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素雅進門沒多久,時奕回來了。
他進屋換了鞋,剛起走了兩步又到退回來,盯著鞋架上那雙白運鞋多看了兩眼,隨后走過去,拎起檢查了一下鞋底。
他很快確定一件事——虞稚一出去過。
從去醫院拆紗布回來那天開始,虞稚一就不肯出門。
他見母親刷過鞋底才擺放到這里,虞稚一在家穿著拖鞋,便再也沒有過外出的運鞋,今天這位置變了,鞋底裹了一層薄薄的灰塵,這就表明有人穿著這雙鞋出去過。
“小奕,趕洗手,喊一一出來吃飯了。”
“媽媽,等會兒,你先吃著。”
他站在水池邊將雙手洗凈,直接去了虞稚一的房間。
小姑娘安靜坐在書桌前,手里握著筆,桌上擺放的是英語課本。
在抄寫英語單詞。
“一一。”時奕站在后。
虞稚一微微扭頭,輕喚了聲:“哥哥。”
時奕問:“今天在家里做了什麼?”
乖乖答道:“背誦了一篇英語課文,還有幾首古詩,現在在背單詞。”
說完,又手把擺在右上角的習題本遞給時奕,“昨天布置的作業都做完了。”
時奕接過作業的同時看到了的臉,眉頭微皺,“怎麼把劉海放下來了?”
“唔……這樣好看一點。”
“最近天氣還熱,你這樣會不舒服。”
“沒事,我還沒覺得熱。”
在“熱”那個字音落下前,他突然手,到的額頭。
虞稚一愣住,眼睛睜得很大。
時奕了一下,確定額頭沒有出汗,但這并不代表他默認這個行為。
知道小姑娘子溫吞,委婉的表達也會假裝聽不懂其中含義,干脆就直接問了,“今天出去過嗎?”
“啊……我沒……”
沒等否認,時奕沉下臉,犀利的目掃過去,“想好了再回答!”
虞稚一秒慫,低頭著手指頭,小聲回答:“出去過。”
“什麼時候?”
“八點半。”
“會挑時間啊……”故意挑在他們走了之后離開,這平安回來還好,若是中途出點什麼意外,那還得了?
“自己一個人跑出去做什麼?”
“就,在附近走走。”
“出門為什麼不跟我們說?你現在這樣,我怎麼放心讓你自己出去。”問出這些話的時候,他心已經有些生氣。
他氣虞稚一還是不相信他。
誰知這次小姑娘反問了,“哥哥也覺得我現在這樣不能出去嗎?”
他咬牙,恨不得把人抓過來好好教訓一頓,“虞稚一,你倒是最會氣我的!你難道不知道我怎麼想的?”
“對不起,哥哥。”突然轉過來,小手握住他的手腕,一字一句的回答:“正因為我了解你,所以今天才會走出去。”
“因為我?”突然到一份濃濃意,時奕有點寵若驚。
“我不能因為別人對我不好就厭棄這個世界,因為我知道這個世界上還有對我非常非常好的人,他們希我更好的活下去。”
你是照亮我黑暗道路的啟明燈,給了我擁抱世界的勇氣。
“所以哥哥,陪我一起走出去吧。”
——
從那天起,每天吃了晚飯之后,時奕都會陪著虞稚一出門。
仍然不敢把整張臉出來,只是用劉海遮擋額頭,臉上的傷痕就在外面。
走在前面,時奕總會離三米之遙。
這是虞稚一的要求。
說:“哥哥頂著這樣一張臉跟一一走到一起,才更會引人注目吧。”
因為這句話,他一直保持著距離。他不在意別人的異樣目,但他希虞稚一的心里舒坦些。
陌生的人一般都不會對路人太過關注,只要不在同一個地方停留太久,就不會到別人的注視。
現在想來當時自己一個人出門也是大膽,明明對這個城市路線一點都不悉,還是走了出來,居然還沒迷路,真是萬幸。
那時候一個人,不僅要心里堅強,還得花費腦子記下路標和方向。
現在呢,有時候也可以放空一下,因為時奕說過一句話——
那天走得太遠,心里想著事便能忘記路標,轉頭一看,早就不知道東南西北。
看著三米外的時奕,既安心,又焦心。
