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的發展有點奇怪,更有點突然,為什麽我越來越不懂那些我所認識的、我所理解的人呢?難道真的是事太複雜,背景太糾結了嗎?
1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林莫言邊唱邊跳地出現在我的後。
笑容滿麵地拍了拍我的肩,說道:“姐姐,你看我帶回了什麽好東西!”
扭頭,一全開張的海報,四個年。
天哪!飛海!我的眼睛瞪得一下比一下大,最後忍不住手去抓,可是林莫言卻突然收手,將海報藏在自己的後,然後笑得燦爛:“姐姐,你隻要幫我做一件事,我就把海報送給你。”
我左看右看,這小子都不像有什麽好事,於是我一咬牙,很果斷地轉,繼續寫我的作業,雖然,飛海的海報一直是我夢寐以求的。
“喂,姐姐,你難道不喜歡飛海了?你不是說你很喜歡辰亦儒那燦爛的笑臉嗎?”林莫言在我的對麵坐定,歪著腦袋很地說道:“聽說飛海過段時間會來我們這邊做節目,到時候憑著這張海報就可以進會場,和飛海近距離接哦!”
吧嗒吧嗒——
我猛地抬起頭,放下手中的筆,說道:“說吧,讓我做什麽事。”
林莫言立刻眉開眼笑,一副計得呈的模樣,“其實也沒什麽,你等著。”
我著他的背影,心裏開始打鼓,這小子無事不登三寶殿,沒事要送我什麽海報,還那麽有力的條件,該不會是讓我去做什麽壞事吧?
可是,一想到辰亦儒那張燦爛的笑容,我就管不了那麽多了。
林莫言拉著林莫語一起出現了我的麵前,三個人呈三角狀圍著桌子,林莫言笑容滿麵,溫可人,十足的乖學生模樣:“其實事是這樣的,我很需要兩位的幫忙。”
“廢話,直接說重點。”這臭小子,想把我急死啊,直接說幹完什麽事後,那張海報就歸我了。
“咳,咳——姐姐快人快語。”我狠狠地瞪了過去,林莫言趕收起所有的廢話,鄭重地說道,“事是這樣的,明天我們學校將要舉行演講比賽,我想請兩位去參加。”
唉!我當什麽事呢,原來是這事,我的那顆心終於歸到了原位。
“但是,前提條件是,你們兩個要假扮我的爸爸和媽媽。”林莫言說完,從背後的書包裏拿出了一大包東西。
“這個是哥哥要用的,這個是姐姐要用的,萬事就拜托兩位了。”林莫言說完還深深地鞠了一個躬。
我眨了眨眼睛,著桌上的道,消化著剛才的那些話。
忽然,抬起頭,著林莫言,隻見他一臉可的笑容:“還有什麽問題嗎,姐姐?”
“那個,等等,你剛才說什麽?要我跟探戈幹嗎?假扮你的爸爸和媽媽?”我終於消化了那個很不合理的要求。
林莫言用力點點頭,笑瞇瞇地說道:“對啊,明天我們學校有聯誼會,其他同學的家長都會參加。”他說著說著就低下了頭,漸漸收起笑容,一副楚楚可憐的樣子,“姐姐是知道的,我爸爸在國外,媽媽也去陪他了,所以家裏隻有我一個人,姐姐難道就忍心讓我一個人孤孤單單參加那麽熱鬧的聯誼會嗎?”
他抬起溢滿淚水的眼睛,著我,小聲說道:“姐姐,我知道我平時一直跟你搗,可是那都是因為我喜歡你啊!”
啊——
“你也太直白了吧!”一直沉默的林莫語突然發出了一句讓人不著頭腦的話。
我扭頭,隻見他的臉微微地紅了起來,然後看到我看他,臉越來越紅,最後就像猴子屁一樣紅了。
奇怪,林莫語臉紅什麽?
我撓了撓頭,眨了眨眼睛,然後隔著桌子拍了拍林莫言那小小的腦袋,說道:“別傷心了,明天我去就是了。”
“真的嗎?”林莫言仰起頭,問得小心翼翼。
唉,這孩子的表為什麽這麽可憐?我用力地點點頭,然後出小指:“我們拉勾,誰騙人誰是小狗!”
