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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明當暴君》 第34章 工商局和商社(第一更)

這件事影響極大,甚至坊間有傳聞,朝廷很可能會廢掉剛剛頒布的銀鈔購令。

接下來兩天,這個傳聞在北京城到傳播。

一時間,去銀行兌換銀鈔的人倒是越來越了。

這就是崇禎要殺李啟賢的原因。

現在一大堆的人不想銀鈔普及,銀鈔的出現,會損害許多人的利益,例如錢莊。

那些錢莊背后都是有錢的富豪,他們多與朝堂員有千萬縷的聯系。

可以說銀行出現的那一刻,就面臨了無數的敵人。

它在弱小中慢慢長了一年,終于長出了形狀,有了效,自然就刺痛了許多人。

那些人除之而后快。

這個節骨眼上,李啟賢這件事,如果不嚴厲理,后果不堪設想。

兩天后,大明日報的頭條就添油加醋刊載了這件事的始末。

砸雅蘭堂的兇手是當朝通政司使李若星的兒子李啟賢。

判決結果也出來了,斬首示眾。

二月二十三日,李啟賢就被押到法場,脖子上來了一刀,人頭落地。

死之前,李啟賢腸子都悔青了。

如果在他給一次機會,他絕對不會再去得罪雅蘭堂了。

與李啟賢一同的他的表弟,也投監獄,眾生監

還沒完,因為李啟賢這件事,李若星被罷抄家。

這件事立刻在京師引起了極大的轟

通政司使被罷免,可見這件事是有多麼嚴重,也看出了朝廷的決心。

這件事至警告了所有員一件事:管好你們那些從小就生慣養的小兔崽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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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這件事,所有員都了驚弓之鳥,那是連夜給自己的兒子們上教育輔導課。

據說某個員的兒子想出去浪、喝喝酒,結果前腳剛踏出門,后腳就被拖回去,一頓毒打,打得連親媽都不認識了。

親爹還苦口婆心道:孩子,爹都是為了咱們全家好啊

幾天之后,銀行門口的人慢慢開始恢復。

銀行的事算是暫時穩定下來了。

但是崇禎卻并沒有掉以輕心,因為銀行依然脆弱,銀鈔現在還只是局限在順天府,這大明朝,還有一大堆的人希銀行立刻就關門。

這一段時間,朝廷的大臣們又忙起來了。

這一次是真的忙事,而且是正事。

例如徐啟手底下就扎堆了各種事,什麼水泥廠的擴大和增量,人員的招募。

皇帝說了,北京制造局的民工一律不準用服役的形式來拉人。

什麼服役

古代是有徭役的,徭役就是老百姓免費給府或者朝廷干活。

例如知縣衙門的門壞了,就找人來修,修是不準收錢的,并且是義務。

例如知縣大老爺要出一趟門,需要有人來抬轎子,抬轎子的人就是差役,這個差役其實是普通老百姓,是有義務來抬轎子的,沒有工資。

再例如朝廷要修水渠,要挖掘大運河,都是征集民夫,民夫有義務履行徭役。

所以說,在古代,一旦大興土木,必然會引起勞民傷財,大家沒時間種地了,都來給貴族老爺們干免費勞力了。

楊廣雖然也得罪了門閥,但死的本原因還是步子太大,搞得底層老百姓也沒有活路了。

崇禎現在要搞那麼多事,又是修路,又是挖水渠,又是建水泥廠。

若是按照古代的搞法,征集民夫,施行徭役,自然是省錢,不必給工錢,但這不是長久之道。

長久之道就是算好本,給工錢。

崇禎都給北京制造廠訂好規矩了,所有的工人,每個月一兩銀子,不準不給。

這不是徭役,這是找來干活開工錢的。

最近徐啟就在籌劃這些事。

過了兩天,崇禎的建議又來了。

現在工事如此之多,不能所有民工都通局來找。

通局的職責是規劃、統籌和確保水泥路修建起來。

崇禎大筆一揮,立了一個工商局。

這個工商局是做什麼的呢

是一個職能部門,專門監管民間商社的。

崇禎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又一道新的政策出臺了。

與這個工商局有關。

普通老百姓可以到工商局登記注冊商社。

這大明朝也出現了新詞語了,“登記”、“注冊”,大家最開始還陌生,不過很快也就理解了。

什麼是商社

就是能在工商局登記蓋章過的私人組織。

登記商社的門檻不高,只需要1兩銀子就可以。

有朝廷蓋章的合法商社,就可以參見通局的商社招標。

凡是通局選中的商社,就可以參見到水泥路的修建中,通局會給商社做工錢的統一結算。

招標是有門檻的,下面必須有正常勞力男子至100人。

這事一出來后,立刻登基到大明日報上,引起了極大的轟

為什麼會引起極大轟

上面已經說了,古代是施行徭役的,老百姓有義務做免費勞力。

但現在這個在工商局注冊后參見招標功的,卻不是免費勞力,而是有工錢可以拿的。

這對于大明普通老百姓來說,是一種全新的認知沖擊。

古代游手好閑的人其實多的,尤其是北京,一百多萬人口的大都城,產業鏈都很單一,許多人都沒有工作。

史料中也不關于北京城到是乞丐的記載,別不信,明末的民生本已經很糟糕。

許多人沒有飯吃就干什麼呢

進宮當太監,明末的背景很流行這一套。

天啟朝的時候,宮里的太監有好幾萬人,穿越者崇禎在穿越過來的第一年,就對皇宮進行大清掃,掃出去了六萬多太監,全部安排到皇家莊園和北京制造局去做工人。

這就是將勞力合理利用。

那麼現在朝廷要在順天府大舉興建水泥路,自然是需要勞力的。

工商局的這一道政策在北京城引起了很大的熱議。

工商局的老大崇禎都任命好了,就讓剛剛從蒙古回來的陳新甲來擔任。

這件事是好事,崇禎也認為是好事。

可他趁著閑余的時間出宮一打聽,商社的口碑倒是不怎麼好。

原因無他,大明朝的生意人,那都是自由自在的,比草原上的野馬還浪,想做生意就做生意,人家本就不需要跑到工商局去注冊。

再說了,大家以前做生意就是把東西低價拿到手,高價賣出去,賺差價,可從來沒有接過朝廷的生意。

這種由民間商人招募民夫,來為朝廷干活的,從來沒有過。

大家當然也懶得去做這些。

皇帝這麼搞,朝廷的大臣們也覺得不切實際。

可崇禎不覺得啊,這種外包商的模式,是一種很好的模式,通過依附國企,來發展出許多小商社,從而確立出商社這種新模式,為以后的商業社會打基礎。

商社就和后世的公司一樣。

針對這個現象,崇禎倒是也想到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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