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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嫁良緣》 第7章 初見夕顏(2)

第7章初見夕(2)

喊冤聲此起彼伏,齊天宇不了的掏掏耳朵,涼涼的說道:「冤應該去府吧,你們擄人在先,威脅朝廷命在後,是想進班房?!」本來以為有什麼好戲看的,在知道這麼無聊,他就不來了。

齊天宇話音未落,吳斯急忙起,卓晴想拉住他,可惜他作之快,卓晴連他的服角都沒到。

在樓夕面前狠狠的連磕了三個響頭,吳斯深吸一口氣,大聲說道:「丞相大人,草民愚鈍,走到這一步,實在是萬不得已,府衙我們已經去過無數次,衙役說案子已經判了,還把我們轟了出來。找提刑大人冤,大人又不在京城,想找您說理,但是丞相府又豈是平民百姓可以隨便進的?我們實在是······」其中的辛酸,吳斯不知道應該怎麼說下去,只得一個勁的磕頭。

咚咚的聲音聽得卓晴心驚,他以為他的頭是鐵做的!拍了旁邊的小五子一下,卓晴低聲說道:「喊冤!」

「什麼?」小五子一頭霧水。

豬!用力擰了他的胳膊,卓晴從牙裡蹦住兩個字:「喊——冤——」

終於回過神來,小五子大道:「冤枉啊!」手勁好大!疼死了!

幾乎是凄厲的喊聲也震醒了一群發懵的村民,紛紛跟著喊起冤來——

「丞相大人,冤啊——!」

「丞相大人,為我們冤!」

暗藏鋒芒的眼掃過一張張樸實激憤的臉,這些人看起來,似乎確實是有冤要訴,樓夕上前一步,扶起還在不停磕頭的吳斯,說道:「你們有什麼冤不妨直說?」

吳斯慌的爬起來,不敢讓樓夕攙扶,在索了好一會,才小心的從懷裡掏出一張紙,萬分謹慎的送上:「這是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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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寫了狀子!樓夕微笑接過,緩緩展開———

一會之後,樓夕笑意不變,隨意的問道:「這狀子,是誰寫的?」

齊天宇起,好奇的拿過狀子,別人或許不知道,他和夕也算是從小一起長大,他口氣越是隨意,笑容越是溫的時候,說明他越是在意,越是可疑!

完了!卓晴低咒!

千萬不要回頭,不要看我!不要回頭——

卓晴在心裡默念了無數次,可惜老天爺沒有聽見的祈禱,村民們齊刷刷的回頭,無一例外的盯著看。

該死!真是一群白癡,沒有腦子的豬!

二十幾年的生命里能想到的罵人辭彙一次罵了個遍,卓晴還是不得不緩緩起,因為那抹「溫」的視線已經的鎖住

樓夕隨著眾人的視線看去,一個單薄的影低著頭,半蹲在地上,久久,那人才慢慢的站起來,一頂大帽子把他的臉遮去大半,看不清樣貌,寬大的布麻披在他上,顯得他更加的瘦小,看形,像個無害的年,不過樓夕可不這麼想。

他沉默不語,樓夕饒有興味,問道:「狀子是你寫的?」

低著頭,卓晴低聲音,有氣無力的回道:「是。」很想回答不是,但是後跪著一群白癡,只會給捅婁子,第一次如此「痛恨」單純善良的勞人民!

齊天宇把卓晴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輕晃著手中的狀子,故意對著樓夕大聲嘆道:「用詞倒還算簡明犀利!就是這字太丑了!」

卓晴依舊低著頭,一聲不吭,從來都沒說過自己的字漂亮,想激,還差了點。

卓晴打定主意裝傻充愣,樓夕也不著急,看向旁邊的吳斯,問道:「你們不是他的家人,也和案子沒什麼關聯,為什麼要替他喊冤,又有什麼證據證明,他是含冤莫白?!」

不敢直視樓夕的眼,吳斯把心裡演練過無數次的話,一古腦兒的倒出來:「丞相大人,林博康是我們整個村子的恩公啊!牛家莊只有三口水井,人、牲口、地里的糧食都靠那點水,天公不作的時候,經常旱得顆粒無收,這些年來都是恩公接濟我們糧食,冬天還送棉被,不是一天兩天,是十年!整整十年啊!這樣的大善人,怎麼可能會以次充好,換軍糧?恩公不是這種人!他一定是被冤枉的啊!丞相大人明察!」

