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霍炎手里有一之前江凝編兔子時候的線殘絨,他指骨捻了一下。
兜里的手機在振。
他手出來。
顧斯珩:【等會兒賽車?】
這麼大的雨,確實再刺激不過。
【嗯。】曲霍炎回復。
漸漸下課鈴打響了,江凝合上電腦。
“帶傘沒?”聽見曲霍炎問。
江凝看了眼他,收著包,點點頭。
雖然今天出宿舍門的時候,外面是大晴天,但是江凝有每天看天氣預報的習慣,知道今天會下雨,就備了傘在書包里的。
只是沒想到雨會下這麼大。
“我沒帶怎麼辦。”曲霍炎聲腔有點可憐的意味。
“……”
跟有什麼關系。
倒不是江凝冷,而是的傘小,只躲得了一個人,而且肯定跟曲霍炎不同路。
“你下節課在哪上?”江凝問。
曲霍炎道:“沒課了。”
“那你可以找個空教室等雨停了再走。”
江凝話音剛落,駱飛走了過來,“靠,這麼大的雨,炎哥你帶傘沒!”
“學妹,你呢?你帶傘沒啊?”駱飛問。
江凝回:“帶了。”
“嘖,你還有先見之明的,知道今天會下雨啊?”駱飛道。
孫嘉雪抱了下駱飛的胳膊,“我們去樓下教超買一把吧。”
燕大教學樓一樓幾乎都連著一個小型教育超市,買東西很方便。
這間教室下一節課還有人上課,已經有下門課的學生在往里進了,江凝收好了包,沒跟駱飛他們多說了,看了曲霍炎一眼,道:“我先走了。”
左邊的兩個同學已經走了,過道空著,江凝背上包離開。
駱飛盯了盯江凝的背影,“就走了啊。”
窗外雨聲不斷,傾盆而下,駱飛手臂落到曲霍炎左肩,“炎哥,你怎麼不找人家妹妹蹭傘啊?”
*
“這只比較像。”
休息室里,陳俞的兒這會不在,江凝將做好的兔子其中一只給陳俞。
陳俞倏地笑了,“你也太厲害了,這麼像,我兒肯定瞧不出來的。”
小孩子觀察力不會那麼敏銳,就算覺得有什麼不同,也不會想到自己的兔被調換過。
江凝嗯了聲。
也覺得很像。
“你怎麼會這個?”陳俞好奇。
江凝道:“我平時會兼職做一些線手工來賣。”
“兼職?”陳俞看著,“那你做好了怎麼賣出去的?”
江凝道:“我在淘寶上開了一個線手工店,有人下單,就能賣出去了。”
陳俞微微錯愕,失笑:“我發現你們現在的大學生真是厲害啊。”
他以前都不知道還可以有這種兼職。
手里還有一只兔子,江凝扯了一下上面的兔耳朵,說道:“那我先走了老師。”
“誒等等,我把今天助教的費用轉給你。”
之前約定過,按次結。
江凝點點頭,“謝謝老師。”
低頭看手機,發現陳俞多轉了一百塊錢,愣了下。
“老師……”
“哈哈,算手工費?”陳俞說,“謝謝你幫我化解了這個小危機。”
其實這個完全可以算在助教費里的。
不過陳俞已經轉了,江凝沒推拒,再次說了聲謝謝。
*
跟陳俞道過別,江凝離開休息室。
外面的雨還下得很大。
江凝跟著躲雨的人群在屋梁下站了一會才撐傘出去。
有意等雨小了一些才出來的,朝圖書館的方向走。
可是一陣冷風刮來,上發涼,手里的傘突然一下子翻了一個面,還聽見布料裂開的聲音。
傘柄從江凝手里落,沒來得及抓住,被風吹出好遠。
雨珠打在上,正窘迫時,視野里出現一輛銀藍跑車。
在旁剎了車。
駕駛位的車門打開,一道高的影從車上下來,手里拿著一把傘。
那把傘一會后遮到了江凝頭頂,以及一件黑外套也披到了上。
“你那什麼破傘。”
說話時,曲霍炎有意將人往懷里帶了一分,氣息微凜,盯著江凝那張漉漉又白的臉。
第11章 ONE
江凝愣了愣,抬起頭。
“曲霍炎……”
“去哪兒?我開車送你。”
“我,”江凝還被他拉著外套的邊束在懷前,覺得到他膛邦邦的,睫了下,“你先松開。”
曲霍炎也反應過來什麼,低眼看著,松開力道。
“先上車。”曲霍炎道。
“不……”江凝扭頭看了眼,“謝謝了,你不用管我。”
“我是去圖書館,就在前面,很近。”
“上車。”曲霍炎聲音淡了一分。
“我不想說第二遍。”他看著。
“……”
“真的不用。”江凝也看著他,固執。
嗤。
他覺得他真的暈了頭了。
遇見,好像跟今天的天氣很應景。
像暴風雨來襲,毫無防備,也前所未料。
“行。”曲霍炎將傘塞手里,外套也留給,大步離開。
他沖進雨里,走回車前拉開車門。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五年前她被逼無奈拿了五百萬離開他,再回來兩人站在愛與恨的邊緣。 他設計圈套讓她再次走投無路,她只能屈從做了他背后的女人。 后來,唐門繼承人在微博官宣,沈亦嘉是他的妻子,所有對她誹謗和人身攻擊的,唐門都將追究其責任。 沈亦嘉靠在沙發上看著手機問“你現在官宣了,離婚時還會再官宣嗎?” “離婚?你這輩子注定是我的妻子,休想再離開。”唐紀楊欺身上前將她鎖在沙發一角。
別人都是一個合同就把男主叼回家了,秦荻是一個合同就把自己賣了個徹底,她斗天斗地斗渣渣,怎奈斗不過那狗男人。作為一個家里有礦的超級大佬,蘇總的撩妹底氣不得了,從愛上她的那一刻起,他的人生目標就是,撩她,撩她,撩軟她。“嫁給我,你就有了奴役我的…
逢夕喜歡宋卿時喜歡了整整七年 可是他對她的感情止於禮數,她始終沒能得到他的愛 圈裏人都知道他們的牽扯,也有人勸過他,但他只道:“真是當妹妹來疼的。” 一開始大家真的信了,她也信了 後來,她偶然聽見他要聯姻的消息,在見到他的聯姻對象後 她坦然放棄,背上行囊遠赴他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一走經年 —— 逢夕是沈家丟失多年的女兒,當年機緣巧合被他找回來後,大部分時間都跟在他身邊 他自認爲很瞭解她,後來才知不是 他從未想過她會離開,可是她說走就走,斷掉國內全部聯繫 他一直以爲她柔弱,需要他護着,可是卻得知,她闖雨林、赴沙漠、奔北極,條件艱苦險象環生,而她卻義無反顧地衝在前方 宋卿時氣到失語,可真是厲害啊,阿夭。 - 在外期間,逢夕突逢意外 記憶力變得很差,隱約還記得一些人和事,忘得最徹底的卻是他 他好不容易找到她 再次相見時,她對他說的第一句話卻是:“我們認識嗎?” 所有人都看見宋卿時的臉色當場就變了 ——他迎來了他真正的報應 再後來,有人窺得 這位北城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滿身矜貴,卻將小姑娘抱於懷中,折下身段親自哄她喝藥:“再喝最後一口?” /既然你記不住我,那我們便於今朝相愛熱吻,且渡今朝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