“還要蓋章。”林莫言笑得可極了。
“不過啊,那個海報的事你可別忘了。”我臉不紅心不跳地說道。
“暈,小不點,你能不能不要破壞這麽好的氣氛?”林莫語突然說道,轉拿著他的那一包道向樓上走去。
呃,不是我要破壞,幹什麽事總要有點收獲吧!而且現在不說好,到時候林莫言這個小頭反悔怎麽辦?
“不會忘記的,你放心吧!”林莫言笑得十分誠懇。
“好吧,就這麽定了,明天看我的!”不就是假扮個林阿姨嗎?有什麽難的?以我以若可以拿奧斯卡最佳主角的演技和天分,假扮一下大媽是絕對不問題的。
我的飛海海報啊,哈哈……
我扯著上在上的大媽裝,跺了跺腳,這鞋的聲音是不是太響了點啊?
唉,走兩步瞧瞧!
“啊呀——”左腳的腳後跟不知道怎麽地就歪到了一旁,連帶著我的整隻腳都歪到了一旁。
“真土!幹嗎要戴個眼鏡,還要弄個這麽醜的假發?”我很不願地將旁邊的假發戴在頭上,又戴上那副平的框架眼鏡。
嗚,嗚……
“姐姐,記得哦,10點,10點哦!”林莫言飛一般地從門口跑了過去,邊跑邊說。
“什麽10點,真是的,我現在都不想去了。”我低著頭,從眼鏡的上麵看著鏡子。沒天理啊,為什麽安安戴眼鏡就那麽漂亮,我戴就像個村姑?
還有這頭套,這服——
嗚,為了一張海報,我現在著本不是人的罪。
我要將一個青春,活生生地變村姑大媽,還要自毀形象,在上千人的校園裏麵招搖過市。
“小不點,該我了吧!”林莫言靠在門框上說道。
嗬——
我著鏡子中那個影子,差點沒咬掉自己的舌頭。林莫語穿著一黑的暗條紋西裝,裏麵配一件漂亮的白襯衫,上麵還打了個領結。
天哪!
撲通撲通撲通——
我那顆容易激的心,突然就跳了起來,一張臉也不由自主地紅了起來。
今天的林莫語真的好養眼啊!是誰發明了西裝?那個人真是太偉大了。
“小不點,你角的口水吧!”一條巾在我的邊輕輕地搖晃著,我怔怔地著鏡中那個畫麵,一顆心再次狂跳不止。
林莫語今天有點帥,有點溫,有點養眼,還有點讓我心。
就像城堡裏走出來的王子!
喂,以若,這些跟你有什麽關係,你可是陶悠然的忠實哦!你跟林莫語一點兒關係也沒有。
對哦!我喜歡的是陶悠然,又不是林莫語,管他像王子還是像青蛙。不過,看看帥哥總不會有問題吧!
我坐在馬桶上,雙手托著腮,一眨不眨地著林莫語。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起,“小不點”了林莫語對我的專用稱呼。習慣真是一種可怕的東西,我竟然不再抵抗這種不禮貌的稱呼,反而可以很自然地接。
真是作孽!
“怎麽樣?”林莫語突然轉過,擺了一個很勾魂的姿勢。
我傻傻地著他,然後又傻乎乎地點了點頭,可是為什麽覺有點奇怪?他的頭發全部梳了上去,然後上什麽時候多了條胡子?
這個造型真的好奇怪啊,有點像回到了上個世紀30年代,如果手中再拿拐杖,我再換上一旗袍站在他邊上,拍一張暗黃的照片。
我們坐在燈錯的夜上海豪華餐廳,吃著牛排,喝著咖啡,歌唱著《夜上海》……
噢,人生好完!
“喂,小不點,怎麽樣啊?像不像我爸爸?”林莫語突然手在我麵前搖了搖,再次問道,“怎麽樣,像不像我爸爸?”
