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
幾輛京A開頭的八位數豪車越過中心城區,停在了巷子口前。
林永權在林嚴和幾個保姆的簇擁下,拄著拐杖,大步走了出來。
他眼眶泛紅,微微發抖,古稀之年的老人已經太久太久沒有經歷過這樣的緒波了。
林嚴一臉擔憂地攔住了父親,
“爸,您還是不要過去了,馬上天黑了,要四五個小時的車程,您吃不消,我明早已經把那孩子帶到您的面前來。”
林永權猛地用拐杖敲了一下地面,
“要是連去見孫都吃不消,那我干脆死了算了!”
林嚴的妻子程夏笑道,“爸,別說這種話,我們這不是擔心你嗎?”
林永權搖了搖頭,“不用擔心,我自己的,自己有數,更何況,我要親自,去看看宋啟華,是個什麼貨。”
他說罷,臉冷了下來,臉上縱橫的壑,帶來威嚴和狠厲的迫。
和平時慈祥老人的模樣,截然不同。
建國初期乘著那陣風,白手起家,爬滾打六十年,一步步為京城乃至華國數一數二的人,林永權上的氣勢不是一般人敢直視的。
林嚴臉也冷了下來,點了點頭,
“好的父親,我們這就出發,我讓我兒子還有二弟,直接在江城和我們會面。”
豪華的車隊浩浩啟程,除了林永權的私人醫生和私人護理師外,帶了整整兩車的私人保鏢。
馬上,就要見到他們的掌上明珠了!
或許是年紀大了,林永權對兒林卿的恨意早就消逝,或許,那一開始就不是恨,而是心痛和后悔。
現在,一切激烈的緒、思念的痛苦,都化為了對林桑玖的。
車上,林永權拿著照片,蒼老的指尖輕輕,聲音沙啞,
“這孩子,和的媽媽,真的很像。”
程夏看著照片,悄悄抹了抹眼淚。
是個潑辣的強人,和林嚴夫妻關系很好,第一眼見到林卿的時候,林卿才十六歲,像一個剛剛見到世界的小孔雀,明艷驕傲。
們雖然相差了六歲,可是卻為了最好的朋友。
程夏最后悔的事,就是在林卿的最后那段時間,沒有發現的異常。
林卿真的很驕傲,連這個最好的朋友都沒有求助。
看到林桑玖照片的第一眼,程夏就覺得,這簡直就是自己命定的兒!
-
林桑玖并不知道自己即將多出一堆真正的家人。
睡得正香,結果被醒,說是要問話。
不知道這其實是這種手段,被審訊的人在極度疲憊的況下,更容易突破心理防線。
起床氣讓十分暴躁,坐在審問室的時候,臉極度難看。
一不高興,那些本來要對問話的兩個警察,竟然有點不敢上前。
總覺得有點。
徐言罵了兩句,決定自己親自來。
并且,關掉了監控,帶上了電和辣椒水。
他準備采取一點特殊手段了。
這幾天,蔓蔓催得急,他也覺得不能再拖下去。
他找的那個“殺手”是個打地下黑拳的混混,犯了事,但是被徐言想辦法撈了出來,改名換姓,承諾誣陷林桑玖的事功之后,保證他坐牢不超過五年,并且給他五十萬。
那混混現在是很配合,但是萬一出現什麼意外怎麼辦。
他還打算定罪之后,將那個混混理掉呢。
這件事,除了他和蔓蔓,世界上不能有第三個人知道。
他進了審問室。
“咔噠”一聲,門鎖了起來,
一抬頭,卻見林桑玖站著,微微低頭,漆黑的雙眸直勾勾地盯著他。
鬼。
這是徐言腦子里冒出來的第一個念頭。
他心里莫名有點發。
關掉了單面鏡,外面也無法看到里面的況,幾個警察面面相覷,臉上出了為難的神,
“徐隊……又要用之前那種手段嗎?這樣不好吧,而且林小姐和之前的那些犯人完全不一樣啊。”
“最近嚴刑供查得嚴,徐隊這是怎麼了,不像他啊。”
“你們沒有發現嗎,他自從有一天出去了一下再回來,整個人都不對勁了。”
他們議論紛紛,可是礙于上下級的權威,還是不敢去敲門阻止,只能祈禱徐隊不要太過分。
徐言想在氣勢上就倒林桑玖,于是直了脊背,用兇狠的眼神直直看了過去,
“你……”
“徐言。”林桑玖忽然開口,打斷了他的話。
之前每次談話的時候,的聲音都是慵懶的,這樣甜的冰冷,還是第一次。
徐言愣了一下,林桑玖就繼續說了下去,
“看來你被宋蔓迷得不清,居然為了做出制造偽證的事,為警察宣誓的那一天,你知道你會做出這種事嗎?”
徐言瞬間臉慘白。
下一秒,則是被中的狂怒和驚恐,
“閉!你在說什麼東西!你明明就是個殺人兇手,別在這和我轉移話題!”
林桑玖角的笑意更深,
“你12號買了避孕藥,是和宋蔓上床了?看來你們那晚很快樂。
“宋蔓和你說我是兇手對吧,你雖然不是很相信,但是你的小頭控制了大頭啊,你聽了的話。
“23號,你發現找不出什麼關鍵證據,于是去找了一個無人在意的逃犯,讓他指認我,嗯我想想,那個人什麼來著,外號三龍?
“你給他轉了十萬,這是定金吧,他答應得很痛快。
“昨天,你已經和檢察院法院那邊打點了關系,他們決定盡快起訴。
“我猜,你今天這麼著急,大概就是想快點結束這件事,你好升,宋蔓好除掉我,你們雙贏,是嗎?””
每說一句,徐言的后背就涌上一層冷汗。
直到如墜冰窟!
他最想瞞的,最暗的事,居然就這樣被對方生生扯出來。
那張紅,一張一合,說出來的話,像是魔鬼的低語。
他心里猛然冒出一個念頭——
不能活著。
知道了這些,必須死!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