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我是我朋友的人
悉的冷香讓蘇皖驚訝的回了頭,卻隻看見一道拔的背影拐角。
“我真是魔怔了,厲時航怎麽會出現在這裏?”
蘇皖自嘲的笑了笑,回頭繼續朝菲亞的房間走去。
與此同時。
像是心有所一樣。
剛剛拐角的厲時航,突然退了回來。
看著空的走廊覷起了眉,剛要上去查看一下,胳膊就被人給拽住。
“厲總,這次不能再逃避了,你都吐了。”
付川以為人又要躲走,手拽的死死的,滿臉的苦頭婆心。
厲時航臉黑了黑:“跟吐是一回事麽?”
“這是前兆,什麽前兆?給出的預警那就前兆。”
付川指了指手裏的檢查單:“醫生都說了,您再這麽不知節製的工作下去,遲早得跟癌牽扯上,您要是不聽勸,那我隻能跟老爺子匯報了。”
說完,就梗著脖子一臉‘沒商量’的表。
厲時航斜睨著眼看他:“你是我的人還是老爺子的人?”
這題他會啊!
付川咧開出兩排潔白的牙齒,自信又驕傲的說道:“我是我朋友的人。”
厲時航:“...”
人生第一次知道什麽禍從口出!
就不該多這個!
——
蘇皖來到休息室的時候,兩小隻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醒了過來,正乖巧的坐在沙發上看書。
菲亞大概是累壞了,睡的很香,偶爾還有輕微的鼾聲。
“媽咪,是太醒了嗎?”
蘇言安見蘇皖過來,神沒有異常,就知道蘇華銀已經沒事了,可還是想要從蘇皖口裏聽到準確的消息。
“恩,跟媽咪過去吧。”
蘇皖點了點頭。
出雙手,一左一右的牽著兩小隻去了蘇華銀的病房。
雖然剛從昏迷中醒來,蘇華銀心裏記掛著兩小隻,所以神狀態看起來很不錯,這會兒聽見靜,就轉過頭來、
蒼白的臉上浮出濃濃的笑意,眼睛都瞇了:“喜寶言寶快過來,讓太看看,是瘦了是胖了?”
聽見這話,兩小隻趕跑到床邊。
一人握著蘇華銀的一隻手,覆在自己白萌的小臉上,依賴的蹭了蹭。
“太,人家長胖拉。”
說著,又用蘇華銀的手推了推胖乎乎的臉蛋兒。
蘇華銀笑瞇瞇的點頭,放心下來:“恩,是胖了。”
接著又轉頭朝蘇言安看去,笑意有些僵住:“言寶怎麽瘦了這麽多?”
原本就沒幾兩,現在小下更尖了些,雖然是自己帶大的孩子,可現在再看卻總著一異樣的悉。
“沒發現,言寶的變化嗎?”
蘇言安彎了彎,站直了小板兒。
蘇華銀聽見這話,才回過神來,上下打量了下,才猛的反應過來,向來隻坐椅的小家夥,居然能站起來了?
剛才,他是跑過來的...
“言寶,你的?”
蘇言安重重的點了點頭。
回國之前,他答應歐叔叔願意治療之後,就跟著他一起回了研究所,好轉了就直接飛回了國,跟太,是沒有見過麵的。
所以,一直不知道他已經能站起來了。
“太,媽咪給喜寶找到了製白櫻的藥,現在言寶也能跟平常人一樣走路跑步了。”
蘇華銀聽著眼眶瞬間就紅了起來,連連說好。
言寶的,一直以來都是最大的心病。
蘇皖擔心太過激,趕勸道:“別擔心,我一定會想辦法治好言寶的。”
“那就好,那就好...”
蘇華銀激的重複著這幾個字,手的攥著兩小隻的手,生怕一鬆手,就再也握不住了。
兩小隻對太也是足夠的耐心,像他們小時候被太哄一樣,溫聲細語的,一時之間讓整個病房的氣氛溫馨的不得了。
直到蘇華銀臉上逐漸出疲倦,蘇言安跟蘇喜樂才從床邊移開。
等到蘇皖將兩小隻帶走的時候,病床上的蘇華銀像是突然想起了什麽。
“言寶。”
“太?”
蘇言安回頭有些不解的看。
可就是這樣微微覷眉,抿著薄的小模樣,讓蘇華銀猛的瞪大了眼,甚至忘記了自己打算要開口問的話。
總算明白了那異樣的悉出自哪兒了。
這神態,五,就連量...
怎麽都像極了當年的臭小子?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