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軒因為心不好,一連喝了幾杯,已經開始有微醺的跡象了。
見他又要點酒,任廣連忙攔住。
“別喝了,再喝你就醉了。”
因為任毅年輕創業的時候,為了應酬,經常喝的醉醺醺的回家。
有一次還因為喝多了和母親起衝突,導致最後差點離婚,所以任廣平時雖然也會小酌,但並不喜歡醉酒。
小酌怡,醉酒傷又傷心。
杜文軒揮開任廣。
“別管我,我心不好,今天就想一醉方休。”
喝醉了,心裏能舒服一點。
任廣有些恨鐵不鋼。
“喝酒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再說,為了一個顧桃之,你至於嗎?你這麽優秀的男人,又是企業家,又是大作家,還是作協領導,要才有才,要貌有貌,還擔心沒有人喜歡你?”
杜文軒大聲,“你懂什麽?喜歡我的人再多,們也都不是顧桃之。”
任廣翻了個白眼,“顧桃之究竟哪好啊?你們一個兩個都這樣?不就是長得漂亮點嗎?”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靈魂萬裏挑一,你沒看過寫的小說,不了解一個中有壑,腹中又乾坤,眼中有溫的人,有多吸引人,你不懂,就算長得普普通通,甚至是個無鹽,我也會喜歡。”
他杜文軒才不是以貌取人的狼。
任廣被杜文軒的話,說的愣住了。
第一次聽見一個男人這樣評價一個人。
以往,都是臉蛋啊,材啊,妝容啊,是魅型,還是清純白花型。
回神後,任廣眼底突然亮了一下。
好希有一天,也能有一個男人這樣評價,而不是隻盯著的臉蛋,口和大。
“那顧桃之怎麽為這樣的人的啊?”
杜文軒想了想,“讀書吧,本就是中文專業的,畢業後也從未停止過讀書,看過的書比我還多,摞起來一個房間都放不下,我喜歡和聊天,有很多讀書筆記,我都看過,見解不但獨到,還很有趣,的,不僅僅勝在臉蛋,算是腹有詩書氣自華吧!”
讀書?
這是任廣從未接過的生活。
在他們這些富家千金的概念裏,讀書的概念就是去國外留學。
一般就是兩種。
家族看你有商業頭腦,就去讀商學,回來或繼承家業,或進自家企業,給家族助力。
沒有這方麵天賦的,那就去學千金名流的際學,花、泡茶、騎馬、高爾夫、際舞之類的。
這樣在家族聯姻的時候,也會有一定優勢。
不但能為娘家助力,婚後也能靠著自己的能力在一眾富太太的圈子裏混的如魚得水,為老公在前線拓展人脈。
至於那些文縐縐的東西,對們的未來沒有毫幫助,從來不在們的計劃範圍之。
可在杜文軒裏,讀書聽上去卻有那麽多好。
“走,我送你回去。”
任廣將杜文軒扶起來,兩人搖搖晃晃的往門口走。
走到車門旁邊的時候,任廣從杜文軒口袋裏掏出車鑰匙,剛打開後坐門,杜文軒就站不住了。
他喝的不是朗姆就是自由古,後勁十足。
剛剛還是微醺,現在酒勁上來,自然不控製。
一下就把任廣撲到在賓利的後座上,任廣瞪大了眼睛,剛要出聲,杜文軒的就直接覆了上來。
兩人親個正著。
“唔……你!”
任廣用力將人推開。
“對、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但別、別推開我,給我個擁抱好嗎?”
杜文軒的聲音帶著低啞,語氣中滿是祈求。
任廣心了,原先推拒的手,逐漸改為纏上男人的脖子。
“那……那就抱一下哦!”
“謝、謝謝!”
即便在醉酒的狀態下,杜文軒依舊保持著他的禮貌。
任廣眨了眨眼,突然覺得,這個杜文軒比沈墨丞簡直好太多。
顧桃之是不是有病?
放著這麽癡心又溫暖紳士的男人不要,嫁給沈墨丞那種又變態又冷的冰山男?
就不怕自己被凍死?
不過想想,自己又有什麽資格吐槽人家顧桃之?
自己以前不是也喜歡沈墨丞嗎?
還喜歡到差點非他不嫁那種。
呸呸呸……
現在一想,真是晦氣!
和沈墨丞相比,杜文軒又有才華,又溫,三觀簡直正的不行,最重要的是,懷抱還這麽溫暖……
唔……
抱著很舒服。
任廣不止不覺紅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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