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夜風婆娑,窗外月如流撲麵灑窗。
回到房間,華初恩到華清越滾燙的溫,莫名又開始哭了,趴在他肩膀上哭,越哭越兇,裏嘰裏咕嚕地說著含糊不清的話。華清越就默默給眼淚,兩人嚴合地抱著,他右手輕輕拍的背,他在耳邊,聲音很低,說:“你今天拖著行李,是要去哪?”
華初恩哭泣瞬間頓住了。
抿著,覺得有點難堪,扭開臉躲避他的視線。
他掐著的下頜抬起,迫使四目相對,鏡片後的淺棕雙眸清亮如雪,嗓音鎮定清淡:“如果你去到舊金山,看到我,你想跟我說什麽?”
華初恩不說話。
“你不希我跟別的人結婚,對嗎?”
依然沉默。
“那我換一個問題。”他一字一頓地問,“初恩,你喜歡我,是不是?”
華初恩眼睛酸脹,盡力抑著不平穩的呼吸,明明是冬天,卻渾發熱出了一的汗,腔也有輕微灼燒。忍不住鼻子,手掰他大的扣,甕裏甕氣地、極小聲地“嗯”了一聲。
華清越輕握的手:“你想跟我在一起嗎?”
華初恩了。
“想。”
蔫了吧唧地眨眨眼,有一滴淚霎時間從眼角滴出來,華清越去,踮起腳溫親他的,嘖的一聲,退開,紅著眼看他:“我會對你很好的。”
華清越手指著的淚,聲音漸低:“這段日子,我讓你很難過,是不是?”
“嗯。不過我之前也罵你罵那麽狠,就算打平了。”
說完,又扭地吸了吸鼻子,低著頭,聲音很小:“我你。”
華清越睫猛然一瞬。
夜近乎靜止地流淌。
他猶如被無形釘在原地,眸漉漉的,很安靜。
“......你說什麽?”他問。
華初恩咬咬牙,徑直看著華清越的雙眼,大聲說:“華清越,我你。我會對你很好很好的!”就像以前,他對很好很好那樣!
夜月融,初冬霧起。
華清越安靜垂著眼,雙耳灌滿了對他的大聲告白,仿佛有煙花砰砰在耳邊驀然炸開!
在這一刻,心髒從高空激烈地遠遠拋出一弧線。他再無任何回旋餘地。
-
白清歡從來沒有這麽一刻深刻意識到——
原來偶像這東西,還是遙遠看比較好。
不是因為華清越和想象的不一樣,而是華清越跟想象得太一模一樣了。
臺上臺下,一樣的冰冷和彬彬有禮。
跟他談鋼琴,不是因為和他有共同話題,而是因為隻能跟他談這個才不會冷場,也隻有鋼琴才能燃起他的一點興趣。
以為自己會非常想跟華清越在一起,結果相後,莫名又不怎麽想了,因為華清越實在太冷淡了。對什麽東西他都不在意,對任何人都保持恰如其分的距離與風度。還是更喜歡對主些的男人。華清越實在不是的style。
當然,這位天才鋼琴年仍然還是遙不可及的偶像就是了。
但關係也就隻能停在偶像了。
如果沒猜錯,華清越應該對他的妹妹有覺。
這個第六不是後麵有的,是從和華初恩那次在餐廳第一次見麵就開始產生的。說實話,隻要不是眼瞎的,都能看出這兩人的貓膩,對視間的火花都能烤炸土豆了——喜歡吃的。
不介意幫自己的偶像一把。
主要是也不怎麽喜歡華初恩盛氣淩人的模樣,不僅破壞了和偶像的第一次約會,還高傲自大地把偶像當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囊中之?
當然看不過眼了,也想小小報複回去。
所以去遊時,特意換上了一套比基尼坐在偶像麵前。
雖然這刺激稚且低級,但對於深陷裏的人,這就是最好的良劑。
刺激得很到位,華初恩的臉果然越來越不好,也越來越坐不住。
以為和偶像雙聯手,一定會功,因為覺到華初恩即將就要徹底低頭了。
但這姑娘是真坐不住啊,沒看住一會兒就出事了。
怎麽說呢,那現場嚇人的,也沒想到。
在場所有人都被嚇到了,有幾個姑娘一直哭,那個Emily的還一直在罵華清越,而華清越......
