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哥哥與妹妹的那些年
1.
晨熹微。
塵在空氣里浮, 鏡子里折出流。
出現在流里的,是個材高挑纖細的生。
上是一件干凈白皙的白襯衫,校服寬松,遮掩住里飽滿的脯。視線往下, 一雙手, 左手護腰, 右手拉著百褶拉鏈,行云流水的作,拉鏈拉上, 掐住極細的腰。
脊背很薄,腰線細窄,雙長而直, 踩著雙黑瑪麗珍皮鞋。皮鞋與地板撞, 發出沉悶聲響。
一步兩步。
走到書桌前。
撿起桌上的銘牌,傾瀉在銘牌上,照出三個字兒,
——霍南笙。
銘牌被扣在前襯,扣好后, 手,拿起桌上的皮筋, 正要扎頭發的時候,房門被敲響。
管家:“大小姐, 該去上學了, 再不出門, 你恐怕要遲到了。”
霍南笙來不及扎頭發, 匆忙跑出房間。
問:“早餐吃什麼?”
管家:“無糖玫瑰豆漿和三明治, 三明治里有土蛋、黃瓜和西紅柿。”
霍南笙快步下樓, 步調倉促,樓梯發出嘈雜聲響。
管家不忘提醒:“夫人在餐廳,你走路靜小點兒,要不然又得說你了。”霍南笙苦著臉:“可是快遲到了。”
話音落下,肩上的書包一輕。
出來的匆忙,只來得及把書包的一跟肩帶搭上肩,來人把那條肩帶從的肩上拿開。書包背在左肩,往左轉,沒看到人,于是又往右轉。
“——哥哥。”
旁的男人,與是截然不同的。
穿校服,他穿西裝。
包里是課本,他手上拿著的是公司文件。
現在,他一只手拿著的書包,另一只手拿著公司文件。
如果非要說有相似之,大概是,霍南笙上學的書包,不是學生能用得起的書包。
應該沒有學生會背馬仕的Herbag上學。
霍以南嗓音含笑,慢悠悠地戲謔:“又賴床?”
令霍南笙臉微微紅,說:“昨晚做卷子做太晚了。”
霍以南:“昨晚幾點睡的?”
霍南笙斟酌著,想著給他一個稍微早點兒的時間。
他好似肚子里的蛔蟲,讀懂心的想法,語氣很淡,卻又充滿著威脅:“不許撒謊騙我,說真話。”
“……兩點半。”
安靜十秒。
二人下了樓梯,在平地站定。
霍南笙心臟跳的頻率,驚慌不安。
不敢看他,耳邊,響起一聲不咸不淡的笑。
“好,我有個熱學習的好妹妹。”霍以南語調平靜,斂眸,睨向管家,“讓司機休息一下,今天我送去學校。”
霍南笙心苦不迭。
出抹笑:“哥哥,還是不麻煩你送我去了,司機送我就好。”
霍以南一個眼神掃過來:“你要送。”
霍南笙瞬間靜了下來。
轉頭,用眼神和管家爺爺求救。
管家爺爺一個微笑,視而不見,把早餐遞到手上,溫馨提醒:“大小姐,路上小心,希你今天心愉悅。”
霍南笙幽怨地瞪了他一眼。
能心愉悅嗎?
能嗎?
霍以南不喜歡霍南笙熬夜。
在霍以南看來,好好學習固然重要,但是合理安排時間,更是好學生應該掌握的基本技能。學校老師布置的作業,定然是提前為學生考慮過,能不能在規定時間里完,會不會影響學生的睡眠,從而影響第二天上學的狀態。
霍南笙拖到凌晨才寫完,顯然,霍南笙浪費了部分時間。
至于浪費在哪些地方?
霍以南都不用猜:“最近在看什麼言小說?”
霍南笙深吸一口氣,又崩盤。
有氣無力地在后排座椅,子偏向車窗,遠離邊的霍以南。
心虛道:“就……言小說,哎哥哥,這是我的私,你尊重一下我的私好不好?”
“你的私已經嚴重影響你的生活了,”霍以南好聲好氣地說,“你看看你的黑眼圈有多重,不知道的還以為你昨晚當小去了。”
“昨天白天學校育測試,上午的卷子沒時間做,放學了之后又被母親拉去上花課,其實和看小說沒關系,是我沒有把時間安排好。”
“花課?”霍以南抓到了重點,“又把你當做炫耀的工了?”