“啊,我不認識你爸爸哎!”我很老實地回答。
可是,不對啊,我們要假扮的是林莫言的爸爸媽媽,跟他爸爸有什麽關係?不過,林莫言的爸爸是長這個樣子的嗎?我怎麽記得林叔叔經常穿一休閑服,或者運服在外麵跑步呢?
我上下打量著林莫語,將他跟林莫言的爸爸拚在一起。
一陣雷鳴電閃過後,兩人閃亮登場。似乎,如果把林叔叔的服換一下,然後再瘦那麽一點,的確是像的哦!
不過,林莫語似乎要更漂亮點,哦,不是,更帥一點,帥得掉渣——
“唉,小不點,你又在發什麽呆啊?真是的,唉,你穿的是從哪裏弄來的服,為什麽這麽難看?該不是某個垃圾場弄來的吧?”林莫語扯著我上的服,突然——
“刺啦”一聲響,前的兩顆扣子離了組織,然後——
“啊——”我驚著,林莫語突然也了起來,於是,我們兩人就這樣互相著對方了好一會兒。
“停!”林莫語率先停了下來,然後快速轉頭,朝外走去。
我,我,我——
我半天說不出一句話,這個林莫語他一定是故意的,故意的,上一次他看到了我的,我的……這一次,他竟然,竟然直接,直接扯破了我的服。
我抖著,氣極敗壞地衝著門大聲吼道:“林莫語,我會報仇的!”
“報仇,報仇,報仇仇仇仇仇——”
整棟房子裏,一直飄著我那發自心的納喊聲!
2
明,鳥語花香,空氣中到飄浮著秋天的味道。
臨近10月,天氣果然一天比一天轉涼,就連風也不像夏天那般悶熱,反而有一種淡淡的清涼,掃在臉上,很舒服。
“探戈,你覺不覺得我們很吸引大家的眼球啊?”我挽著林莫語的胳膊,走在通往林莫言學校的路上。
好像自從出了門,所有人的目都集聚在我們的上。
“沒有吧!”林莫語答得有點心虛,手扯了扯自己的胡子,然後用力按了兩下,小聲道,“沒有掉下來吧!”
我搖了搖頭,又扯了扯我的假發,忍不住問道:“我的頭發還算端正吧,看不出是假的對吧?”
“嗯,真像個大嬸。”林莫語不氣死我不甘心地第N次誇我是大嬸。
啊,氣憤!
“什麽?”我抬起腳便在他的腳上踩了下去,林莫語的臉立刻變了變,苦著臉說道:“喂,你要是再不放開的話,我們就真的為焦點了。”
算了,便宜他了!
我很不願地再次挽起他的胳膊,繼續向前走去。
“!”突然一個聲音從後響起,我扭頭了一眼林莫語,隻見他以相同的表著我。都這樣了,居然還有人能認得出來?我的腦袋裏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扭頭,一個穿著很時尚的快速從路的這邊跑到另一邊,然後拉著一個小孩說道:“,你這樣很危險知不知道?以後沒有媽媽的允許,不可以跑。”
呼——
我終於鬆了一口氣,原來隻是個同名的。
我拍著自己的口,總算可以安心了!
在聯誼會上,林莫言表演的是單口相聲,我從來不知道這孩子有這麽強的口秀表演能力。他一口氣就將一大段臺詞說完了,下麵的人便劈劈啪啪地熱烈鼓掌。
突然——
“喂,林媽媽,你家兒子可真行,這麽難的節目,我們家孩子可表演不出來。他說得可真好,和那些專業的相聲演員一樣。”我扭頭,一個胖胖的圓圓的大媽很羨慕地說道。
“嘿嘿……嘿嘿……”我扯著角,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我兒子……
“喂,探戈,他表演完了我們是不是可以走了啊?”我了一旁的林莫語。
啊,他的胡子居然翹起一個邊了,我忙手“啪”的一聲將他的胡子按了回去,林莫語一臉茫然,委屈地著我。
“嗬嗬,你的胡子,剛才翹起來了!”我尷尬地扯了扯角。
四周的大媽大叔們,聽到靜,都扭頭過來。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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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