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半夏看著手機屏幕上閃爍的名字,遊山。
立即接通了電話,聲音清脆悅耳,“山山。”
“小半夏你在幹嘛呢?”親昵的聲音,是好閨遊山無疑了。
“躺床上,什麽都沒做。”
“看來我過來的時間剛剛好。”遊山的聲音忽遠忽近。
花半夏激的坐了起來,音量也提高了不。
“你要過來?”
“嗯。”
“出差嗎?”
“不是,是調回總公司。”
遊山想回蜀都不僅能經常和半夏見麵,回家也方便了很多。
“恭喜,恭喜,恭喜你和我。”
花半夏高興極了,必須喝一點氣泡水慶祝一下,便打著電話去翻冰箱。
客廳裏已經沒有時崢的影,空氣中還殘留著淡淡的酒氣。
“你什麽時候到啊?房子找好了嗎?”
“明天中午一點到先住酒店,周一去公司報到才安排住的地方,總公司有員工宿舍,一室一衛的單人間哦。”
花半夏實名羨慕了,“你們公司待遇也太好了。”
“好了,不和你說了,剛加完班,行李還有沒打包好,記得明天一點來機場接我,三個箱子我有點搞不定。”
“好,一點,我記住了。”
花半夏掛掉電話,開心的端著杯子準備回房間。
突然,時崢的房間門打開,他一手提著換下的服、子,一手正拿著巾他的短發。
關鍵是,他沒有穿服,隻穿了一條黑家居。
花半夏的腦子裏立即冒出了小黃文中對男主的材描寫。
男人的窄腰上裹著一條浴巾,腹部壑分明,每一束線條就像雕刻出來的一般,男荷爾蒙撲麵而來。
當時花半夏看到這段描寫的時候,第一反應就是解剖書上的畫。
而現在看到時崢的腹,才突然明白畫和真人的區別。
他上的比臉上的白好幾個度,寬肩窄腰,的線條流暢,延至浴巾之下,約中暗含著無窮的力量。
花半夏特意看了一下他傷的地方,已經變一條紅的疤痕了。
時崢眉微揚,戲謔道:“好看嗎?”
花半夏端起氣泡水,優雅地品了一口,雲淡風輕的點評,“一般。”
與他而過的時候還提醒了他一句,“請你手洗。”
花半夏回到房間為自己剛才的表現打滿分,簡直就是完發揮。
第二天清晨,花半夏睡到自然醒,起來也沒看見時崢的影,一個人吃了早餐後,就去書房看書學習。
雖然大學所有的事都理好了,隻需要等著畢業典禮拿到證書。
但醫學這個領域,每天都會有不一樣的發現,所以要求自己每天閱讀各種期刊上最新的論文。
書房是推拉的玻璃門,對著時崢的房間門。
花半夏側頭思考的時候,正好通過打開的房間門看見他的床尾,床單被他鋪得一不茍,服服的。
反觀的房間,早上醒來,被子一掀就起床了,晚上被子一蓋蒙頭大睡,上麵還堆著從烘幹機裏抱出來的幹淨服。
真不是個致的孩。
爺爺走後一直很忙,沒有避風港的孩子,總是要跑得更快才行。
算了,反正都這樣生活三年了,也不在乎這一兩天的。
這樣一想,花半夏便心安理得起來。
為了不讓自己分心,在本子上寫出思維導圖。
一篇論文還沒有分析完,客廳傳來了腳步聲,花半夏更加專注的看著麵前的電腦屏幕。
在心裏告訴自己,不能再在他的麵前說出什麽不冷靜的話,也不要被他抓住任何可以教育的機會。
心裏這樣想,玳瑁鏡框下的一雙杏眼卻不自覺地瞟向他的房間門。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