怪不得李素問喜歡帶上霍南笙,實在是霍南笙太拿得出手了。
圈子里的名媛小姐們,各個像是個花瓶,徒有其表,不管是學業還是其他方面,都是三腳貓工夫。
霍南笙不一樣,大部分的老師都是從國家隊下來的,拿過世界級別賽事金牌。馬、游泳、鋼琴、小提琴、琵琶、圍棋……是個中翹楚。
李素問和各富太太社時,總帶上霍南笙撐場面。
左一口“我家笙笙會這個”,右一個“啊那個呀,我家笙笙也會”。
霍以南無意間得知后,勒令再三,讓霍南笙不許再去參加這種七八糟的社,也不讓李素問帶去。可他在家的時間太,公司事眾多,他現在恨不得一個小時掰兩個小時用,就連睡覺都是在公司睡的,今天早上臨時回來洗了個澡,又得回公司。
就這麼湊的時間里,還出時間送霍南笙上學。
霍南笙不想惹他不開心,更不想引得他母子倆因為而生氣:“偶爾去一次也沒什麼的,我喜歡花課的。”
不待霍以南回應,連忙說,“哥哥,你別生氣了,我不去了還不行嗎?我和你保證,我也不會再熬夜了,今天起床的時候太痛苦了。”
霍以南拿從來沒辦法,聲線稍微一點兒,他骨子里的冷傲就褪得一干二凈。
他嘆了口氣:“以后要是為難你,和我打電話,知道沒?”
霍南笙脆生生應著:“知道。”
霍以南視線落在后散落的頭發上,學校規定,男生頭發不能過耳,生過肩長發必須得扎起來。每天早上,霍南笙都會扎好頭發,才出門。
他說:“皮筋給我。”
霍南笙懵了兩秒,但很誠實,出右手,手腕的皮筋,被他摘了下來。
霍以南:“轉過去,背朝著我。”
霍南笙依言照做,似是猜到了他要干什麼,撇了撇:“我都十六歲了,哥哥,我會自己扎頭發的,不需要你幫我扎。”
“嗯,長大了,很多事自己能做,不需要我做。”霍以南扎頭發的作迅速又練,顯然,他給扎過許多次頭發,他聲音里聽不出什麼緒,甚至可以約襯得上是溫的,可是霍南笙覺得他是在埋怨自己,“以后估計也不需要我了,哥哥也不重要了。”
霍南笙好氣又好笑:“哪有——”
“你借題發揮。”
霍以南也笑:“我說錯了?”
霍南笙:“當然,我不會拋棄你的,哥哥,我不是始終棄的人,我很專一的。”
保持著背對他的姿勢,玻璃經過理,室外燥熱的落室,也只剩單薄的亮,眼睫低垂著,下一片翳,眼里的緒,意味難辨。
不到十秒,一個干凈漂亮的低馬尾扎好。
馬尾剛扎好,車子就停在了學校門口,分秒不差。
學校外停了許多車,穿著校服的男,人涌。
霍南笙和霍以南告別后,快速下車。
甫一下車,就遇見了賀棣棠。
賀棣棠過來和打招呼:“早上好。”
霍南笙:“早。”
賀棣棠問:“昨天的數學卷子寫完了嗎?”
霍南笙:“寫完了,你呢?”
賀棣棠:“當然,不過選擇題最后一題答案是什麼,你還記得嗎?”
霍南笙搖頭:“待會兒去教室里對答案吧。”
兩人并肩往學校里走。
背后去,背影和諧又般配。
是一個世界里的人,是一個時代里的人,他們同齡,同頻,有著共同語言,經歷著相同的青春。
車廂昏暗。
霍以南的神幾乎與暗融為一。
沒得到他的示意,司機不敢開車,宋遠志也不敢說話。
他們察覺到了車廂驟冷的低氣。不知過了多久,宋遠志聽見霍以南問他:“宋特助,有煙嗎?”
宋遠志著急忙慌地翻找著,找出一包煙來,遞給他。
霍以南手來接,指尖到煙尾,作停下:“算了,不了。”
宋遠志收回去,撓頭,心想,他的煙,也沒那麼差吧,一包也得兩百多。
他不知道,霍以南的想法其實是:霍南笙不喜歡煙味,他晚上還打算來接放學,怕聞到車子里有煙味,不舒服。
可是狗鼻子,靈得很。
-
昨晚沒睡飽,霍南笙今天的神狀態很不好。
上課總忍不住打瞌睡,強撐著困意,直到下課鈴響,才趴在桌上補覺。
上午最后一節課是育課。
六月的,熾盛灼熱。
在場集合排隊,聽育老師訓導的時間里,烈日曝曬,不消幾分鐘,霍南笙的困意然無存。取而代之的,是揮之不去的燥熱。
天太熱了。
育老師一聲令下:“先跑兩圈場,跑完自由活。”
眾人苦不迭。
“老師,太熱了,能不能不跑啊?”
