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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賬號被盜,反手充值一百萬》 第四百三十三章 陳姐闢謠了,陳姐被打臉(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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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都就是其中一個!

    方大狀的好友老孟已經來到了京州。

    沒錯,這次陳麗的公司直接就找到了他,因為他很專業,而這個案子也很特殊,是可以吹牛的時候都能多吹幾句的特殊案例。

    當事人是律師,然後在網上公開傳播犯罪方法,結果因為這個罪名被抓了。

    律師和律師之間的區別,有的時候比律師和普通人之間的差別還要大,這不是在瞎說。

    目前這個階段還是要取保候審的,對方比較急,保證金多都無所謂,只要能讓人出來就行。

    那就好辦了,事也不是很嚴重。

    只是從社會危害來說,好像確實有點問題……(5,0);

    因為這個事真的可大可小,如果有的人真的按照你這方法拿到了對方的彩禮,又因為沒有辦法證明是騙彩禮而沒辦法,那對於社會秩序都可能造影響。

    你想想,哪天有人遇到這個事,沒有採取合法的維權手段,或者是合法的維權手段沒有辦法維權,那他會怎麼辦呢?

    那就會回到最樸素的法理思想,用理的手段來做一些事了。

    你說這算不算社會危害大呢?

    而且本這個罪名就屬於刑法中擾公共秩序罪之中。

    好在現在還沒有引發什麼嚴重後果,最後判緩刑的可能很大。

    所以取保候審應該問題也沒那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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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在開始之前,老孟還是打算和自己那位老友聯繫一下。

    雖然自己那位老友現在在網上不顯山不水,但是在學方面,已經有了不小的突破,最關鍵的是,他每次的研究都能有案例實踐……(5,0);

    最經典的大規模訴訟,或者是一些只存在於理論上的訴訟,放別的法律人士本沒可能拿到第一手的資料,因為本就是理論上,現實中本沒辦法實踐。

    比如和快遞公司的糾紛,比如旅遊時候出現的問題,比如人搜索網絡暴力等等。

    律師們也想轟轟烈烈的干一炮,但他們做不到。

    可自己這位老友做到了,都為了經典案例,所以研究方面自然而然有了突破。

    「餵老方,我老孟,對又接了一個案子,來京州了,奇怪的一個罪名,以前我們在魔都都很見……」老孟在那裡隨口說著。

    只是說到這裡的時候突然覺到了不對!

    很奇怪的罪名,京州……老孟倒吸了一口涼氣,霧草了這來的時候咋沒想到這個方面呢!

    「老方,我不和伱說別的,我只問你一個問題,你知不知道一個陳麗的律師?」

    電話里傳出了方大狀低沉的聲音:「知道。」(5,0);

    老孟:「……」

    不是啊老方,怎麼每次這種事都有你啊!

    沒法聊了,老孟掛掉電話仰天長嘆,這還讓不讓人玩了!

    辦公室,方大狀放下手機,角不由自主地出了微笑,刑法,從來都是讓人畏懼的……

    一晃的功夫距離陳麗被抓已經有好幾天了。

    樊冰的案子開庭審理,早已經從輿論中心擺的曹忠波和父母來到了法院。

    他來法院並不是說要咋樣,主要是父母已經知道了這件事,他老爹差點進了醫院,一家子的汗錢,那真的不是一句話就能帶過去的。

    一些爛尾樓開發商,真的可以說,要不是不知道他們的行蹤所在,早就被人通過自然法的思想給解決了。

    「六個錢包」湊起首付,再貸一筆錢,完了房子爛尾,租的房子要給錢,貸款還要繼續還,「六個錢包」已經見底。

    稍微是個人都能知道,這要是被撞見了會是個什麼況……(5,0);

    所以,曹忠波特別想知道這個案子的結果,那二十萬會怎麼解決,如果對方花了這二十萬怎麼辦……

    較真,從來都是一個難題。

    庭審開始了,因為可以算是最近比較火的一個案子,所以像是吳大媽這樣的人早早地就等著了。

    明區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是:五年有期徒刑!

