那盛總不嫌我臟?”“嫌你?你哪我沒親過?”————圈里人都說港城盛家太子爺瘋批如魔,殘暴冷戾,唯獨對情愛禁如佛子,仿若不喜女人,卻又會在每年的情人節重金拍下一權獨一無二的鉆戒。沒有人知道是送給誰,直到一段視頻流出:透明的升降電梯里,那個殘暴冷戾的男人滿身冷冽氣焰的將一性感妖嬈的美人按在懷里吻得如瘋如魔……————人海茫茫,我只愛過你一人,只愛你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