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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襲1988》 第七十五章 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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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林來到新華書店,想買幾本設計方面的書看看,結果找了一圈,也沒有看到合適的。思兔

  他來到中外小說區,挑了幾本小說,以後出門在外時看,在外跑的時間太長,報紙志雜滿足不了他的神需求。

  書店人山人海,原來有個作家在簽名售書。

  80年代的作家,地位崇高,很文藝青年喜生尤甚。

  王林打聽了一下,並不認識這個作家,也沒聽說過此人的書,興趣缺缺。

  他找了個角落,靠窗戶邊席地而坐,捧了本小說看。

  因為是周日,來書店看免費書的人很多,有些小孩子吵吵嚷嚷的,再加上那邊簽名售書,人聲鼎沸,好不熱鬧。

  王林喜歡鬧中取靜,越是這種嘈雜的環境,他看書反而越迷。

  「哎,王林同志!」一個聲音傳來。

  「沈雪!」王林沒想到,再次和相遇在這書店裡。

  沈雪走過來,俏麗的一笑,出手來。

  王林站起來,和握了握:「你巡演結束了?」

  沈雪道:「嗯,七號就回來了。我告訴我,你來過我家。」

  「你腳傷沒復發吧?」

  「沒有。謝謝你的關心。沒想到啊,我特意去申紡廠找你,都沒有見到你,反而在這裡邂逅你兩次了。」沈雪出兩手指頭,笑著晃了晃。 (5,0);

  王林怔道:「你去廠里找過我?」

  沈雪嗯了一聲:「我出去巡演之前,去申紡廠找過你一次,我是想把紅樓夢還給你的,結果你們廠的門衛告訴我說,你請了長假,這一向都不在廠里做事。我連廠門都沒進,就吃了閉門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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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林哦了一聲,對之前的事,不由得釋懷了,笑道:「一本書而已,你留著看得了,我再買一本就是。」

  沈雪道:「我看過一遍了。你不必再買,書就是用來看的,沒必要重複浪費錢。你有空的話,去我家吧?我把書還給你。」

  「好啊!」王林笑道,「我太有空了!」

  沈雪微微一笑,說道:「我這次去京里演出,你猜我見到誰了?」

  「誰啊?」

  「林黛玉!」

  「你是說,林黛玉的扮演者柳絮吧?」

  「柳絮?不對吧?真名陳曉旭。跟我們差不多年紀。」

  王林笑道:「14歲時,寫過一首詩,詩名《我是一朵柳絮》。林黛玉也詠過柳絮。所以我就親切的稱呼為柳絮。」

  沈雪好奇的問道:「林黛玉詠的柳絮詩我是知道的。陳曉旭寫的柳絮詩?什麼樣的詩?」

  王林清清嗓子,緩緩朗誦道:「我是一朵柳絮,長大在麗的春天裡,因為父母過早將我棄,我便和春風結了知己。我是一朵柳絮,生來無憂又無慮;我的爸爸是廣闊的天空,我的媽媽是無垠的大地。我是一朵柳絮,不要問我的家在哪裡,願春風把我吹送到天涯海角,我要給大海的角落帶去春的消息。」 (5,0);

  語言樸素無華,但又詩橫溢。

  「好有才子!」沈雪道,「本人比電視上還麗!你怎麼知道這首小詩的?」

  「呵呵,無意中看到的,不記得哪裡報導過了。」王林道,「你怎麼見到的?」

  「在京里工作,我們團里正好和他們一起匯演,就這麼認識了。」

  「哎呀,太巧了吧?你要到的簽名沒有?」

  「當然要到了啊!我還和合了影!我也是的影迷呢!說來巧了,我出差時,把你的紅樓夢帶在邊看,正好請在書上簽了字。」

  「那這書你就自己留著好了。多有紀念意義啊!」

  「沒事,我要了好幾個簽名呢!這個簽名,算是我幫你討來的好了。」

  「那我要謝謝你了。」

  「別客氣。」

  兩人各自選了幾本書,王林搶著付了錢,和一起出來。

  「去我家吧?」沈雪道,「你請我看書,我請你吃飯。」

  「哈哈,好啊!沈雪同志,我很真誠的邀請你,以後你要買書的話,一定要約我一起來買。不是我多麼喜歡逛新華書店,而是我很想蹭你家的飯!」

  沈雪嫣然一笑:「你可真會逗人開心!我每個周日,都會來新華書店逛逛的。不過,我做的飯菜不值這麼多錢,算起來你是虧本的。」 (5,0);

