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糕,忘了還得給司墨辰送午餐呢。
夏知初趕放下手中的工作,沖進廚房開始忙碌起來。
等做完飯已經十二點了,為了不讓男人肚子,夏知初選擇打車過去眾城集團。
“小姐,您找哪位?”
剛踏進大廳,前臺小姐過來問。
夏知初道,“我找售樓部的司經理。”
對方先是愣了下,但很快就反應過來,讓稍等下,這就去打電話。
片刻之后,靠近過來,朝夏知初示意道,“對面坐電梯,到三樓右拐,就是售樓部了。”
夏知初朝對方說聲謝謝,便抱著餐盒朝電梯口走去。
前臺小姐站在后,驚噓的拍了拍心口,嘀咕道,“幸好我反應快,要不然就得餡。”
雖然雷延超給大家發放了劇本,但一個晚上哪里能記得了那麼多。
關鍵是這位‘司經理太太’他們又不知道長什麼樣子,難免會不知所措。
夏知初完全不知道這是場戲,來到了三樓找到售樓部,禮貌的敲了敲門。
“您好,請問司經理在麼?”
坐在位置上的所有員工,紛紛探頭看向門口。
看到夏知初手里抱著餐盒,立馬領會這就是他們今天要接待的貴客。
有人第一時間就聯系了雷延超,通知目標已經出現,雷延超收到消息后,立馬就趕了過來。
看到夏知初那瞬,依然驚艷了下。
第28章 我可以養得起你
沒想到這麼多年不見,夏知初經過婚姻的摧殘,還依舊如此麗,難怪司墨辰一見到就舊復燃,迫不及待就要和結婚。
“找司經理啊,他在辦公室,我帶你過去。”雷延超專門換了一套普通西裝,假裝是員工的樣子。
夏知初不認識雷延超,就算當初見過,可時間這麼久也早就沒印象了。
跟著雷延超來到經理辦公室,夏知初過玻璃門看進去,一眼就看到司墨辰埋頭工作。
他穿著白襯衫,頭發打理得很整齊,關鍵還戴著一副金框眼鏡,整個人看起來很是斯文優雅。
“你就是司太太吧,來給經理送飯的?”雷延超問。
夏知初點了點頭。
雷延超雖然一滿肚子疑問,但想著司墨辰從剛才都沒有出來吃飯,肚子一定壞了,也便沒繼續糾纏,讓夏知初進去見老公。
夏知初敲了下門,工作中的司墨辰才抬起頭,看到那瞬,勾微微一笑。
夏知初推門而,來到男人面前,取出飯盒送到了他面前,“對不起,一時忙忘了時間,讓你久等了。”
“沒事。”
男人放下了手中的簽字筆,打開飯盒,里面的簡餐很有食,竟然就勾起了他的。
夏知初遞給他筷子,然后手杵在桌上撐著下,歪頭細細打量男人的樣子。
“第一次看到你戴眼鏡的樣子,還好看的。”
司墨辰這才意識到,自己忘記摘下眼鏡。
這是防藍眼鏡,并非近視鏡,過多面對電腦可以保護眼睛,他工作時都會戴著。
“你吃了麼?”他沒回答,反而轉移開話題。
夏知初搖了搖頭道,“怕你等太久,做完飯就著急打車過來了,沒吃。”
聽到的話,司墨辰將勺子遞給,“那就一起吃吧。”
夏知初本來就是這麼打算的,所以過來時帶來了筷子和勺子。
剛之所以沒主提,就是想看看這男人的態度,沒想到他沒讓自己失,果然還記得。
這點,讓夏知初有些。
用過午餐后,夏知初收拾好碗筷,準備回家后再洗。
這個時候大家都沒休息,所有人的目直勾勾的看向這里,因為整個辦公室都是全玻璃設計,從里面可以清楚看到外面的況。
特別是雷延超,那脖子得老長,見被發現了,還朝夏知初揮手打招呼。
出于禮貌,夏知初也朝對方笑了下,這才開始打量司墨辰的工作環境。
前面是一扇落地窗,站在這位置上,能看到晉江繁華的街上人來車往。
夏知初回頭朝男人道,“你的辦公室風景不錯的。”
話音剛落,門口傳來了敲門聲。
司墨辰說了聲進,有個人就抱著文件進來,恭敬朝他道,“司經理,前兩天您經手的項目合同已經走完,對方的款項也已經到賬,大老板說這次給您50%的提,還讓我過來提醒您一聲,他打算和您重新簽訂合同,往后您經手的項目,都給您五的提,這是合同,請您過目。”
司墨辰聽言,眼底閃過一縷晦暗不明的澤,本以為雷延超會壞了他好事,沒想到這家伙妥妥的戲,竟然還排演過劇本。
看來今年的奧斯卡影帝獎,非他莫屬了。
他接過合同,朝對方道,“回去跟大老板說,我看完后給他回復。”
“好的。”
對方退了出去。
門掩上后,司墨辰朝夏知初示意,“想不想看看眾城集團的合同?”
