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棠不看乞兒的反應。
兀自說道:“不過,我有幾個條件。。。”
乞兒下意識應答:“沈君請說。”
說完,自己也怔了一下。
眼角眉梢帶着一的懊惱。
似乎在抱怨自己過於急切薄,會給沈棠留下一個不好的印象——畢竟在世俗看來,上一代恩怨是上一代,作爲孫跟那對老夫婦脈相連,不該這般大逆不道。
自己這般迫不及待,旁人看了或許會覺得齒冷,暗道此莫不是白眼狼轉世爲人。
連一旁照顧好幾日的小吏也流出些許晦的不贊同,眸底甚至帶着幾分失。
意外的是,沈君神並無毫譴責。
沈棠道:“狀紙你來寫。”
乞兒不解其意,但還是點點頭:“這是自然,只是小民學識有限,未必能寫好……”
的啓蒙都是阿孃手把手教的。
僅限於識字、會寫、懂點道理。
要說文采辭藻,那是一點兒沒有,狀紙怎麼寫,刻意打聽過,心裏一直有個願——爲阿孃翻案、申冤、陳,還清白——但這雙手凍傷嚴重,寫的字不好看。
沈棠又道:“由你擊鼓喊冤。”
乞兒聞言怔了一下,略微明白過來。
沈棠繼續:“由你來上告。”
乞兒並未作答。
沈棠看着乞兒這副可憐模樣,心了一瞬:“你確定要這麼做?作爲那對老夫婦的親孫,親手寫狀紙、擊鼓上告,倘若事屬實,他們最輕也是一個俱五刑!”
何謂“俱五刑”?
浮姑城上下都知道。
高臺審判,七家地頭蛇有太多被“俱五刑”的現例子,通俗來講等同於大卸八塊。
乞兒還有些文化,心裏更清楚。
所以——
真要親手將緣上的“阿翁阿婆”送上死路?違逆孝道,行大不孝之道,遭人唾棄?
這時,一直不發言的小吏輕聲開口:“……沈君,既然那對老夫婦罪行確鑿,派人去抓就行,何必讓這位小娘子上告?”
小吏同寡婦乞兒這對母的遭遇,但親孫手刃親爺,這實在是令人無法接。
往後,乞兒如何在世間立足?
沈棠道:“意義不一樣的。”
小吏很敬佩這位沈君,但在這件事事上卻有些分歧,也無法理解沈棠的決定——爲何要這般迫一個失恃失怙的孤?明明可以用更溫和的手段解決這件事。
他道:“恕下無法苟同。”
沈棠道:“因爲你用世俗的目去看,自然無法理解。可你用那位夫人的目去看,這麼做才能讓真正欣釋懷。大齡男子買賣婦不只是爲了有個人暖被窩……”
說到這個詞,嗤笑了一聲。
小吏無法get到的笑點。
沈棠收斂笑意。
恢復平常的冷靜和理智。
“……也不只是爲了有人照顧自己穿吃飯,其本目的還是爲了借用人的肚子生出自己的脈子嗣。他們認同子嗣屬於‘自己人’,人是外姓外人。所以,人再怎麼反抗也只是‘不聽話’。至多讓他們惱怒而不是反省、畏懼,因爲這個不聽話可以找人販換下一個聽話的。唯有讓他們打心眼認定的‘自己人’站出來纔有震懾力……”
“可、可是……”
小吏可是了半天也沒說出可以反駁的話,倒不是無法反駁而是無法說。
“可是有這種勇氣的人太了。”沈棠神頗爲憾,淺笑道,“因爲往往連那些子嗣也認爲這是家事,家醜豈可外揚?跟一個被人用銀錢買來的‘阿孃’相比,花錢去買的‘阿父’、‘阿翁阿婆’更值得親近。失去一個親人跟失去三個親人,怎麼選擇也不用猶豫。即便有幾分良心過不去,也會用世俗爲自己開……所以,我倒是覺得那位夫人極其勇敢。”
家道中落沒頹廢,被拐賣進深山給父兄三人【共】、【妻】不認命,被人輒打罵辱,仍要抓住機會打掉父不祥的孩子,作爲弱者盡了最大努力去抵抗現實厄運。
若非神智混沌又被盯着,估計也不會有那個兒子和眼前的乞兒。在獲悉父母已故後,那位夫人應該已經認命,覺得安心養一雙兒也好,偏偏又出了刁某之事。
擺在面前的只有一個選擇——
繼續認命,保全兒子,任由“公婆”賣掉自己和兒爲,反正已經這麼爛了,繼續爛下去也無妨。但偏偏不肯遂了他人意,走了另一條世俗無法理解的路。
作爲這個世道最渺小的螻蟻,用最無力的方式證明清白,或者說最後的反抗。
小吏咕噥:“可是爲母殺子……”
沈棠:“這母親是自願當的?
