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得了麼”班盛笑。
“誰知道你,”林微夏瞇眼回憶,“你不要忘了高三百日衝刺發言那次,你把老劉給氣到了。”
確實,那個時候班盛走了領帶,銘牌也不戴,一副渾不吝的模樣在臺上說了很短的一段話就走了。
“那我先進去了。”林微夏轉就走。
結果班盛拉住的手,把裡的煙拿下來,說道:“一會兒我演講,你別跑,就待臺下。”
林微夏神疑地看著他。
“幫我拍照,所里要用。”班盛語氣頓了頓。
“沒問題。”林微夏笑著應道。
深高的百年校慶上午十點舉行,廣場裡坐滿了烏泱泱的人,全都是年輕鮮活的面孔,像初生的朝,現場還到了幾名記者。
為了給班盛拍照,林微夏特地跟人借了一臺相機,坐在臺下一個蔽的角落裡。校領導發完言剪完彩後,由校優秀畢業代表上臺發言。
太有些烈,熱風吹得人昏昏睡,學生們到了發言後面耐心耗盡,開始互相靠著對方的肩膀,低聲討論一會兒去食堂便利店買冰鎮飲料喝。
班盛是最後一個出場的。
“別睡了,班盛學長出場了。”有生說道。
“我靠,大拽哥啊,我可以。”有人接話。
“長相蠱死我算了,真的帥。”
“哎,你們聽說沒,那位學長高中一直在追一個孩,哎一直沒追到,現在不知道怎麼樣了。”
林微夏坐在臺下聽著沒有出聲,始終淡淡地笑著,看向臺上的男人。他一黑西裝站在臺上遊刃有餘地發表講話,結緩緩,五更加凌厲分明,與高中相比,多了一沉穩,但眉眼依稀著年氣,領口鬆散地解開兩顆扣子,是意氣風發,氣不羈的模樣。
他先是簡單地說了一下自己在做的事,然後表達了對母校和各位學子的好祝願。到了自由提問環節就輕鬆了許多。
“學長,你逃過課嗎”有人提問。
“逃過,”班盛出聲,慢悠悠補了句,“還是帶我朋友逃的。”
臺下發出一陣笑聲,老劉先是嘆氣接著也無可奈何地跟著笑了。林微夏也跟著彎起角,這時臺下有一位記者適時發言,問的問題專業許多:
“學長,你好,我是小你兩屆的深高校友,你研發的那款‘聽夏’的人工耳蝸植,我也有了解,纖薄,並能理各種環境的噪音和保護殘餘聽力這些優點不用說,我想問句題外話,背後有什麼故事嗎”
班盛語調漫不經心,防守著這位記者:“故事太長,以後有機會再說。”
臺下一臉八卦的學生“切”了一聲,一臉的失,然後臺上的班盛話鋒一站,語氣正經起來:
“不過今天有個事,想請各位見證一下。”
林微夏正認真舉著相機,正聚焦著一張英俊人的臉,班盛看向臺下,底下嘈雜起來,他似乎在找人,一雙漆黑的眼睛撞向的鏡頭,眼神筆直地看著。
心不控制地了一下,然後跳得很快。
很快,學校的投屏長焦移了過來,大屏幕上很快出現了林微夏的臉,片刻的驚慌,今天只化了一個簡單的妝,簡單的白T恤和藍牛仔,只是早上出門的時候抓了一下長發。
“坐在觀眾席倒數第四排第三個眼尾下面有個蝴蝶胎記的孩,”班盛緩慢出聲,“幫我把請上臺。”
眾人齊齊看過去,無數雙打量和艷羨的眼神落在林微夏臉上,有些臉熱還有些頭皮發麻。早上出門的時候,班盛沒有提醒過要穿得漂亮一點兒。
偏偏班盛站在臺上還是一副看熱鬧不嫌事大的模樣,還有心開玩笑:
“對,那位長得很正的孩是我老婆,別看了。”
臺下發出一陣笑聲,瞬間開始起鬨,無數聲音響起,林微夏被一幫學生擁到臺上,站在那裡,人都是張的,手心出了一層汗。
抬眼怔怔地看著眼前的男人,他也回看,兩人都沒有說話,臺下安靜得不行。班盛笑了一下,看著忽然開口:
“林微夏,你不是魚缸,是燈塔。”
他是一條孤獨的鯊魚,在海里遊了很久,而林微夏是燈塔,照亮他的歸途。
他們說著旁人聽得去雲裡霧裡的話,林微夏笑了一下,聽懂了。
班盛結滾了一下,儘管他在無數大場合發表過言,可這次卻有些張,他看著林微夏,語氣認真:
“上周我在別的城市出差,忙到很晚才睡,早上起床的時候看見杯子裡擺著一牙刷,忽然很想結婚。”
“跟你。”
臺下再次沸騰起來,學生們嗷嗷個不停,在一片不絕如縷的尖聲中,班盛抬手了一下眼角的淚,繼續說道:
“早上出門的時候,你坐在我車裡整理補妝,有幾滴指甲油滴在車座位上,中控臺放著你無聊時摺紙鯊魚,車全是你的氣息,那一刻,我只想跟你共度餘生。”
班盛單手從袋裡拿出一枚戒指遞過面前,在千人的臺下看不到,但林微夏看到了他的指尖在抖,眼眶一下子紅了。
如果你還想愛,我就陪你。“許沁。”他語氣鄭重,眼神也是,在做一個重大的決定。“嗯?”她提了一大口氣。“還喜歡我嗎?”他發問,直接而坦蕩。許沁一怔,心跳驟然失控。她點頭,“喜歡。”他看了她很久,目光很深,說:“我反悔了,許沁。”她呼吸凝住,“啊?”“在一起吧。”宋焰說,“我不需要你為我做什麼,不需要你保證將來一定站在我這邊。如果有一天你想分開,就分開。但現在,在一起吧。”十年尋覓,孤身萬里,原來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影后阮時初被閨蜜毀了心臟,一命嗚呼。一朝重生得知前世處心積慮要推開的老公才是她的命中註定。綠茶想上位?抱歉,傅先生已經名花有主了。 “傅先生,我又想上熱搜了。”阮時初巴巴上前,人直接撲進了傅延席的懷裡。 “那我們就公開,傅太太這個熱搜如何?”傅延席嘴角微揚,他的老婆總算開竅了!
宋津南傲骨嶙嶙,游走于聲色犬馬二十八年,無人能近身旁。奈何喬晚是把刮骨刀。第一次見面,他就被凌遲成碎片,刀刀見血,本色畢露。他早該預料到,有一天自己會斂起鋒芒向這女人俯首稱臣。明知是戲,偏偏入局。她是他永不枯萎的欲望,是他靈魂最深處的墮落與沉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