說句有點丟臉的話,那是第一次被人的表嚇到。
華清越的臉,真的跟死人臉一模一樣。
低著頭,也不說話,整張臉全無。
用麵如死灰來形容,真的沒有誇張,就好像麵部是水泥做的雕塑,僵得像,全都往下淌著水,他的頭在剛才救華初恩上來時,不小心被船鋒利的角刮破了,從頭上慢慢往下一滴一滴流,華清越都像沒有察覺到,隻跪在地上,低頭看躺在地上的華初恩,一直在輕聲喚:“初恩?”
像喚一個珍稀到極致的寶貝,聲音放得很輕,很抖。
華初恩沒有回應,一不躺著,生死不明。
他們中間有會心髒複蘇的醫學生,在給華初恩做溺水救援措施。
華清越就在旁邊,跟木偶一樣,呆呆地繼續華初恩的名字。
在醫院外麵等的時候,親眼看見華清越坐在長凳上發抖。
華清越站在臺上永遠是鎮定自若的男人,麵對任何突發狀況都是款款微笑地麵對。從來沒見過他全發抖的樣子。
不下五十次看到他摘下眼鏡眼淚。他其實可以直接摘了眼鏡的,但他隻記得習慣機械作地摘眼鏡、戴眼鏡,像被設定了程序般僵。
他大概有34小時到36小時沒有睡覺。
隔著一段距離,都能清晰覺到男人從頭到腳都是冷的,全上下都是絕。
安他,他也不說話,一直沉默。
唯一聽過的他說的一句話是:“我不該這麽對。”
聲音很沙啞,說完又重新沉默,閉上眼,摘眼鏡。
醫生說溺水者也可能會有溺水引起的並發癥,在清醒的幾天後突然去世。
所以就算華初恩目前暫時離生命危險了,華清越仍然焦躁不安。
他有次含含糊糊地跟華夫人說,他不會讓初恩一個人死。
還不明白什麽意思。
直到那天從外麵吃完飯回來,剛進到門口,就聽裏麵傳出點聲音。
很低,很輕,像在麻麻訴說著什麽親的心事。
他坐在床邊,在跟昏迷的華初恩說話。
能看見男人清俊的側臉,濃直的睫遮住淺淺眼瞼影,他坐在椅子上,骨節分明的手垂在側,銀閃現,似乎握著什麽。
仔細一看,原來是一把小刀,很鋒利,薄薄一片,藏在手心裏,可能太過鋒利,割開了男人一點皮,珠沿著虎口緩緩滴在地板上,綿延的紅。
這幾天他一直拿著這把刀。
一陣涼意從腳底竄到心頭,忍不住打了個寒戰。
毫沒有懷疑,如果華初恩真的死了,華清越會毫不猶豫當場自殺。
悄悄離開了。
那次帶給的震撼太大,華清越太過偏執危險和可怕,表麵敬而遠之,心其實是更加敬佩的——不愧是的偶像。
給他發消息,說父母那邊來解釋。
很久,他才回了個:謝謝。
然後過了一個星期,華清越將想要的那場演奏會的地點包辦送給了。
他不想欠任何人的人,任何事都考慮周到。
唯獨對華初恩,他一辦法都沒有。
......
......
—
後來的後來,發生了很多事。
比如宋茉生了個孩子,宋願,小名花花,小小名花飆(是沈斯京取的,他說要取個嚇人的名字,免得被鬼火年欺負),而這位花飆小姐的格,外表宋茉,心沈斯京。在學校的時候跟仙一樣,長發飄飄仙氣淡然,出了校門頭盔一戴,油門一踩,騎著爸的機車飛馳如風,比誰都活得瀟灑。
後來有了個池薄臨的男朋友,倆人在學校裏低調認識、低調曖昧、低調談,誰也不進他們中間,是低調的風雲人,卻又比誰都神和帶。
又比如,華清越和華初恩決定在舊金山定居,他們買了個很大很大的房子,早晨七點就可以看見耀眼的太從海麵升起,兩人迎著日出接吻。他們兩個目前還沒有計劃生孩子,華清越依然將華初恩寵上天,華初恩依然偶爾會在早晨時將他的眼鏡藏起來,依然每天晚上翻雲覆雨著炙熱的幸福。
在我沒有記錄的時候,他們都在幸福。
日子很長,幸福也很長。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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