小吏噎了下:“雖非自願,可——”
沈棠脣角勾起笑意卻毫無:“可木已舟,便該接納?這倒是遂了買賣者的心,買過來的人生了孩子便乖了,所以想留住一個人,只需讓生孩子就行。”
小吏道:“可既是人母,那也是的脈至親啊,怎麼下得了這個手……”
沈棠嘆道:“人母,哎,那世俗何嘗將當作是一個人呢?人都不是,何來人母之說?至於怎麼下得了這個手,原因估計很複雜——因爲記憶恢復,發現孩子阿翁阿婆就是仇人,恨意滔天,無法接;因爲局勢人,不證明清白就只能母爲;也因爲,這兒子若活着長大,會有下個人步上的後塵……我想那個村子應該還有不類似際遇的人,也有相同世的子嗣,已經從代代相傳的子嗣上,看到了既定的未來……”
小吏聞之神微。
態度已不似先前那般。
沈棠神憐憫:“或許也有另一重顧慮——由帶到世上的孩子,再由親自送走。母子在黃泉團聚,由其親自照料養,比留在世上更讓放心吧。誰也不知死後的世界如何……如今這世道,活着就是歷劫。”
啪嗒!
啪嗒!
一顆顆淚水從乞兒眼眶滾落。
泅溼了布麻,暈開道道深痕,乞兒狼狽哭道:“所以阿孃是拋下我了嗎?”
一句話,仍不能疏解。
歇斯底里再道:“真拋下我了!”
所以最後一面纔會是那般眼神!
沈棠看着止不住的淚水,腦闊也止不住地疼,無奈道:“那只是我的猜測。”
乞兒卻覺得沈君這番話中了【八】、【九】,阿孃本是知書達理的富家,自小學的是溫良恭儉讓,生活再清苦,每天也會早早起來,一不苟地打扮自己。
與那個麻木骯髒的村子格格不。
那些俗庸婦唾罵“狐”。
“阿翁阿婆”心不快便指桑罵槐。
與弟弟初時年不知,只覺得阿孃的確丟人,一舉一帶着旁人說的“妖氣”。
甚至跟阿孃鬧脾氣,阿孃也不氣,只道:【悅己而非悅人,你們還小,不懂。】
流浪多年,仍舊不懂,最懂阿孃的人,卻是與阿孃從未謀面的沈君。
乞兒哭得厲害,幾乎要厥過去。
沈棠看着這樣,也不準備再。
直接派人抓了那對老夫婦宰了就是。
誰知,乞兒卻攔住了。
噎噎:“小、小民從未不願,爲阿孃、洗清冤屈,本就是小、小民苟活至今的由。只是、只是小民斗膽請求,先前欺辱阿孃的父兄三人,小民也要他們的命!”
乞兒深呼吸抑奔涌的緒,一字一句:“小民要親眼看着他們死無葬之地!”
沈棠倒是對這個乞兒刮目相看。
上告阿翁阿婆,不只要過心裏那道坎,還要有勇氣面對世俗無窮無盡的辱罵誤解。
無人會理解的選擇。
或許污名會伴隨終生。
沈棠道:“你與你阿孃一樣勇敢。”
不認命的人,纔可能逆天改命。
實在是非常難得。
道:“現在認字的人也不多,你既然識得幾個字,不如留在治所打打下手吧。”
乞兒目陡然一亮。
語氣恍惚:“可、可以嗎?”
沈棠道:“自然可以。”
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這個乞兒的勇氣,很欣賞。再者,沈棠骨子裏也不是什麼純白之人,只要是認爲正確的、合乎行爲準則邏輯的事,就會去做。
至於世俗認可不認可?