    舉證質證階段並沒有什麼意外,只是對於錄音,李律師提出了自己的異議。

    「對於其真實存在異議,這條錄音是對方當事人通過一些手段來錄製的,可以認為其程序上有瑕疵,所以並不能作為證據!」

    李律師的辯護觀點是,樊冰主觀方面的惡意並不大,並不是說就想把這二十萬據為己有,而是想著讓曹忠波來打司,決定錢的歸宿。

    因此不能以二十萬來作為量刑依據。

    二十萬算得上數額巨大了,起步就是三年,而如果能弄得低一點,那量刑方面自然就能很多。(5,0);

    對此公訴機關的回應是,無法證明樊冰並不是要據為己有,因為據現有的證據證明,對方就是要拿這二十萬的。

    樊冰坐在被告席上,一臉木然,好像一個行

    在看守所的這段時間裡已經哭了無數次,這會兒只是看著盤聽席,已經發現了曹忠波和對方的父母。

    你要說現在的心,很複雜,愧疚,怨恨,傷心,以及後悔等等織在了一起,只想著,如果自己當初不離開對方,現在會咋樣呢。

    答案是自己肯定會離開對方的,因為本看不上曹忠波。

    但現在說什麼都晚了,刑法從來不會給人後悔的機會!

    同樣,王彩霞一行人也發現了對方,但現在已經不敢看別人。

    因為就是他們家對不起人家,剛剛還結了親家訂婚呢,一轉眼就反悔了,還把人家的錢拿著不給……

    李律師的辯護更像是在走過場,他從頭到尾只提出了這一個辯護意見。(5,0);

    最後陳述階段,樊冰開口道:「我……我沒有想騙他,我只是想彌補一下我的損失。」

    覺得自己和對方在一起確實有了損失。

    庭審結束了,休庭之後審判長宣判。

    「本院認為,被告人樊冰,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詐騙罪……其辯護理由不能立……」

    「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樊冰犯詐騙罪,判有期徒刑五年,並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二、追繳被告人犯罪所得人民幣二十萬元,退賠給被害人曹某。

    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接到判決書的……提起上訴。

    聽到這個判決,原本還能保持著冷靜的樊冰頓時再也沒辦法了,五年啊,法院採納了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直接按照二十萬的標準來的。(5,0);

    而且非但如此,罰金四萬元,還得把之前的二十萬追繳回來,退給對方。

    旁聽席上的王彩霞再也站不住,眼前一黑就暈了過去,沒辦法接這個現實,為什麼還要罰款呢?

    而在另一邊,曹忠波一家三口激到不能自已!

    終於,終於可以拿回自己的錢了!

    一邊是歡呼雀躍,另一邊則是死氣沉沉,法律再次維護了秩序。

    讓犯罪者痛哭流涕,讓被害人歡呼雀躍,這才是法律真正的涵吧,臺上的審判長也有點欣

    可惜無法拍照。

    樊冰這邊沒有提起上訴,李律師必須得有律師費才會幫忙做二審,雖然會有法援律師,但基本上這已經定格了。

    沒有新證據的況下,二審法院很大可能就是維持原判。

    曹忠波第一時間將這個好消息發給了王道仁,沒有這位王律師,他的事又怎麼可能辦的這麼好。(5,0);

    網上那些關於彩禮糾紛的事他都看了,十八萬彩禮給出去才多久,六萬就沒了,而且對方還不執行,真的是能活活把人氣到炸。

    公司正在幫人做諮詢的王道仁看到消息,同樣笑得很開心。

    以前沒會過,現在發現,把人送進去,同樣是一種修行,怪不得方大狀會那麼熱衷呢,這種覺真的蠻好。

    一切都很順利,對於老孟來說也是這樣。

    陳麗跟著老孟走出了看守所,神還帶著一恍惚。

    這地方真不是什麼好地方,好人誰來這地方啊。

    繳納了足夠的保證金之後陳麗取保候審了,況符合取保候審的第二個條件:有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

    老孟將手機遞給了對方:「你們公司要找你。」

    陳麗沒有拒絕,知道公司費了這麼大勁兒幫,肯定是要有什麼事的。(5,0);

