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0);
下午,方卓然來吃飯時,告訴林麥,他已經請好了建築師,明天中午過來檢測房屋。
「你還真的請了專業人士呀?」林麥道:「明天我要回鄉下拖玉米來賣,中午不一定趕得回來。」
方卓然溫地笑了笑:「沒事,我帶建築師去檢測房屋,回頭把結果告訴你。」
他低頭吃了兩口飯,又問:「明天什麼時候,我有東西要讓你帶去給爺爺。」
「六點鐘的火車吧。」
吃完晚飯,林麥見方卓然不像平日吃完晚飯就走,問:「怎麼還不回家?」
方卓然道:「我想陪著你去江漢路賣服。」
林麥十分意外:「你怎麼突然有這個念頭?」
「因為,我不希你有危險時我不在邊。」
林麥扔下他,下了樓,審問周彩雲和李明:「老實代,是誰告訴方教授我發生過危險的?」 (5,0);
「我!」周彩雲白一眼,「怎麼?你想為這事收拾我?「
林麥頓時泄了氣,還真不能收拾,「你怎麼什麼事都跟方教授說?」
周彩雲理直氣壯道:「你遇到了危險,我為什麼不能跟他說?他是你男朋友,有責任保護你!」
林麥被懟得啞口無言。
有方卓然陪著去江漢路擺攤,林麥就沒帶著李明一起去了。
到了江漢路,林麥剛準備擺攤,方卓然就拉了拉,示意往對面看。
林麥抬頭看了過去,只見對面也有一家賣舊貨翻新服裝的攤位。
幾個混混模樣的人正惡聲惡氣地驅趕他們。
方卓然道:「這裡今晚恐怕不能擺攤了。」
「能的。」林麥認得那幾個小混混,他們都是陳封的小弟。
也明白陳封的小弟驅趕那個舊貨服裝攤的用意,是怕他們搶了自己的生意。 (5,0);
這個年代的馬路並不寬,哪怕繁華的江漢路也就並列四條馬路。
那個舊貨服裝攤雖然和林麥的攤位隔著馬路,其實距離是很近的,因此影響很大。
林麥解釋道:「那幾個混混趕他們走,是因為他們沒有保護費。」
方卓然並不是死讀書,讀死書的書呆子,不社會現象他還是了解的。
聽林麥這麼說,他也就放下心來。
林麥一邊擺攤,一邊不時地看對面一眼。
對面賣舊貨服裝的是一對小夫妻,他們又是跟陳封的小弟說好話,又是往他們手裡塞錢,又是塞煙,可陳封的小弟不為所,堅持要他們換個地方擺攤。
那對小夫妻無可奈何,收了攤,灰溜溜地走了。
方卓然也將對面的一切盡收眼底,疑地問林麥:「怎麼他們想保護費,那幾個混混卻不收?」
林麥半真半假道:「因為他們全都被我收買了。」 (5,0);
為了印證自己的話,在方卓然詢問的目中,去不遠的私人小賣部買了一包最貴的香菸給陳封的小弟送了過去。
那幾個小弟推讓了一番就收下了那包香菸。
林麥回到自己的攤位向方卓然得意地挑了挑眉,方卓然笑了笑,繼續擺攤。
兩人很快就擺好了攤。
一群孩子嘰嘰喳喳走了過來,圍著攤位選服,不時拿起一件服在上比畫,地問方卓然漂不漂亮。
教授大人賣服和做手一樣認真,他仔細給顧客們參謀。
他認為好看他就說好看,認為不好看,就會幫忙挑一件好看的。
做起生意來一點都不呆板,反而機靈得很。
凡是方卓然推薦的服,沒有哪個顧客不會買。
一個梳著馬尾辮的孩拿著方卓然給選的服,挑逗地問道:「帥哥,便宜一點咯!」 (5,0);
方卓然笑了笑,那一笑如百花盛開,讓人賞心悅目。
「這已經是最低價了,你如果嫌貴,」他拿起掛架上一件上,「這件便宜,你買這件吧,這件你穿在上也好看。」
馬尾辮孩把那件服也拿在手上:「這件我也買下,既然不能便宜,那我可以和你握個手嗎?」
馬尾辮孩火辣辣地看著方卓然。
方卓然剛想拒絕,林麥拿起幾件服塞在孩懷裡:「沒問題,你把這幾件服也買下,我就讓你和我男朋友握個手。」
那個孩尷尬到無地自容的地步,恨不能在地上刨個鑽進去。
把服往三車上一扔就跑了。
林麥看著孩的背影道:「我這個正牌友就在旁邊,你居然敢我的男朋友!」
方卓然聽了這話,開心地笑出了聲。
他喜歡小姑娘在乎他的樣子。 (5,0);
不遠,陳封的幾個小弟看著方卓然議論紛紛。
「那個男的是麥子的男朋友?」
「應該是吧,他們舉止那麼親。」
「唉!要是老大看到了,那多傷心!」
老大喜歡林麥,在小弟當中是個公開的。
老大如果不喜歡林麥,就不會為做那麼多。
一想到老大還沒開始就要失,小弟們集為他在心裡點蠟。
有方卓然這個帥哥在,賣服就沒有林麥什麼事了。
那些買服的婦和孩把方卓然包圍得死死的,好像他是蟻后似的。
林麥幾次三番想過去和方卓然站在一起,卻被們往外推。
不過有方卓然在,服賣得特別快,不到八點半,帶來的服就全都賣完了。
兩人收拾了東西一起回家。 (5,0);
方卓然一邊踩著三車,一邊頻頻回頭往後看。
林麥好奇地問:「你在看什麼?」
「有人跟蹤我們。」
林麥有些張地回頭。
等看清跟蹤他們的是陳封的小弟,放下心來。
知道,那幾個小弟肯定是陳封安排他們暗中保護自己的。
輕描淡寫道:「不一定是跟蹤我們吧,也許是同路。」
方卓然沒說話,但是保持著高度戒備。
一直把林麥平安送回小吃店,他這才放鬆了一些,乗末班車走了。
第二天天還沒亮,林麥就起床了。
正在樓下吃早餐,方卓然兩手提滿了東西來了。
他把那些東西往一張桌子上一放:「這些都是給爺爺買的。」
林麥一眼就看見一把電扇,額道:「你也買電扇了……」 (5,0);
方卓然不解地問:「怎麼用了個也?難道你也買了?」
「可不是!」周彩雲指了指林麥買的電扇:「你們可是想一塊了。」
林麥從廚房裡給方卓然端了早餐:「這電扇買多了怎麼辦?」
方卓然想了一下,道:「留一把在你這裡,爺爺來城裡一般都是住你家,以後夏天爺爺住你家就有電扇吹了。」
林麥點頭同意了。
【如果您喜歡本小說,希您小手分到臉書Facebook,作者激不盡。】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