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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襲1988》 第1913章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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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林和妻子開誠布公的談了一次話。

  他把自己收到幽靈信的事說了一遍。

  這樣的信件,王林以前也收到過。

  不過那是有人敲詐勒索他。

  很明顯,這一次的況不同了。

  這個幕後之人,連著一個多月了,每周給王林還和李文秀寄一些這樣那樣的信件,其險惡用心,昭然若揭!他不僅想要破壞王林的家庭,還想整垮王林的企業。

  王林對李文秀說道:「我知道你是個聰明人,但你有什麼事,你不應該瞞著我,而應該和我說清楚。現在我們有了共同的敵人。這個敵人在暗,他到底是誰,想做什麼?我們都不知道。但有一點很明確,他就是不想讓我們好過。」

  李文秀微弱的嗯了一聲:「我知道。」

  王林道:「所以呢,在這個時候,我們更應該團結一心,槍口一致對外。你說是不是?」

  李文秀說道:「對不起,王林,我也不是有意瞞你的。現在你既然知道了,我把以前的信件都給你看看吧!」

  王林擺了擺手:「不必看了,我已經知道了。」

  李文秀道:「王林,我是擔心我說出來以後,我們之間的信任系,就會被破壞殆盡。我怕以後再也不會相信你,你也不會再相信我了。那我們以後還怎麼過日子?」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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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林輕妻子潔白的俏臉,溫聲說道:「你這麼想,說明你心裡還是疑心我在外面有人。是不是?」

  李文秀趴在他的肩膀上,不說話。

  王林心裡黯然一嘆。

  李文秀在他耳邊喃喃的說道:「對不起,王林。我是不是很傻?」

  王林道:「你不是傻,你只是關心則。你太這個家,所以你才這麼做的。」

  李文秀問道:「王林,你跟我說句實話,你在外面,到底有沒有人?有多人?」

  王林沉著的道:「你又犯傻了不是?」

  李文秀道:「王林,我沒有別的意思,我只是擔心你和公司。有人在整你,而這個事,很可能為他們攻擊你的最大武。」

  王林道:「我不怕。」

  李文秀道:「可是我害怕!王林,你知道嗎?你在我心目中,不僅是我的男人,不僅是我兒的父親。你還是神一般的男人,你也是我最崇拜的偶像!我不能容忍別人中傷你、詆毀你。我不想你到傷害。」

  王林道:「不管這個人是誰,也不過是躲在暗施放冷箭的小人而已!我們不必害怕。」

  李文秀道:「我有個請求,你一定要答應。我們離婚吧!假離婚!只扯離婚證,我們還是生活在一起。」

  王林不解的問道:「你到底在想什麼?這種話,你也說得出來?你的大學文憑雖然是自考得來的,那好歹也是個大學文憑!你能不能說點靠譜的話?」 (5,0);

  李文秀道:「王林,我是認真的。我們離了婚,別人再想用重婚這條罪名來抓你,就不能夠了!其實我們並沒有損失,就是辦一個離婚證而已。世界上多,沒有結婚證,不也照樣在一起過日子嗎?」

  不管怎麼說,王林只是不答應,覺得這種做法極其荒唐。

  李文秀拉著他的手,說道:「王林,一直以來,我對你都是百依百順,你說什麼,我都不會唱反調。但這一次,你一定要聽我的。好不好?我們只是辦個證,我還是你的人,我們還是住在一起。」

  王林蹙著眉頭不說話。

  其實,他何嘗不知道,李文秀這個建議,其實是最好的?

  沒有了結婚證的約束,王林就更安全。

  王林自己的事,他比誰都清楚。

  如果真的曝,那引起的社會反響將有多大?

  王林連想都不敢去想。

  可是,他又無法接離婚這一決定。

  婚姻實質上是倫理關係,是有法定意義的倫理的

  擁有婚姻,是完整人生的髓。

  不管是做為一個妻子,還是人,抑或是人,李文秀都是夠格的。

  王林找不到任何理由和離婚。

  「文秀,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王林沉著的說道,「你只知道如果我在外面有人,我不離婚的話,會影響到我的名譽。可是你想過沒有?我們離婚這件事,如果被曝出去呢?一樣也會影響到我的名譽。」 (5,0);

  李文秀道:「王林,我們離婚,只是影響你的名譽。我們不離婚,別人就能說你是在犯重婚的罪!」

  王林一臉的震驚:「好奇怪!你怎麼就一口咬定,我在外面有人?」

  李文秀抿,撇過頭去:「反正我就是知道!」

  王林道:「你是相信別人給你的那些信?是不是?你寧願相信那個壞人,你也不相信我?」

  李文秀不說話。

  有些話,說不出口。

  一旦說出來,兩人的關係,又是另一番景象了。

  王林大手一揮,說道:「離婚的事,你想也別想了!」

  說完,他便出門而去。

  李文秀怔怔的出了一會兒神。

  第二天,李文秀一個人來到了民政局。

  怕被人認出來,特意來到另一個區的民政局諮詢。

  李文秀問工作人員:「同志,請問一下,一個人能辦理離婚手續嗎?」

  工作人員搖了搖頭:「那怎麼可以呢?你們結婚時是兩個人一起來的,那離婚也必須是兩個人一起。如果一個人可以隨便離婚,那不是要套了嗎?」

  李文秀問道:「如果另一方不同意離婚,一方又堅持要離婚呢?難道就沒有辦法了嗎?」

  工作人員道:「是什麼原因離婚?家暴?還是男方出軌?如果無法協商導致無法雙方前來辦理離婚的,其中一方可以帶上相關資料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訴訟離婚不需要雙方同時前往,可以由一方發起另一方再前往辦理手續。」 (5,0);

  李文秀失的道:「那就是說,還得雙方都同意才能離婚?」

  工作人員道:「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李文秀又問:「什麼況下,可以宣判離婚呢?」

  工作人員道:「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待、棄家庭員;有賭博等惡習屢教不改;因不和分居滿二年;其他導致夫妻破裂的形。或者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你們是因為什麼要離婚呢?」

  李文秀道:「沒有因為什麼,我就是想和他離婚了。不知道能不能行?」

  工作人員無語的道:「這怎麼能行?你當婚姻是兒戲嗎?說結就結,說離就離?小孩子過家家啊?」

  李文秀說一聲謝謝,起離開。

  卻不知道,已經被人認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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