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里遇到的人也都很可。
的寢友芙妮,一個明的國本土孩兒,缺點是貪財好。
時間會沖淡一切嗎?
也許吧。
至沒那麼喪氣了,逐漸地,又撿回了曾經的習慣,把日記本隨攜帶進書包。
偶爾夜深人靜,會寫寫日記。
在那本霧霾藍布藝日記本里。
只是在見到舊金山的吉野櫻時,還是會有一慨,因為不由回想起了棠里鎮小橋流水的河畔,花瓣落如雪飛的垂海棠。
舊金山的氣候冬暖夏涼,四季如秋。
秋日的斯坦福迎來了紅葉季,樹葉一片片地紅了,兩旁的樹呈紅橙黃的漸變。
賀司嶼常在國,邀回母校做金融講座。
有一天清晨,許織夏又在校園里遇見了他,紅葉樹下,他們站著聊了幾句。
“如何?”賀司嶼依舊一西服馬甲,雙手抄在袋,漫不經心問校園生活。
許織夏垂著眼。
這個閱歷深刻的男人雖于亦正亦邪,非敵非友,但確實在國照顧很多,到底是懷有恩的。
“您講得對,人所有的痛苦都起源于自己的認知。”許織夏輕聲回答,同時誠實面對自己的心:“只是沒有可的人,時常也到可悲。”
對于,賀司嶼似乎不以為意:“不是必需品。”
許織夏并不意外他的態度。
在他的眼里,或許只有商人的利益。
許織夏莞爾:“您有的人嗎?”
他不知想到誰,有片刻的遲疑,才斂著眉宇間的緒,淡淡吐出一句:“沒有。”
許織夏瞧他一眼,察覺他的回答沒有過去那麼果斷了。
略作思量,許織夏說:“祝您有到愿意妥協的人。”
賀司嶼聞言勾起來,看向:“這聽起來,不像是祝福。”
許織夏輕抿著笑了笑,目送他邁下臺階。
那天舊金山的天氣轉雨。
課后回寢,許織夏撐著一把明傘,兩本書摟在前,穿著短,雙纖細,薄絨面短靴踩過滿地的紅葉。
側編麻花辮顯得有幾許文藝的氣質。
從前那人常一邊給梳頭發,一邊說這麼大了頭發都扎不好。
現在,已經會自己編辮子了。
紅葉樹下有只不怕生小橘貓,許織夏一時恍了神,慢慢停住腳步。
不自走過去,蹲下。
傘面落著晶瑩的雨滴,和小貓躲在同一個傘面下,互著彼此。
很久很久前的某個雨夜。
冰室門口的廊檐下,有個人,也借一個小孩遮過半邊傘。
那個小孩扯著他的袖子,眼問他:“哥哥,我能跟你回家嗎?”
——不管多晚哥哥都會去接你的。
——哥哥永遠不會丟下你。
那一幕幕,都是好久遠的事了。
-
倫敦的秋天,落葉是金黃的。
八個鐘頭時差的夜晚,燈掩蓋黑暗,大本鐘的鐘聲悠揚,泰晤士河旁的海鷗拍打著翅膀,紅士閃過模糊的虛影。
天地間燈火輝映,像陷在一團迷霧里。
紀淮周闊的肩背撐起件黑大,在倫敦的街頭有一步沒一步地走著,漫無目的。
形有些頹唐,帶著曾經的孤寂和疏離。
幾個保鏢如影隨形,前后都妨礙,他終于厭煩,耐心盡失,惡狠狠地冷眼睨過去。
“滾。”
跟隨著的陳家宿怕他惱怒上手,難以收場,忙攔著保鏢勸道:“不用跟他這麼的嘛,他護照都被扣下了,能跑到哪里去啊?”
保鏢面面相覷,還是退遠幾步。
走過街角的咖啡館,有位父親抱著個牙牙學語的英國小孩,笑鬧著。
他恍惚想起,小姑娘時跟著磁帶念英語時,小聲“啵啵”的呆萌模樣。
鎖的眉頭微微舒展。
腦中的場景一段段放映而過。
眼尾紅,拖著哭腔:“還會、還會給哥哥添堵……”
眼神心虛:“哥哥沒有賴床。”
吃他告白者送的零食,每天回家都沾著餅干碎屑,還當他不知道。
時期。
拎起腰間的金屬手銬,往他手腕一扣:“你被逮捕了!
臨時起意到公司找他:“哥哥我有點想你……”
謝師宴喝酒了,埋進他頸窩夢囈:“現在可以喜歡你了嗎……哥哥……”
方才的狠厲消匿,紀淮周瞳沒有焦距地散開,眉眼逐漸和。
他仰頸,向滿天金黃的樹葉。
蹲在校園紅葉樹下的許織夏,也在那一刻抬起臉,目越過滴水的傘沿,不由自主地想——
都沒有好好告別,就遙遙無期分開的人,是會忘記,還是會再見?
陪著彼此看盡世間百態,人冷暖。
現在他們又都是一個人了。
十三年,得的半日浮生,一場大夢,一夕破碎。
第28章 無心良夜
【今天在格林圖書館,不知不覺看完了一本書,借用書里的話:我的生命,是一塊葬滿希的墓地。
是否我過分悲觀,難以共有誰的軀殼躺在墳墓里,靈魂還能倚著墓碑種玫瑰。
直到我想到了你。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孟清寧前世在和衛決的訂婚宴當眾宣布非傅競澤不嫁。 多年后衛決成了豪門新貴,而她卻被未婚夫伙同表妹陷害慘死。 一朝重生 孟清寧依舊是高高在上的孟大小姐 而衛決卻是白手起家,備受奚落的小公司合伙人。 她知道他未來會是這個行業的大佬。 可這一世孟清寧只想腳踩渣男渣女,照顧父母,淡情薄愛,再也不信男人 可漸漸地,她好像被衛決寵上了天。 “當初不是說好,不談情只合作的麼?” “嗯?”大佬嗓音低沉:“說反了?只談情,不合作。”
十九歲,她被繼母和姐姐出賣嫁給了他,浮華的婚姻下面,隱藏的是一個驚天的陰謀。他貴為國內首富,而她只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啞巴,四年的夫妻,她從未得到過他的認可。相敬如冰的婚后生活,卻因為她的懷孕泛起了漣漪,男人冷漠的留下兩個字,“做掉!”都說為母則剛,向來懦弱的小啞巴一反常態,她抗爭,她逃離,卻在不知不覺中,讓那個不可一世的男人急紅了眼……
付胭是霍銘征二十九年來唯一栽過的跟頭。看到她身邊圍繞著狂蜂浪蝶,他幾乎瘋狂,決定把人牢牢綁在身邊,這樣誰也搶不走。為了擺脫他的控製,付胭作天作地,孩子沒了,連命都不要了。霍銘征最終忍無可忍:“讓她走!”等付胭轉身離去,他卻一把將人抓回來,紅著眼說:“胭胭,你不帶上我一起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