原來是換軍糧那個案子,早在半個月以前,刑部已經判決,人證證,認罪書在,樓夕不解:「府衙既已經判決此案,林博康也在認罪書上畫了押,你們什麼冤?或是你們有什麼證據在手?」

「我們······」他們哪有什麼證據!只是堅持一個信念而已!生怕樓相不相信,吳斯再一次哐當跪地。

「恩公不會做這種事的!大人明察!」一個大男人,一邊哽咽一邊磕頭,他後的村民也跟著伏下子,咚咚的磕頭聲,聽得卓晴火氣直往上冒,果然是一群豬,該說的不說,就知道磕頭!一把抓住吳斯的肩頭,卓晴冷聲道:「夠了。」

越過眾人,與他對面而立,卓晴寒聲說道:「據林博康的妻子說,結案之後探視林博康時,林博康仍然堅持自己是被冤枉的,試問一個已經認罪的人怎麼還會喊冤,此案並非公開審理,我們有理由懷疑,林博康到刑訊供,被迫或是在昏迷狀態下按下指紋。」

「刑訊供?」這個詞有意思,雖然仍看不見他的樣子,但是清晰冷靜的聲音,臨危不的氣度,這人絕非普通村民。一步步近卓晴,樓夕追問道:「你這麼說,是有證據?」

好強的!他的聲音明明很輕,笑容很淡,但是每次與那道溫的視線相對,總能讓卓晴莫名的張。

顧雲常說,進攻是最好的防守,剛好也認同!從來沒有後退的習慣,這次也一樣。微微仰頭,卓晴傲然反問:「是不是刑訊供,查驗他上是否有傷自然一清二楚了。林博康堅稱冤枉,而有人顯然急於了結此案,敢問丞相,若當真是刑訊供又當如何?」

樓夕沒想到,他居然不退!月下,兩人幾乎是對面而立,帽檐下,一雙清澈的眼堅定的與他對視。

對,是清澈!他有多年沒有看見過這樣坦的眼神了。在場呆久了,每個人都帶著面生活,他幾乎忘記了這種坦,心中一暖,為了這難得的清澈,樓夕沉聲回道:「若真如你所言,當然要重審。」

太好了!乘勝追擊,卓晴故意大聲問道:「為了公平起見,丞相必定是要公開重審此案吧?」

公開重審?!他在他!這時候他若是不同意公開審理倒顯得有失公正了!

很好!樓夕輕笑點頭,大方回道:「本相正有此意,公開審理此案甚好!」

等的就是這句話,卓晴愉悅的心在聽見下一句之後被打深淵裡。

「只不過······」故意拉長聲音,樓夕近卓晴,字字清晰,異常緩慢的說道:「據穹岳立律,若是沒有新的證據證明犯人的清白,或是重審之後,仍然判定原罪,提出重審者,皆獲侵辱公堂之罪,輕則杖刑一百,重則服役三年!」

什麼?!有這種事?!這是什麼制度,提起上訴居然還有可能獲罪?!為什麼沒人告訴

發誓,在那個什麼丞相的眼睛里看見了一戲謔,雖然一閃而過!但絕對是!

卓晴剛要開口,吳斯一聽樓相願意重審此案,立刻歡欣鼓舞,大聲回道:「我等相信恩公是無辜的,願意擔罪!」

你願意我不願意!別說林博康不一定是清白的,就是他真的清白的,證據呢?!卓晴恨不得狠狠給吳斯一腳!

快被氣個半死,樓夕卻在此時興緻盎然的笑道:「你,什麼名字?」這人很有意思,正直聰明,卻又好像什麼都不懂,一直暗暗觀察他與村民間的暗洶湧,樓夕對他可是越來越興趣了。

一口氣憋著無發泄,卓晴冷冷的回道:「問別人的名字之前,應該先報上自己的名字,這是禮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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