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卿時置放在腰間的手收,用力得像是要將捆住,他不費什麼力氣,就已經被迫靠往他的上去。低呼一聲,再一抬眸,卻見他冷臉。
咬了下。
宋卿時還在平復著怒火。
他一直以為小姑娘弱,需要他護著。這麼多年,他也確實是一直在護著,生怕一轉眼就被人給欺負了去。別人多說一句他都不樂意,下一秒一個眼神就能給過去。
何止如此?他只擔心自己總有護不周全的地方,還帶著去認了一圈哥哥姐姐,柳秋秋和程驍他們也幫忙看著點兒,這樣他不在的時候也能稍放心些。
可是現在卻得知,人家厲害著呢,闖雨林、赴沙漠、奔北極,條件艱苦險象環生,而卻義無反顧,只往前沖。
也難怪會那麼重的傷,那些地方險境重重,傷是難免的事。而且,只怕那還不是第一次傷。
他簡直氣到失語。
聲音重重墜在的耳畔:“可真是厲害啊,阿夭。”
逢夕:“……”
險些下意識從他邊躲開。
——如果不是他的手如一只烙鐵沉沉印在自己腰上的話。
“倒也不是特別厲害。”聲音漸次低下去:“我其實算是很弱的,畏手畏腳,萬事安全為先。”
“是嗎?”他散漫的一聲,腔調隨意,聽起來反正是沒信,“說說,你過多次傷?都過哪些傷?”
逢夕在思考,此刻如果用失憶來搪塞,勝算能有幾分。
宋卿時直接俯首,如猛虎一般咬住獵的耳垂,“分分經歷——說實話。我從不浪費時間聽假話。”
逢夕從來沒見過這樣難理的人。
只是也很容易想通。
不能被他平時對的蒙蔽雙眼。
他的生意不知做得有多大,手下不知掌管了多號人。那日所見的那個“FX”可能只是他商業帝國的冰山一角。
他如果真的很好理,那又怎麼去管得住那麼大一個帝國。
只是平時另一面不曾在面前表過罷了,不能天真地當做沒有。
逢夕原本還在斟酌,但是沒有兩下,就已經被他出了口。
“皮刮過幾次,比如手臂上,刮出過,還有大上。不過那都是剛開始的時候,不太懂這些,沒做好防護,后來就不會了。”也不知算不算聰明,反正,從小開始說起。至于蚊蟲叮咬,因為皮,不知因此過多罪……與其它相比起來,至沒有傷筋骨,所以也不算什麼大罪,被自己忽略過去。的眼睛一掃上的部位,繼續一一指出,“腳踝扭過兩次……摔倒過兩次,一次磕到了膝蓋,破皮出;一次傷腳骨,了幾針。其它的都不算什麼,最大的就是腦袋撞到了,這個你知道。”
再抬頭去瞧他。
……嗯,很好,臉已經不能見人。一,都能當做墨來寫筆字。
逢夕只在心里想說,還好之前沒有同意將那個相冊拿給他看。不然他看見上面那些照片,親眼目睹去到的那些地方,在那些土地上留下過足跡,甚至這些目驚心的照片還是出自手……
那還不知得有多麼嚇人。
后知后覺地為之前的那個決定而到慶幸。
宋卿時一下一下地點著的腰,速度越來越快,沒有規律的急促,同他此刻的心一般紊復雜。
他擼起的袖子。
他記得之前他沒看見上面有什麼疤痕。
但他不確定是不是他看。
逢夕由他作,只解釋說:“沒有留疤,我皮雖然容易傷,但是我都理得很及時,包扎和上藥,后續也有注意涂抹一些藥膏,所以沒有留下什麼痕跡。”
也是小姑娘,也知道漂亮的,當然會注意這些。
他已經看見的手臂,見上面確實白皙,沒有疤痕,這才放下的袖子來。
只是臉,依然沉,難看得。
為的膽大,為的不顧自安全,為沒有照顧好自己。
逢夕等了好久,都沒等見他再度開口。他只挑了個電影出來放著,視線落在屏幕上,始終不語。
氣低得人要不上氣來。
氛圍也悶得嚇人,快要干所有氧氣,人窒息在這個空間之中。
回來這樣久,與他重逢這樣久,從未遇到過這樣的境。
拉了拉他的袖子,傾趴了過去,“宋卿時,你說說話好不好?”
“說什麼?”他淡淡問了聲,頓了兩秒,又啟,“你知道我從前將‘逢夕’養得有多好麼?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甚至于,用在你上的東西都要經過我眼,我才會讓他們送去給你用。皮哪里過敏、哪里不舒服,都是立即人來看,來醫,來治。上無一不是被心養著的,也無一不好。”
當年多在意手腕上那個疤痕?因為劃得很深,所以后續再怎麼心養,也還是留下了痕跡,而那個腕表,一戴就是幾年,都戴了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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