  這等於是在間接的約王林了。

  王林道:「我們之間是革命友誼,不能用金錢來衡量,那太俗氣了。」

  沈雪抿笑笑。

  兩人各自騎著自行車,來到沈雪家。

  「你呢?又串門去了?」王林一進門,沒見著老人家。

  「去我姑家了,在蘇州鄉下呢!每年都會去住一段時間。」

  「那你一個人住啊?」

  「嗯。你坐會,我去淘米做飯。」

  「一起吧,我坐著也無聊。」

  「好啊!」沈雪也沒有拒絕他,俏麗的笑道,「你這雙手,還真是多專多能,既修得了機,也彈得了鋼琴,還會做飯菜!」

  王林道:「我會的事可多了。其實我最喜歡的樂是二胡。一曲肝腸斷,天涯何覓知音!」

  沈雪淘了米放在鍋里,說道:「你知道嗎?林黛玉都結婚了。」

  陳曉旭飾演的林黛玉,實在太過深人心,沈雪都是以林黛玉來稱呼

  而王林呢,更喜歡稱呼陳曉旭為柳絮。

  「嗯,是個多愁善的人,自然富些。參演紅樓夢劇組的時候,才18歲,那時就有男朋友了。也是男朋友鼓勵參演紅樓夢的。演完這部戲,他倆就結婚了。」 (5,0);

  「你知道多事的啊?」

  「呵呵,是我偶像嘛!」

  吃完飯,兩人一邊看書一邊聊天,時間過得很快。

  天漸暗。

  沈雪起打開了燈。

  王林看看時間還早,邀請沈雪出去玩。

  「玩什麼呢?」沈雪問。

  「看電影?逛公園?逛商場?溜旱冰?你選。」

  沈雪害的笑道:「這都是才做的事啊!」

  王林無奈的攤開雙手:「朋友之間就不能逛街了?那我們剛才還一起逛書店了呢!」

  沈雪抿笑道:「逛街吧?好不好?我正想去買點化妝品。這次外出演出,我看到京里演員用的化妝品特別好,我也想買一套用用。」

  王林當然是無可無不可,陪著來到南京路。

  南京路已經放寬了夜市限制,晚上七、八點以後,也燈火輝煌,行人如織。

  然而,逛完幾家百貨商場,沈雪也沒能找到自己想要的那套化妝品。

  「什麼品牌的?」王林問

  「好像什麼寶蓮。我們演出都要化妝,那種寶蓮,塗在臉上很艷麗,閃閃發亮,但又不傷皮。」

  「這是外國品牌,還沒有進我們大陸呢!你看到的是別人從港澳那邊帶過來的吧?」 (5,0);

  「我忘記問了,可能是的吧。那算了吧,我還是買國產的。」

  選了眉筆、口紅和胭脂,又選了一盒謝馥春鴨蛋香、一瓶百雀羚雪花膏。

  每樣東西都不貴,不過一塊錢到兩塊錢。

  但買的樣數多了,放在一起也值有二、三十塊錢了。

  又喜歡看書買書,每個月的工資,還真的不夠花呢!

  結算的時候,王林搶著幫幫了款。

  「怎麼又讓你破費呢?」沈雪道,「我都不好意思了。」

  王林道:「一個男人在你邊,卻不幫你付錢,別人會誤會的。」

  「這能誤會什麼?」沈雪問。

  「一是誤會我們是夫妻,我是個妻管嚴,錢財都歸老婆管,所以都是你付款。二呢,誤會我倆是,我是個小鬼,陪朋友出來逛街,連錢都捨不得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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