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二天開始,南時妤便正式開始準備禮,為了不讓江景煜起疑心,將準備的那些名畫全都放到了娘家,打算生日那天一起送給他。
這天下午,從一場拍賣會回來,程念安陪著南時妤回了‘盛霆’,見自家閨一路上都在沉思著什麽,下車後,程念安用肩膀了,低聲問:
“祖宗,覺得準備的禮不夠?”
南時妤掃了眼後備箱。
那裏還有今天新挑的兩個禮盒。
“買的數量是不了,隻是我在想,要不要準備個別出心裁的東西。”
程念安沒懂指的是什麽。
於是問:“比如?”
兩人沒進盛霆大廳,並排去了後花園。
邊走,南時妤邊思索:“既然是生日,親手做個蛋糕怎麽樣?”
程念安腳步頓了一下。
想法不錯。
隻是——
“你會嗎?”
“……”南時妤:“不會我可以學。”
程念安:“?”
這話,怎麽這麽悉?
跳過這個細節,充當著‘軍師’的程念安又問出一個現實問題。
“你哥練廚藝,是用你當小白鼠,你學做蛋糕,用誰當小白鼠?”
南時妤站在花園前曲徑通幽的小路上,聽到這句,果斷沉思。
目在周圍轉了圈,隨即——
眼神很是自然地落在了程念安上。
程念安心口一跳,在說出讓充當小白鼠這話之前,餘中瞄到不遠搖著尾朝著這邊興衝衝跑來的拉布拉多,
程念安急中生智,在南時妤出聲之時,往右前方一指,忙說:“用它!”
南時妤話都到了舌尖。
正要吐出,就見自家閨指著初三義正言辭地說:
“用它——初三。”
南時妤:“?”
程念安:“知知寶貝,你想啊,你是給江景煜準備生日驚喜,用他的狗當小白鼠天經地義。”
“而且,”繼續開口,有理有據:“江景煜那麽寵他養的這隻狗,你在練習蛋糕的時候,用狗吃的狗糧蛋糕練手,不僅能達到目的,還能和它的狗好,豈不一舉多得?”
話音未落,傻乎乎的初三已經衝到了南時妤麵前。
它興地甩著尾,一雙圓溜溜的映著清澈愚蠢的狗眼,直勾勾地看著和程念安。
那神,又傻又萌。
南時妤看著初三靜默片刻,隨後默默點頭。
著初三的狗頭同意下來。
“這主意,確實不錯。”
初三沒聽懂們在說什麽,見南時妤來它腦袋,高興地蹭手心。
“那事不宜遲,不如明天就開始?”
有了南聿珩這個親哥哥的前車之鑒,程念安對自家閨的廚藝實在不敢抱希,點頭,早些開始也好,免得時間來不及,到江景煜生日都做不出一個像模像樣的蛋糕。
當天傍晚。
江景煜從公司回來,還未踏進大廳,就見到捧著一小塊慕斯蛋糕研究的南時妤。
男人眉眼浸出意外。
這幾天下來,這還是第一次回來這麽早。
江景煜下外套,朝走過去。
目落在隻看不吃的慕斯蛋糕上。
“發什麽呆?今天怎麽回來這麽早?”
南時妤小聲嘀咕:“我前幾天也沒回來很晚吧?”
聽著這幾個字,江景煜失笑。
他家夫人也不知道在忙活什麽,早上一起來就不見人影,天黑了才著家。
他之前問過一次,但被用話搪塞過去了。
中間有那麽一次,他想讓人查查神神的在幹什麽,
結果剛吩咐了林瑞,就被發現,頂著當時那種帶著明顯控訴的眼神,江景煜立刻將人摟在懷裏哄,並保證絕不再查,更不幹涉的自由。
白天隨折騰,隻要晚上回家就行。
江景煜也確實說到做到。
哪怕現在仍舊好奇,但他再也不曾過讓人調查的心思,嚴格遵守著對的承諾,每天傍晚從公司回來,就在大廳等回家。
—
想到正事,南時妤用小勺挖了一小塊蛋糕,遞到江景煜邊。
“我回來的時候買的,你嚐嚐。”
江景煜就著的手吃下,南時妤注意著他的神,“怎麽樣?好吃嗎?”
“還行吧,有些甜。”
甜?
南時妤不聲地打聽:“你不喜歡很甜的?”
江景煜眉眼溫地注視。
“嗯,像蛋糕這種,太甜會覺得有些膩。”
他的口味偏淡,平時對甜品這種東西,興趣不大。
南時妤“哦”了聲。
心裏想著,在做的時候,看來要糖。
見垂眸,江景煜適時補充:
“孩子基本都會喜歡甜口的,最近想吃蛋糕了?我讓他們多準備些不同的口味?”
南時妤忙搖頭,“不用,我就是心來,這東西吃多了會胖,你家太太好不容易保持的材,絕不能胖!”
江景煜邊帶笑。
眼神從上仔細打量一圈,最後停在那纖細的腰肢上。
“可以適應吃些,我們知知太瘦了,抱著硌手。”
南時妤:“……!”
—
沙發上。
南時妤一勺勺吃著手中的小蛋糕。
江景煜則坐在旁邊陪。
“對了。”想到自己蛋糕大計,南時妤偏頭看他,“你介意念念來盛霆嗎?”
雖然今天程念安也來盛霆了,但隻是在外麵的花園陪著待了會,沒有進來。
像婚房這種地方,有些人是不喜歡外人隨意進的,所以南時妤特意問了他一句。
江景煜看著眼睛,一秒後,他了腦袋,溫聲說:“不介意。”
南時妤眉尾微勾,主道:
“就在大廳,不會去二樓的。”
臥室這種特殊的場所,南時妤自然有分寸。
就算江景煜不介意,也不會隨隨便便讓其他人進。
江景煜臉上笑意深了些。
他傾,低頭在上吻了下。
“好。我們家真正做主是夫人,這種小事,以後不用特意問我。”他都會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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