“我要中暑了。”
“老師萬一我跑一半暈過去怎麼辦?”
育老師油鹽不進:“我把你扛起來,行了,今兒個最高溫度才三十一度,一個個什麼?生慣養的,就你們這子骨,別說來臺風了,隨便刮一陣風都能把你們給刮倒。”
“哪有?老師我很強壯的行嗎?”
“我一口氣能做二十個引向上。”
“我兩百斤,龍卷風才刮得我。”
眾人涎皮賴臉。
奈何不管怎麼說,育老師都板著臉:“行了,委帶隊——賀棣棠,帶你們班同學繞場跑兩圈去。”
賀棣棠嘆了口氣:“跑吧,大伙兒。”
男排兩列,開始繞場跑。
賀棣棠速度放得很慢,說是跑,倒像是在競走。
育老師看在眼里,但也懶得說。
跑完后,自由活。
霍南笙找了個影坐下,掏出手機,開始背單詞。
邊上的同學看見,一臉習以為常的表。
生們坐在一堆,男生們則在不遠的籃球場打球。
沒一會兒,霍南笙背單詞背累了,從手機里挪開視線,抬眸往外一瞥,視線落在了籃球場上。
邊的同學在議論:“賀棣棠真的好帥。”
“好想和他談。”
“哎——霍南笙,賀棣棠是不是在追你?”有人點到的名字。
霍南笙面很淡,搖頭:“不是。”
“真的嗎?但我覺得他照顧你的。”
霍南笙:“他對每個同學都很照顧。”
“好像也是,我今天礦泉水瓶擰不開,賀棣棠還幫我擰開了。”
“我記起來有道數學題不會,賀棣棠教了我好幾遍,特有耐心。”
“那你還蠢的。”
“喂——你找打是吧!”
孩子們打鬧一片。
沒有人注意到,霍南笙悄然離開,不喜歡熱鬧的環境,繞到育館后面的竹林里,這里一片闃寂,唯有風聲嘯。
找了個安靜角落,掏出手機,背單詞背語法。
是學校里最常見的學霸,利用每時每刻的休息時間,努力學習。勤勞,刻苦。
同學們表示不理解,畢竟這學校里的學生,三分之一是要出國留學的,剩下的三分之二里,又有一大半走競賽的路,績最差的學生,也能上國的一本。
再加上,私底下有傳言,霍南笙的霍,是南霍北賀里的霍。出生就在金字塔頂端的人,績再爛都沒關系,資本主義國家的學校,能以資本家的方式學,哪怕是全球top3院校,也能花錢買學歷。
霍南笙像個怪咖,是個另類。
不在乎旁人的眼,只管自己。
因為哥哥說了,未來掌握在的手里,想過什麼樣的生活,得看為那樣的生活所付出的努力。
沒有努力,夢想是空談。
霍南笙的夢想,一直以來都很簡單也很堅定。
安靜無聲地背著單詞,直到——
人人都說,孟家的傻子嫁給了陸家的癱子,兩人天造地設,完美一對。所有人都暗暗看笑話,心驚膽戰等著那個自從出車禍后性子就變得陰晴不定、偏執成性,且手段殘忍的男人將她丟出去。結果眾人等啊等,直到某天陸夫人的馬甲被爆出來——「黑客著名大佬紅心Q。」「科研所神出鬼沒的驚世醫才。」「股市最大的操盤手。」「地下拍賣場的盟主。」……眾人:你妹,這是開掛了吧!後來,就連那個雙腿癱瘓了的陸垣衡也站起身,看著面前慌張到不知所措的女孩,抓住她的手按進懷裡,低聲笑開:「夫人……你還有多少秘密是我不知道的?」「……陸垣衡,你裝癱啊?」
【養成+甜寵】易不染這輩子怎麼也冇想到,一病不起。給他沖喜衝好的是竟然是個三歲半的小娃娃,美名其曰童養媳。聽得她奶聲奶氣的哭唧唧,“易叔叔,你不要扔我出去,不然我就要餓肚肚了!”“誰是你叔叔?”“哦,那夫君,你留下我吧,我會吃很少很少的飯,會聽你話的。”軟聲軟語的認真。隻是,易不染原打算當寵物來養,寵著寵著就養上癮了。全城覺得易家選童養媳沖喜是一場荒唐衝笑話,可養著養著,莫名就成了高調秀恩愛!