    很快電話接通,梁總帶著一疲憊的聲音響起。

    「現在網上的風波有點大,你需要個面,然後發個聲明,證明你沒有被抓!」梁總很快說道。

    「可是梁總,我現在……」

    陳麗的話還沒說完就被打斷了。

    「陳麗,當初的合同是你和我們簽的,而且你還改了不,但是我們有過約定的,出現這種狀況,你必須得進行闢謠!」

    他們知道這樣做肯定不對,但是,在公司的利益面前,這些都得靠邊站。

    陳麗猶豫了,確實雙方之間有合同在,如果不幫著闢謠,公司損失很大的況下,肯定會找

    而這次很可能是會判緩刑,所以到時候這個債務躲都躲不開。

    律師又如何,懂法又如何,涉及到了利益,這真的不是你律師就能咋樣的。

    會計也懂得多呢,提籃橋那裡還不是一堆進修的。(5,0);

    給老闆看的帳是一種,給稅務那些看的帳又是一種,給投資人看的帳又是一種,這年頭的花樣太多了。

    沒辦法,只能幫著闢謠了。

    很快回到了酒店,好好整理了一番,陳麗拍了個簡短的視頻。

    「各位家人們大家好啊,我是陳麗,聽說我被抓了?我居然都不知道,好了,謠言止於智者!」

    很簡短,只有十多秒,然後便把這個視頻發到了帳號上。

    一起發出來的還有公司專門寫的「嚴正聲明」。

    「近日,有部分網絡用戶在網上……造了極大影響,因此,闢謠如下:」

    「陳麗士的一切工作都在正常進行。」

    「對於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部分,已經採取了證據保全措施……」

    容和以前的闢謠聲明都差不多,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來維護合法權益。(5,0);

    闢謠嘛,必須得弄全了。

    但可惜,真的大規模告起來的,現在有且只有一個阿毅……

    一則嚴正聲明,再加上陳麗的短視頻,瞬間引了網絡!

    這段時間本「信謠黨」和「闢謠黨」都已經吵的不可開,這麼一條消息出來,那闢謠黨直接殺!

    聲明沒什麼,關鍵是陳麗發了自己的視頻,證明自己確實沒事。

    主要還在視頻里亮出了時間,保證是熱乎的。

    很短的時間,那些「造謠的」人被懟到再也說不出話來了。

    王夢夢現在已經激萬分,來了,終於來了!

    我就知道陳姐是肯定不可能出現問題的,這樣的律師,水平說不定比那個什麼方許鏡還高呢,怎麼可能被抓。

    「你們說話啊,怎麼不說了,之前不是很能說的嗎,我都說了造謠一張闢謠跑斷,結果你們就是在那裡說,現在好了,等著被起訴吧!」(5,0);

    「我真的很懷疑你們到底是什麼居心,不出來道個歉嗎?」

    在網上不斷發一些話,發的興起,王夢夢直接到那個阿毅的評論區開始發。

    像是這樣做的不在數,因為他們覺得,終於有人可以制住阿毅了!

    甚至有人認為,「陳麗被抓」的謠言就是阿毅傳出來的!

    很合理的推測,因為阿毅現在的人設要崩了,他沒辦法對付陳麗,所以只能造謠,讓陳麗的名譽損。

    你還別說,這種話信的人不呢……

    一邊倒之下,京州,周毅接到了楚藍的報告,他自己都有點懵。

    「不對啊,之前那位陳警還和我說,人已經被刑事拘留了,怎麼現在就又在外面,還闢謠?」

    楚藍也是一臉疑道:「那不應該周總,你看人家都發視頻了,聽說還開了大概幾分鐘的直播來證明自己,說明肯定沒被抓。」(5,0);

    周毅開始沉思了……等等,不至於吧,他們膽子這麼大?

    趕一個電話打給了民警陳麗。

    「喂,陳警,我周毅啊,那什麼我問個事,你們不是抓了那個陳麗……網紅律師嘛,怎麼現在人家在外面闢謠說自己沒被抓呢。」

    「取保候審了?行,我把連結給你發過去,你們先看看。」

    掛了電話,周毅趕把一些評論很多的新聞發到了民警陳麗的微信上。

    對,就是要那種「力姐姐」的言論,必須得讓警察們看到。

    咱其實是個好人來著。

    派出所,陳麗帶著好奇點開了那些連結,隨即直接愣住了。

    這……為什麼會有這麼膽大的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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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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