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是連一張多余的紙片都無。
一共就這麼點東西, 被他找了三次。里里外外,詳詳盡盡。
他將照片起, 不得不相信,等了近一年,確實只等來這張照片的事實。
甚至, 連多余的字都沒有。
他要一個“訊息”,真就只給了一個“訊息”。
吝嗇到多出一厘都無。
他心里對于的心狠的認知再次刷新。
在長久的等待過后,重重的期, 最終只換來輕輕的放下。
那種無力像棉花一樣把他團團圍住。
他凝著這張照片,試圖從這個僅有的訊息中讀出更多消息。
怎麼會拍一只兔子?這是什麼兔子?對來說很重要嗎?還是只是路過,隨手一拍?
最后一點,他覺得可能很大。現在的他好像已經適應自己的卑微地位,就算只是隨手一拍、寄過來敷衍一下與他的承諾, 也不是不可能。
最終, 他將信封和照片都拍給柏助。
一是查查寄信來的地址,看看在不在那里, 二是查查這只兔子是什麼兔子。
雖然他在離開的時候承諾過不找,可是那時候他也不知道接近一年的時間他只能等到一張照片。
想過會狠心, 但不曾想過會這麼狠。
等待的覺,每一日都太過煎熬。這次等到了一張照片,下次還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還不知道是不是又只有一張照片。
所以他索決定食言,讓人去看看。
就算不讓他去,至,他也想確定一下的安好。
發完信息以后,他看著信封上面的地址,微有些沉默。已經跑去加拿大了嗎?
為了不想見他們,躲得這麼遠?
怪不得他在申城那一塊找不到,原來早就跑走,而且還跑去了這麼遠的地方。
任由他把那幾座城市翻出花來,也不可能找得到。
是他想得太天真了,還以為……還會留在國,只是不想待在北城。
他讓柏助親自去一趟,柏助回了他信息,又問他需不需要帶什麼過去,或者帶什麼回來。
沉半晌。
宋卿時回:【不用。看見的話,拍張的照片回來就行。】
他就是想,看看的近況。
快要一年了。
他們從相識開始,還不曾分開過這麼長時間。
一共八年,分開了近八分之一。
太長了,阿夭。
真的很漫長。
起初他很不適應,出差回來時,時常坐在后座出神。很想看見,卻又不能再像以往一樣,一回來就能去找,第一眼就能看見。
好幾個夜里,睡不著時會去的房間坐一會,想一想這個時候正在做什麼,不知道睡了沒有。
他和柳秋秋他們生日時,都會小聚,而他往往試圖過人群,描摹出的形。有時候酒勁上頭,描摹功,但是只要有個人過來與他說話,那道形就又不見了。如此往復,他也不知道他到底為什麼要這樣折磨自己。可能只是想借著酒,在以往都會在的、悉的熱鬧場合,看一看。
這一次,如果柏助能在這個地址找到,他就能得到一張近況的照片。不用再通過幻想去構造,也不用借著酒和記憶去描摹。
的頭發應該長得更長了,不知道有沒有剪。
在外面闖,也不知道曬黑了沒有,平時有沒有跟宋詩諳一樣注意防曬。皮比較,要是曬得猛一點又沒防護的話,很容易曬傷。
怎麼就能做到一聲消息都沒有?也不知道帶的錢還夠不夠花。
哪怕,不夠花的時候給他傳來聲消息,愿意讓他打過去,他也不愿意在外面節省用度。
-
柏助當然是見不到人的。
等他找去信封上的地址時,那里早已人去樓空。
可惜他滿載著希洋而來,最終也只能空手而歸。
逢夕在將信寄出去以后,就離開了那個地址。
背上行囊,去往下一個地方。
前段時間,小尼帶著去了一趟加拿大境的雨林。
他們沒敢進深,只在外面一圈走走。小尼也帶了相機,在看見小時就拉一起過去拍。
這里當然不是什麼有趣的地方,乏味索然,但是這里有它存在的另外意義。
這個雨林是世界上最后一塊保存完好的溫帶遠古森林,這里面有著富的生命種。
小尼很喜歡這些,他帶著一點點地往里探索。
溫帶雨林的生種類,雖然會比熱帶雨林的,但是這里也有不令人驚奇的。
比如就自己拍到了一張白靴兔。
這里面的生都是平時見不到的,跟著小尼走,聽著他的講解與介紹,逢夕的興趣也漸漸被勾起。
回程途中,小尼有些無奈地聳肩:“但是,親的,你知道的,木材采伐太嚴重了,各種開采,各種破壞,這個漂亮的地方,并不知道它還能存在多久。我太它們了,但我只能通過我的相機,盡量留住一些它們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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