黎雅芙被外人所知的成就有兩樣,一樣是小提琴大賽金獎,另一樣是白鈞琰的未婚妻。白鈞琰對她溫柔備至,有求必應,但從來不碰她。黎雅芙清楚他不愛她,他有個白月光初戀,他曾愛那個女人愛到發狂。他醉酒之后抱著她叫著那個女人的名字。他讓她彈奏他和初戀的定情曲。他和她約會吃飯都是照著以前和那個女人的儀式來。她從不抱怨,從不反抗,一如既往乖巧溫順,別人都笑她慘,她只是不在意而已。本來一切都很平靜,直到那一天白鈞琰的白月光回來了,黎雅芙毅然決然選擇了分手。別人猜測她分手是因為那個女人回來受了刺激,其實并不是,她分手是因為那個她以為已經死掉的男人出現了。**七歲那一年,黎雅芙媽媽從外面帶回來一個小乞丐,從那之后她什麼都要分他一半,吃穿用度,媽媽的關愛,因此黎雅芙十分討厭他,哪怕他會為她洗衣做飯,哪怕他會在寒冷的冬日打小時工為她賺補課費,全身被凍爛了也不在意,可是她還是討厭他。她將他辛苦賺來的錢扔在地上,她讓他滾。后來他真的離開了,從此下落不明,她卻發瘋一樣想他。她以為他已經死了,直到那一天他再次出現在她面前。他已功成名就,再也不是當年那個小乞丐了。她本以為他會恨她,他卻對她說:“我已經不是乞丐了,我是不是可以抱你了?”**白鈞琰一直以為黎雅芙愛他入骨,離了他她就活不下去,直到那個叫江寒的男人出現……他才知道這個一向乖巧溫順的女人原來可以對他這樣狠。*火葬場是屬于白鈞琰的。*男主是江寒。*依然是一本很甜很甜的文我準備的新坑《深入誘惑》,點進我專欄就可以收藏。文案:我準備的新坑《深入誘惑》,點進我專欄就可以收藏。文案:林熙雨從十五歲開始就寄養在陸家,和陸家其他兄妹都能相處和睦,除了陸家大哥陸鈞霆。陸鈞霆作為陸氏企業掌門人,做事雷厲風行說一不二,性格腹黑陰沉琢磨不透。林熙雨和其他人一樣,見到陸鈞霆就怕。可是后來她遇到一件比見到陸鈞霆更可怕的事情。她一覺醒來發現她把陸鈞霆給睡了……
【娛樂圈+甜寵+雙向暗戀+追妻火葬場+先婚後愛+豪門】 溪南喜歡了程易十年。 大學畢業時她選擇和他告白,但是慘遭拒絕。 自此之後,一個遠赴國外,一個闖蕩娛樂圈。 五年之後,溪南成為了娛樂圈炙手可熱的女明星,程易則成為了程家最年輕的掌門人,媒體口中的商業天才。 一紙婚約,將兩個人又重新聯繫起來。 傳聞易風集團的總裁程易行事雷厲風行,為人孤傲清貴,他的緋聞幾乎為零,卻又讓無數人趨之若鶩。 但最新的報紙一出,京市所有名媛小姐都瘋了。 據報道說: 程易已經隱婚,還曾在國外找過一位很有名的珠寶設計師,訂下了一枚價值連城的鑽戒。 某日,溪南正在家裏看電視,忽然程易打電話過來讓她去書房拿一份文件。 文件就放在書桌上,溪南一下便找到了。 但同時她也發現了程易的秘密,她隨手打開了正放在柜子裏的小黑盒。 裏面裝的正是一枚鑽戒,足足有七八克拉,說是鴿子蛋也不為過。 溪南將鑽戒戴在手上試了一下,尺寸完全合適。 一瞬間,心底彷彿有什麼東西要綻開,眼底浮動著一層不易察覺的驚訝和不知所措。 1.雙向暗戀 2.雙處 3.冷厲京圈大佬vs明艷女明星。
秦婳在時家待了二十四年,才知道自己是個假千金。真千金回來,她被趕了出來。誰曾想,她被趕出來的當天居然從普通豪門假千金變成了頂級豪門真千金!不僅如此,她還多了一個未婚夫司承琛。回歸當日,他就對她說“小時候的婚姻不作數,我要退婚。”秦婳舉手贊同,“我同意!”只是她不知道為什麼前腳才提了退婚,后腳他就纏了上來。終于有一天,她忍無可忍,“司承琛,我都已經答應你的退婚了,你總纏著我干什麼?”男人突然單膝跪地,掏出一枚鴿子蛋,“婳婳,嫁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