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通話,南頌就直接打開訂票APP,查詢最近一班飛青城的飛機。
林景舟興致都沒了,舌尖抵了一下腮幫,問:“你要訂票去哪兒?”
南頌看到航班在下午兩點,直接訂:“我朋友有難,我得去幫。”
“現在?”
“嗯哼。”
林景舟靠在床頭,桃花眼斂著,語氣談不上好壞:“不是說好這周末陪我嗎?”
“隻能下次再補償給你了,為朋友兩肋刀是我的為人準則。”南頌買好票,時間也差不多了,該收拾收拾去機場。
林景舟看著打開櫃找服——他們沒有同居,不過南頌經常到他家過夜,留了很多換洗服在他這兒,拿出一套裝,當著他的麵兒掉了吊帶睡,穿上。
的材很好,曲線玲瓏。
林景舟突然起,直接將按在櫃上,一條極有侵略地頂進的雙之間:“那你問過我的同意了嗎?說走就走?嗯?我是你的備胎?”
“林爺怎麽能這麽說呢?”南頌出一手指,的甲上有玫瑰的花紋,紅得妖異,從林景舟的膛一路往下,林景舟這張臉在男人裏算得上過分致了,但其實他的材也很好,腹,塊塊分明。
林景舟覺有電流隨著的手指一路往下,呼吸了一下,低下頭吻。
結果南頌直接把他推開了。
“好啦,下周我再陪你。”
林景舟扯了扯角:“你敢走,我就找別人了。”
南頌無所謂似的,穿上服,拎起包包,最後在他的角親吻一下,然後瀟灑拜拜:“下周到我家去,我給你做飯~”
房門哢嚓一聲關上,林景舟抓起枕頭扔向門板,整張臉就寫著不爽兩個大字。
他赤腳走向浴室,一邊抬起水龍頭一邊打電話,開了揚聲丟在一邊。
好一會兒,那邊的人才被他吵醒:“林?”
林景舟正在刷牙,吐掉泡沫,含糊不清道:“我記得你媽認識溫尚傑他媽的弟弟的老婆對吧?”
“?”
“辛苦你媽去跟溫尚傑他媽的弟弟的老婆打聽一下溫尚傑這個東西,事後,你上次想要的那瓶酒我就送你了。”
……
兩個小時後,南頌的飛機降落在青城,直接打車去了馬場。
然而馬場現在被陳家承包了,沒有邀請函進不去,使出自己在公關部工作那三寸不爛之舌,好說歹說,門衛也不肯放一馬。
正愁該怎麽辦的時候,就看到帶著夏特助走出來的江何深。
南頌當即喊:“江總!”
江何深抬眼:“南頌小姐,你怎麽在這兒?”
“我是來找阿稚的,但進不去,江總,您跟他們說說放我進去。”
江何深眉梢輕微抬了抬,轉了轉扳指,說:“我以為南頌小姐會繼續裝作和時歡是剛認識的。”
“江總火眼金睛神通廣大,既然你都知道阿稚的真實份,那知道我跟阿稚的也就是抬抬手的事,我要是再裝,不是太蠢了嗎?”
江何深淡聲:“你來找時歡,有事?”
南頌歎氣:“江總可能不知道,我跟林爺是‘好朋友’,早上你給他打電話的時候,我就在旁邊,我聽到阿稚遇到溫世傑,心裏擔心,給打電話又不接,我怕出事,所以才直接從禹城飛過來。”
江何深看了看天,大雨又要來了,他也不想出門了:“時歡沒事,我出門還在工作,沒接電話可能是沒看到。南頌小姐既然這麽‘誠實’,想必很願意跟我聊時歡,我請南頌小姐喝杯茶。”
南頌心思轉了一圈,然後一笑:“好啊,能跟江總坐在一起聊天,那是我的榮幸。隻希江總這次不要再以為我對你有什麽企圖就行——我對很多男人興趣,但朋友的男人,再好,我都不會染指的。”
江何深角一哂,轉回馬場。
南頌跟著他,他們去了酒店樓下的餐廳,點單的時候,南頌也一點都不矜持見外:“我可以要幾塊蛋糕嗎?不是我說,你們恒安的飛機餐種類真,我從禹城一路到青城。”
江何深寡淡:“自便。南頌小姐想在飛機上點餐,可以買頭等艙的機票。人生來平等,但機票不是。”
“……”南頌對他豎起拇指,真佩服阿稚能跟這種毒舌又冷淡的男人在一起。
換這種隨心所的子,早就不了Say
goodbye了~
服務生很快送上兩杯茶和幾塊小蛋糕,江何深開門見山道:“之前聽說,時歡在北外有一個會喊‘阿稚’的朋友,是你麽?”
“是我。”南頌直接承認。
“時歡回小漁村養,也是你陪?”
南頌心忖他知道比們想的還要多得多:“嗯,也是我。”
江何深再問:“那你們是怎麽認識的?”
南頌咬著甜品匙,笑道:“剛才坐下的時候,我還覺很榮幸,畢竟平時能跟江總在一張桌上麵對麵聊天的,應該都是價數百億元的大佬。”
“但現在,我覺得有點兒委屈,我明明什麽都沒做,但好像被江總當犯人審問。”
夏特助站在江何深後,心下默默地想,果然能跟二夫人為好朋友的人,都不會是什麽善類。
江何深往後一靠,雙疊,端起茶杯,吹散煙霧,矜貴優雅。
“南頌小姐最近在啃利僑集團那塊骨頭?等你從這個餐廳離開,合同就會送到你的上司手裏,功勞是你的,這個誠意,你覺得夠麽?”
“真是苦惱,竟然被江總想能為了利益出賣朋友的人,覺有點兒被冒犯到呢。”南頌手掌托著下,有一雙狐貍眼,漂亮勾人,哪怕不笑也有一勁兒。
江何深表不變。
南頌低頭一笑,“好吧,看在江總出手幫阿稚教訓了當年霸淩的甄奇的份上,我可以不計較這個冒犯,但下不為例。”
喝了口檸檬水,“這件事說來話長,我跟阿稚同歲,認識的時候才十四。”
“當年我家在橋東路月牙橋邊上,開了一家手工裁店,主做旗袍,我爸媽都是裁,經常會用給客人做服剩下的邊角料,給我做小子穿,我有一櫃子穿不完的服,特別幸福,就理所當然地以為,天底下的小孩,都是跟我一樣幸福——直到我遇到了阿稚。”
江何深安靜地聽著。
“江總都查出阿稚的真實份,想必應該也已經知道,阿稚小時候並不是在溫家長大,跟媽媽是在小漁村住的,後來才被接回溫家。
對溫家人來說,雖然是親人,但十四歲的孩子已經長大了懂事了,很難再跟所謂的姐妹兄弟親近起來,何況他們也不是真心對好的,他們每個人都拿當‘侵者’,阿稚格比較敏,也就了他們口中的孤僻、冷淡、不討喜。那兩年過得很不開心。”
南頌說一句話,就吃一口蛋糕,說到這裏抬起眼,“如果隻是這樣也就算了,更讓人絕的是,溫世傑,那個所謂父親,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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