Who
cares!
說幹就幹!
沈棠找了人準備捉人歸案。
治所人手吃,幾乎每個人都忙得腳打後腦勺,連不屑職場卷的康時,再三猶豫之後也學着沈棠開啓卷加班模式。不過,他還是卷不過沈棠這個終極卷王之王。
他只招出一道文氣化,持續一個時辰便要強行收回,工作效率是比之前快多了。
工作效率快了,看着自然也“閒”了。
於是被抓了壯丁。
驟然得知乞兒遭遇,康時頗爲同。
對於此番惡行與陋習,他也有心理準備——其實都不用刻意出門打聽,用腳趾頭想想就知道絕對不。窮山惡水出刁民,只有你想不到的,沒刁民幹不出來的。
此事,遲早會擺在沈棠案前。
時間早晚罷了。
只是有些人會管,有些人會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爲那些刁民有了媳婦兒纔會安分,不給他們媳婦兒傳宗接代,他們就鬧事。反正木已舟,何不飾太平?
至於還未發生的?
哎,自然要努力防範。
老吏如此委婉勸說沈棠。
“沈君,自古以來便有對略賣人施以重刑的前例,但屢不止,絕非一兩日之功便能杜絕。您基未穩,不若徐徐圖之。若爲玉碎不爲瓦全……哎,何苦來哉?”
這些事他們其實都知道的。
此類事在河尹各村落不了。
但不能管啊。
一來,治所落魄,他們這些小吏沒這本事去管;二來,河尹地方小,隨便抓兩個人往上查查,七拐八拐也能查出一點兒祖上,他們不好去管;三來……
沈棠擡手示意他打住。
只說了一句——
“我沈梨——自四寶起至浮姑,於城高臺,以七家築京觀,何懼宵小?”
莫說只是一夥刁民,便是這些刁民有公西仇之流的武力,也不會手分毫。
再者說——
是來治理河尹郡的,不是給這些蟲豸輸送養料,爲他們鑄造舒適溫牀的。
至於以理服人什麼的……
道理從來是說給人聽的。
因爲畜牲聽不懂。
路上。
康時見乞兒眉宇間帶着幾分難掩的激和雀躍,心下暗道“奇人”,主挑起話題。
“朱小娘子……”
乞兒漠然道:“小民不姓朱。”
康時疑:“可那不是朱家村?”
朱家村基本都是“朱”姓族人聚集的村落,外姓基本都是“嫁”進來的外姓。
乞兒道:“小民決意隨阿孃姓氏。”
既然“阿翁阿婆”是以脈姓氏劃分“自己人”和“外姓人”,迫害阿孃也是爲了延續這個姓氏和脈,甚至將當年年的賣給老鰥夫爲妻,也是爲了將收來的錢用在延續“香火”上,那自然不再適合冠以“朱”姓活着。一如阿孃,絕不能遂了他們的願!
康時問:“那小娘子如何稱呼?”
乞兒聞言卻恍惚了一瞬。
半晌才聲音乾道:“虞。”
康先生一問,才倏忽想起來——阿孃在旁人口中的代稱永遠都是“朱家的”、“朱家寡婦”,無人喊本來姓氏、閨中姓名,甚至連作爲兒的自己也是偶然得知。
“阿孃極喜一首《虞人》。”
乞兒時也曾被抱着一筆一劃撰寫。
【虞人是哪個人?很嗎?】
【不是哦,虞人是一首教坊曲,後爲詞牌名,不是什麼人,更不是人。不過——告訴你,這是阿孃的閨名。】
乞兒驚詫:【阿孃是人?】
寡婦故作捧心蹙眉狀,哄騙單純懵懂的兒,道:【難道阿孃不嗎?既然是個人又喚作人,那有何不可呢?】
乞兒沉思,似乎有些恥:【那兒還小,現在是不是要小人?】
寡婦被逗笑:【那你長大了什麼?】
【大——人。】
乞兒被自己的回憶逗笑。
“小民姓虞,名紫。”
似說給康時聽,又似說給自己聽,也或許是說給已經不在的人聽。
又道:“惡紫奪朱的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