他就是故意的,想讓夏知初看看自己的薪資況,讓知道老公有錢,可以養得起。
夏知初點了點頭,大公司的合同都設計得很縝,剛進巔峰集團兩天,合同還未到手上,或許可以參考看看眾城集團的況,免得到時候不知道條例弄出笑話。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他將她救出地獄,又瘋狂的把她佔為己有白日里那個翻覆雲雨的男人每到晚上都會變成在她枕邊和她耳鬢廝磨的人他用沾滿血腥的手緊緊的抱住她的身體,像要把她揉進骨血裡
“待會兒神父問你愿不愿意結婚的時候,乖乖回答愿意!” “為什麼?我不認識你!” “我缺一個太太,而你正合適……” 初次見面,洛芊芊被他堵在大庭廣眾之下,被迫成為他的新娘。 婚后,說好井水不犯河水的老公卻對她寵之入骨,千依百順。 太太缺錢他遞卡,太太打架他救場,太太逃跑……立馬抓回來! “老婆,我缺個繼承人!”
“你懷著孕,法院不會判的太重。出了獄,你依舊是徐太太。為了你的家人都能好好活著,清歌,這個罪你必須得認。” 三句話,定了宋清歌全部的罪,她跳樓小產,沒能博得男人半分的同情。四年牢獄,她受盡苦楚,出獄後以為迎來的是新生,卻不想,於她如夢魘般的男人卻不肯放手。 他以她父親的心血來逼迫,以她妹妹的安危來要挾,讓她縷縷低頭就範。直到看見那張與自己相似的臉時,宋清歌徹底死心。“原來從頭到尾,我都是那個笑話,是嗎?” 從一開始,他的目的便不單純,解釋的話說出口連自己都不相信。直到她假死離開,旁人來告訴他:“徐總,夫人臨終遺言,與你死生不復相見。”
朱依依是個平凡又普通的女孩,普通到扔到人堆裏都找不到的那種。 她人生裏唯一不普通的事和薛裴有關,她喜歡薛裴,他們從小就一起長大,他們小時候喝過同一瓶可樂,一起彈過玻璃彈珠,她還在他家住過一整個暑假的時間,她來不及寫的暑假作業都是抄他的。 沒有人會認爲他們之間不是純友誼,因爲她長得實在太過普通,而薛裴又長得太過耀眼。 她知道她的生活裏沒有童話,也知道薛裴不會喜歡自己,因爲她更像是薛裴戀愛的見證者,她見證他談了一段又一段戀愛,從高中到大學。 後來,高考結束,薛裴考上了北大,而朱依依考上了北城一所普通的大學,就像《新華字典》裏說的:他們都有光明的未來。 大學畢業的第三年,朱依依被家裏催着相親。 很快,家裏給她物色了一個條件相當的結婚對象,對方也不見得有多愛她,但他們的條件正好相配,都是一樣的普通。 她準備訂婚的前一天,給薛裴打了個電話,告訴他自己要結婚了。 就是從那天起,薛裴突然像瘋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