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霍嶼承對冷淡到不行,依舊沒有讓心灰意冷。
可是現在,晚晚居然跟說,跟霍嶼承離婚了!
這其中要是沒發生點什麽事,時寧是萬萬不會相信的!
不用說也知道,肯定是霍嶼承做了很過分很過分的事,晚晚才會跟他離婚的!
至於是什麽過分的事,時寧想破腦袋也想不出來。
周晚黎想了想,決定用簡單的語氣跟道:“他睡了我,我害他破了戒,他在佛祖麵前跪了一天一夜懺悔。我去找他,他連眼睛都沒有睜開看我一眼,仿佛我是一團垃圾。”
如今短短幾句話說得輕巧,前幾天發生這件事的時候,可是哭得痛不生!
“什麽!你說他睡了你還嫌棄你?”時寧眼睛都瞪圓了,不敢相信霍嶼承居然是這樣的人!
雖然京城的人都知道霍嶼承信佛,手上戴著一串佛珠,這麽多年來也不人,但是時寧聽到周晚黎的話後,還是很震驚!
霍嶼承是信佛,但他畢竟不是真的和尚啊!他也吃,他也喝酒應酬,他還有頭發呢!
那他是什麽意思?占了家晚晚這麽大的便宜,還好意思去佛祖麵前懺悔?
去他媽的懺悔!
這事無論怎麽說都是他們家晚晚吃虧,他怎麽敢對晚晚冷臉的!
周晚黎看著落地窗外麵的風景,繼續道:“你知道嗎?那天晚上他肯我,我其實是很開心的,我還想著從此以後我們的關係能緩和一點。
誰能想到,他居然是這樣的態度,把我自己一個人扔在床上不管,自己跑去靜室了,沒心沒肺,冷無。”
時寧起來到邊,強勢的把的腦袋抱住,拍了拍的後腦勺安,隨後問:“所以,你就跟他提離婚了?還是說,是他提的離婚?”
周晚黎了腦袋,從懷裏出來,道:“我提的。”
“好!太好了!晚晚你就得這麽幹!”時寧簡直想拍手好!“這什麽破男人!這樣的人還留著他幹什麽?這婚離得好!我舉雙手雙腳讚!”
周晚黎輕笑一聲,真的覺得自己這三年活得失敗。親朋好友都勸早點離婚,不要在霍嶼承上浪費時間,可偏偏不聽,固執己見。
最後,果然被弄得遍鱗傷。
好在如今,及時止損了。
時寧直接把椅子拖到邊來坐下,看了眼的臉,沒什麽不對勁,繼續道:“天下男人這麽多,咱們沒必要在一棵樹上吊死。
霍嶼承不就是長得帥了點嘛,這有什麽了不起的,世界上好看的男人還嗎?長得比他帥的,脾氣比他好的多了去了!
晚晚別怕,就你這個條件,想要找個好男人輕輕鬆鬆!你信不信,要是你把離婚的消息放出去,肯定一大堆男人來找你求婚!”
這倒不是時寧說的誇張,喜歡周晚黎的人確實很多,因為的外貌氣質太出了,走的路線一直是病弱人,隨意一笑,都能引得那些男人拜倒在石榴下。
就連跟霍嶼承結婚了,也還有男人來跟告白,讓不要再守著霍嶼承了。
隻不過,周晚黎滿心滿眼都是霍嶼承,從來不會給別的男人一個眼神。
周晚黎手指在椅子把手上輕輕的點著,道:“結婚啊……還是算了吧,我現在恐婚。自己一個人也好的不是,就跟你一樣逍遙灑。”
時寧得意的“嘿嘿”兩聲,道:“這倒是,單好著呢,不用去伺候臭男人,能年輕十歲!”
是個工作強人,不婚主義,這麽多年了也不談,要是有生理需求了,就自己解決一下,一個人過得很是灑。
周晚黎以前還不懂時寧為什麽會有這樣的想法,質疑時寧,但是現在,理解時寧,想為時寧,還想超越時寧。
最後麵,時寧總結道:“總之,不結婚就是件好事!我單,單萬歲!咱們一起當單姐妹花!”
周晚黎笑了出來,道:“誰先單誰是小狗。”
時寧出一個自信的笑,道:“那你輸定了。”
“不一定,且看著吧,往後的日子誰也不好說。”周晚黎道。
“不說這些了,為了慶祝你恢複單,今晚去酒吧喝酒?我多幾個人熱鬧熱鬧,也算是你補償我這幾天的神損失費了。”時寧了腦袋。
周晚黎有些無奈的道:“我現在還生著病呢。”
時寧表無辜:“我讓你去請客,沒讓你喝酒啊,你在旁邊看著我們喝好了。”
周晚黎眼睛微微瞪大,跟大眼瞪小眼:“你忍心讓我在一旁看著當吉祥?”
時寧毫不猶豫的點頭:“當然啦。”
周晚黎沒話可說了,眨了幾下眼睛,把頭轉過一邊不去看了。
時寧搖著的手臂:“去嘛去嘛,請我喝酒嘛~”
周晚黎被搖的腦袋有點暈,隻能趕答應道:“行行行,請你喝請你喝,別搖了,我要暈過去了。”
時寧停下作,發出“蕪湖”的歡呼聲,道:“晚晚真好,你最的人果然是我~”
周晚黎有些惡心,把人推開:“一邊去,你工作理完沒有?還不趕去理?”
“是老板!小的現在就去當牛做馬!”帶著好的心,給周晚黎wink了一下,走出去了。
送走了這座大神,周晚黎鬆了一口氣,拿起杯子把剩下的水喝完,開始理工作。
認真做一件事的時候,時間總是過得很快,周晚黎一整天都在忙工作,大大小小的會開了好幾個,報表看了一大堆,文件也簽了不。
不知不覺,下班時間悄悄來臨,還在辦公室裏理著最後一點公務,時寧就準時過來報到了。
“走了晚晚,去吃飯啊,都下班時間了。”時寧背著自己的包包,過來催。
周晚黎頭也不抬,道:“還有一點就看完了,等我一會。”
時寧自覺在椅子上等,過了一會,周晚黎終於理完了,高高興興的拉著人去了酒吧。
隻不過剛走進酒吧的時候,好像約看到了……霍嶼承的影?
還轉頭看了眼周晚黎,見沒注意那邊,趕拉著人走進了包廂。
管他呢,誰誰,們開心喝酒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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