安心的是,有他在;焦心的是,不知道該往哪個方向走了……時奕沒逛過這個地方,萬一時奕也找不到路怎麼辦……
這時候,守候在三米外的時奕邁步向前,來到邊,溫的了的腦袋,“迷路也沒關系,哥哥會帶你回家。”
那一刻,安全侵襲全。
想,這世界上大概再也沒有比“哥哥”兩個字更溫暖的詞語了。
時奕看了一下路標,今天走的有些遠,已經開始流汗。
他看了一下指示牌,說道:“我們直接坐地鐵回去。”
“好。”
先前一直在走路,現在要往人多的地方去,也算是另一種考驗,畢竟回到學校每天都得面對幾十個同學,還有幾百上千名校友呢。
進地鐵時發現沒有空位,時奕跟虞稚一站在一起,高高舉起手臂抓穩拉環。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燕西城是西江最炙手可熱的年輕權貴,他一直都知道,顧明珠這個女人並非善類。所以陰差陽錯和她攪合在一起後,他也隻是儘職儘責的走了個腎。可他冇想到,有一天他會愛她入骨,恨不得連命都給她……婚後某天,燕西城沉著臉扯碎了離婚協議,目光陰冷的盯著麵前的女人:“嗬,離婚?你想都彆想!”顧明珠愣了愣:“可你答應過我的……”燕西城扯開領帶,冷笑著把她扔到床上:“我反悔了。”顧明珠避開他的吻,氣急:“你不要臉!”他嗤笑出聲:“要臉做什麼,要你就夠了。”……所有人都以為燕西城清冷矜貴,可隻有顧明珠知道,他就是個徹頭徹尾的衣冠禽獸,斯文敗類!無論你曾經曆過怎樣的不堪,總有人會披荊斬棘來愛你。
和渣男分手後的第二天,洛書瑤就悲催地把勞斯萊斯給撞了。 車主英俊,多金,清冷,矜貴。 更重要的是心地善良,竟然不要她賠償—— 洛書瑤感動地想著,這人可真好啊…… 不久之後。 這位好男人在她麵前甩出了兩張大紅色結婚證,勾唇的姿態散漫懶散,“傅太太,我各方麵都挺好的,你深入瞭解就知道了。” 洛書瑤表示,有老公打渣男虐白蓮花賺錢養家,她就此過上了躺贏的人生……
藝人林煙因被陷害聲名狼藉,戀人背叛,事業一度跌入谷底。可某天,她的人生卻突然開了掛:變女一號、上熱門綜藝、接大牌廣告……與此同時,在她身上經常發生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而她對此卻毫無記憶。 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一個神秘而強大的男人,這個男人,還知道關於她所有的一切……
名震四方的全能女戰神,一朝身死,重生為軟弱可欺受氣包!前有渣爹,後有渣未婚夫攬著白蓮當眾悔婚! 她聲名狼藉,備受欺淩。 重生而來的黎笙不慌不忙,頂著個廢物頭銜一路開掛,據說她什麼也不會,結果—— 無人超越的賽車之神是她,醫術超絕的神醫是她,名動梨園的戲臺花旦是她,頂級黑客是她,征服無數強者的戰神大佬還是她! 黎笙隻想複個仇,虐個渣,誰知某病嬌體弱太子爺,對她一親二抱三撲倒! 看在他命短可憐的份上,她就......勉為其難收了他。 可後來的黎笙才發現,這男人身份同樣不簡單!隨便掉的一個馬甲就是讓人望塵莫及的超級大佬! 至於傳說中的短命?呸,分明就是禍害遺千年!
作為季司寒的秘密情人,舒晚跟了他五年。 以為乖巧順從,就能捂熱他的心,可沒想到,最終還是被拋棄了。 她向來溫婉,沒有吵沒有鬧,甚至沒有要他一分錢,就這麼從他的世界裏離開了。 可是——當她要嫁給他人時,他忽然像個瘋子般,將她抵在牆上親。舒晚不太明白,季總這是幾個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