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沈樂綰和裴清硯的生活恢復到了一種詭異的和諧,甚至比以前更加親。
裴清硯每天都會回來吃晚飯,然后,兩人抵死纏綿。
沈樂綰甚至有一種兩人過的是婚后生活的錯覺。
這天,沈樂綰在樓下客廳整理自己的東西,假期還有兩天就過完了,得準備一下回實驗室了。
開著電視,在一邊整理自己的資料。
突然,電話響了起來,是顧桑妤打來的。
“樂綰,之前那個兼職我問過了,對方還沒找到合適的人選,你要去嗎?”
沈樂綰手上作一頓,“去。”
缺錢。
就算回到了裴清硯邊,但知道這段關系不會長久,也從未指從他上得到些什麼。
用錢的地方很多,雖然學校和實驗每個月都會有補,但幾千塊錢除去自己生活的生活外,存不下多。
需要存錢,除了以備不時之需外,還有一點,就是手里有點存款,才會有安全。
家里的況太復雜,不能不做點準備。
裴清硯的錢,短時間還不清,只有等畢業之后了。但現在,不想再和他再有金錢上的易。
這會讓覺得,真的一點尊嚴都沒有了。
顧桑妤聲音和人一樣明有活力,“但是對方還需要面試,得親自見過你之后才能確定,我把你的聯系方式給對方?”
沈樂綰:“好,謝謝你呀桑桑。”
顧桑妤笑道,“這有什麼呀,我們倆這關系,還用得著說這些。”
沈樂綰彎了彎,目掃過電視屏幕,突然愣住了,角的笑意也凝滯了。
娛樂新聞上,播放著薛語凝的照片。
今晚舉行了回國后的第一次小提琴演奏,據說,裴清硯包下了整個南城大劇院,席位只對業人士和的開放,這無疑是在為造勢,也告訴大家,薛語凝的背后是裴清硯。
他在為撐腰,也明晃晃的告訴所有人,薛語凝是他的人。
“喂,樂綰你在聽嗎?”
沈樂綰回過神,“不好意思啊桑桑,你剛剛在說什麼?”
顧桑妤重復了遍,“之前說幫你找房子,找到合適的了,就在你學校附近。但既然你都搬回裴清硯那里了,我就幫你拒絕了哈。”
“別,”沈樂綰連忙制止,“桑桑,房子的事先別拒絕。”
顧桑妤疑,“你還要租?”
沈樂綰看著電視屏幕里的薛語凝,鮮亮麗,優雅大方。
“租。”
在裴清硯這里,不過是個借住者,附屬者,這里的一切都不屬于自己。
沈樂綰從小就沒有自己的房間,家里房間不夠,都是和大姐住一起。后來上學住宿舍,再后來,搬去跟裴清硯一起住。
一直能有一個自己的房間,哪怕是租的,也是自己的空間,也能讓短暫地棲息。
顧桑妤也沒多問,“那行,等約個合適的時間了我陪你一起去看房。明天你有空嗎?”
沈樂綰:“我這兩天都有空,謝謝你桑桑。”
顧桑妤笑道,“你怎麼老是跟我說謝謝,這都說了好幾遍了,再這麼客套我可要生氣了啊。”
沈樂綰不再說謝,“那下次我請你吃飯。”
-
晚上,沈樂綰依舊做了一大桌飯菜。
但是,裴清硯一直沒有回來,也沒有消息。
坐在桌前,怔怔地出神。
就算心里早有預料,還是像往常一樣做好了這一切。
多麼似曾相識的場景。
手機“叮”的一聲,彈出一條娛樂新聞,標題明晃晃的,刺痛了沈樂綰的眼。
#裴氏總裁一擲千金,只為博初一笑#
薛語凝的演奏會舉辦得很功。
穿著白的禮服,拿著小提琴,站在聚燈下,像一只優雅的白天鵝,周圍的一切在面前黯然失。
還有一張謝幕的照片,裴清硯西裝革履站在邊,型優越,氣質斂矜貴。挽著他的手臂,兩人看起來很親。
一個俏可人,一個俊高大,網友已經磕瘋了。
【這就是小說里的俊男吧,太養眼了】
【富家千金和豪門總裁,簡直天生一對!】
【悄咪咪說一句,裴總和薛小姐在大學時候就是一對,是我們學校的金玉,很多人都知道。】
【怪不得裴總這些年從沒過朋友,是在等著初回國啊,太深了,祝福!】
……
沈樂綰一條條看下去,全是夸他們般配贊羨慕他們的的。
或許是心痛的次數太多了,又或許是早有心理準備,沈樂綰竟然很平靜。
平靜地站起來,把心準備的飯菜直接倒進了垃圾桶,沒有吃一口。
然后木然地收拾了廚房,轉上樓。
-
裴清硯回來的時候,別墅里一片漆黑,沈樂綰已經睡下了。
晚上薛語凝的慶功宴,很多共同的朋友都在,他不免多喝了幾杯。
裴清硯開門的作很大,推開房門后直接打開了燈,但沈樂綰卻躺著裝睡,沒有,也沒有出聲。
裴清硯洗完澡出來,從背后抱住了沈樂綰,帶著酒香味氣息的吻落在肩頭,微醺的狀態下,難言的覺放大。
沈樂綰僵著,渾冰涼。
不知道裴清硯是怎麼能做到剛高調地捧了他的白月,又若無其事的回來和做這些親的事的。
一想到他的手剛挽過薛語凝的手,他的說不定也吻過薛語凝,心里一陣反胃,覺得惡心。
想拒絕,卻又認命地放縱了他。
沒有資格說不的。
現在還不清他的五百萬,就只能認命。
沈樂綰這種不拒絕但也不回應的做法讓裴清硯有些不滿,他直接翻將人在了下。
裴清硯著的下,讓看著自己。
沈樂綰卻只是垂著眼,面無表。
像是一沒有的破布娃娃。
裴清硯眉頭微擰,定定地看了幾眼,然后卸了力,躺了回去。
誰都沒有說話。
空氣中只有兩人輕微的呼吸聲。
沈樂綰眼神空地看著天花板,心一片凄涼。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